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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在唐朝》第8章 誰還沒有個星期5呢?
  借著月光,看著全幅武裝的李南,女鄰居忍不住往後躲去,咿咿呀呀地說著什麽,指著地上的麥子口袋。

  難道你是幫我看著口袋的?還是讓我快走?

  李南跟對方比劃了半天,大概讀出了這個意思。

  不是,你是怎麽跟來的?李南越想越後怕,自己莫不是太過絕對了,不是每個古人普遍都有夜盲症的吧。不然怎麽一個弱女子都能發現自己。

  話說,自己對門的女鄰居是什麽時候發現的?到底跟了自己多久?為什麽自己都沒有發覺?她看到了多少?

  一連串問號在李南的腦袋裡生成,看著女鄰居面帶驚恐的樣子,李南心中大駭。

  看來自己還是低估了古人,能在這種惡劣條件下活下來的,又怎麽會這麽簡單,如果發現自己的不止一個的話——

  自己就要趕緊跑。

  但是這個女鄰居怎麽辦?萬一她喊起來……

  但是自己總不可能把她殺了滅口吧,村長他都放過了,對於向自己釋放過善意的女鄰居,李南還是真的下不了手。

  要不還是綁起來好了。想到這裡,李南帶著笑容慢慢向女鄰居靠近,準備突然暴起,抓住自己的女鄰居。

  沒想到,李南稍微一動,女鄰居就急忙後退,三下兩下,消失在了夜色裡。

  不好,快跑!擔心她回村報信的他,再也沒有抓捕她的心思,走到樹下,砍下一根枝丫,然後扛起口袋就往村外跑。

  跑到村口分叉路口的時候,砍下的枝丫就派上了用場,李南先往左邊那條路狂奔了一端距離,然後退回分叉路口,向右邊的路口作曲,他一邊倒退著走,一邊用枝丫消除自己的腳印,直到走出很長一截,上面全是乾土的時候,他才扔掉了枝丫。

  扛著五六十斤的東西,又要倒退著走消除腳印,此時天邊啟明星都快升起了,正是黎明前最後的黑暗時刻,離出村已經一個多消失了,李南也沒有走出多遠的距離。

  而且最吊詭的是,他又看到了他的女鄰居。

  就在不遠處,他的女鄰居也背了一個不算小的包袱,跟在他身後向他走來,而且她沒有走大路,而是踩在路邊泥土裡,沒有破壞李南可以掩埋的腳印痕跡。

  不是,你怎麽一直跟著我?這是要私奔的節奏?

  看著女鄰居身上的包袱,李南指了指她,又比了個走的手勢。

  意思是你也要走?

  女鄰居不說話,重重地點點頭。

  李南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女鄰居,又比了一個走的手勢,意思是你跟我一起走?

  女鄰居的頭點得更厲害了,背著包袱來到了他身後,小心翼翼地從裡面拿出一個小口袋,遞給了李南。

  麥子?打開一看,裡面都是黃澄澄的麥粒,想必這就是她從為數不多口糧裡拿出的“投名狀”吧。

  李南下意識地看著她的包袱,後者立刻敏感地用力將自己的袋子藏在身後。

  跟我一起走嗎?李南稍微一思索,大概明白了自家女鄰居為什麽要出走了。

  自己算是洗劫了村長和查,一下子將村裡的兩位大佬得罪死了,然後白天又打了村裡的閑漢,天亮之後,發覺自己已經跑掉的村人們,十有八九會把怒火發泄到村裡唯一跟自己有交集的女鄰居身上。

  至於她一個女孩子會受到怎麽樣的待遇,那不是的李南能夠想象的了。看著自家女鄰居的歲數,應該差不多11、12歲的樣子,但是古人營養不良,

李南也不敢斷定對方的歲數。  但是總不會超過十六歲是了,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紀,一個孤女在村裡,說不定早就被村長給“分配”掉了。

  所以,失去共生關系武力庇護的她選擇跟自己一起走?

