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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隻想安靜地抄書啊》第三百五十一章 男人至死都是中2(雙節快樂!)
到了晚上,杜采歌終於收拾好心情,去和董文賓、鄒國勇喝酒。

收拾心情是必須的。

面試了7名演員,一個能符合要求的都沒有,甚至80%符合的標準都達不到,一下午都做了無用功,當然難免有點負面情緒。

但既然是要去和老朋友見面,那當然得先調整好情緒再去。

老朋友不是你宣泄負面情緒的垃圾桶。

越是老朋友,越是要珍惜。

而不能理所當然地覺得,他是我老朋友,聽我訴苦、聽我倒垃圾就是理所應當的。

除了父母,除了心理谘詢師,沒誰有義務去背負另一個人的傷痛和苦悶。

也不見得能背負得動。

就算是心理谘詢師,也需要有同行督導,用科學的方法,來釋放在谘詢過程中積累的負面能量。

而你珍貴的朋友,在接受了你負能量之後,他可不見得一定能夠通過自我調節,擺脫掉負面的影響。

約定的地點,不是酒吧,不是KTV,不是飯店,更不是什麽夜總會、什麽會所。

當然也不會是公園或者電影院。

甚至不是任何娛樂場所。

而是遠郊一家廢棄的工廠。

雨已經停了,此時地面還有些潮濕。

這地方比較偏僻,長時間無人打掃,走不了幾步就踩了滿腳的泥。

工廠的大門上,掛著一把生鏽的大鎖。

但是杜采歌走到這裡,忽然心有所感,似乎曾經來過。

他竭力跟