  雖然不知道她是怎麽發現李南的行動的,但是不得不說,她的選擇是明智的。

  自己一跑,想必她會受到的對待應該是極為殘酷,不然一個從來沒有離開過村子的女孩怎麽會毅然決然地拋棄了自己生活十幾年的家,跟一個見過一兩面的怪人逃出村子。

  現在怎麽辦呢?要不——收下她?

  能夠這麽快看清形勢,作出推斷,然後果斷跟自己跑出來的家夥,說明她的腦子還是很聰明的,而且自己也不會當地的土語,也不熟悉地形,帶著一個土著也有好處。

  而且她一個小女孩,真對自己有歹意,自己也能搞得定她。說不定自己還能從她身上學會當地方言呢?

  李南也知道自己在想桃子吃,自己當年在滬上念大學四年,有同學普通話幫著翻譯的情況下,自己都沒有學會滬語言,自己要花多久,才能從一個不懂普通話、腦子未開化的疑似小姑娘身上學會當地極為拗口的方言?

  雖然不懂其他穿越的前輩是如何解決問題的,但是在李南看來,找一個稍微能溝通的土人,讓他/她幫忙翻譯,是他目前能找到的最好辦法了。

  但願她能看懂自己的大概手勢,日後能幫自己跟其他古人翻譯就是了。

  當年魯濱遜一個中世紀的人,流落荒島都能收下並養活一個土人,取名叫星期五,叫教了他英語和度他進了基督教。

  自己一個現代人,掌握的知識不知道比他高到哪裡去了,沒理由讓未完全開化的洋鬼——,不,西方人民專美於前吧。

  都是落難者,誰還沒有個星期五呢?看不起誰呢,老子不僅能教她普通話,還要教她數理化呢。

  既然你之前給我送過藥,你就叫藥娘吧。李南先指了指自己,說了幾聲南,而後又指著女鄰居,慢慢地說出藥娘兩個字。

  “鳥——亮?”連續說了幾遍,女鄰居才指著自己,笨拙地念出這兩個字。

  得了,得了,就這樣吧,逃命要緊,於是他點點頭,把手中的小袋子扔回去,然後指著她,又指了指自己,示意她跟上。

  雖然不明白李南為什麽不要她進貢的糧食,小姑娘還是背起自己的袋子,跟著李南往前走去。

  兩人一頭扎進了茫茫山林。

  這也是李南事先想好的,自己身上背著幾十斤的重物,傷還沒有完全好,肯定跑不遠,沿著路走,說不定就會被追上, 哪怕他已經抹除了自己的腳印。

  所以,先拿著這些吃的躲進茫茫山林,住一段時間後再離開才是正理。自己好歹看過不少集貝爺,野外生存什麽的,應該沒有什麽吧。

  畢竟對於他這種彈幕大神鍵盤俠來說,看了等於會了是一般操作。

  不過,就算是在野地裡掙扎求存,他活下去的幾率也也應該比在村裡大。

  我李南就是被野獸吃了,在野外餓死凍死,也不會回到村子去自首!

  看到李南從大路拐進了林子裡,往半山腰爬去,女鄰居似乎明白了他的意圖,怯怯地走了上來,拉住了李南的衣角,吚吚嗚嗚地比劃出手勢,意思是讓李南跟她走。

  難道她知道什麽可以躲藏的地方?還是她其實古代的少年兒童團,要把自己帶進村人的埋伏圈?然後趁自己睡著了去報信?

  想了半晌,不覺得村人能做出這種高端戰術的李南還是選擇相信了藥娘,李南點了點頭,隨即讓開了道路,讓藥娘帶路。

  一個小時後,看著某處堪稱絕佳露營地的地方,李南笑著朝藥娘比出了大拇指,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想走了。

  果然在古代的惡劣條件下,個人的作用始終有限,唯有抱團才能活下來。看著一臉不安,看著自己的藥娘,李南心中突然生出感慨。

  這個藥娘不會之前早就想過要逃吧,自己莫不是當了他的免費保鏢工具人?

  那麽,他和她之間,很難說是誰庇護了誰。

  更難說的是,這一路上,究竟誰才是誰的那個星期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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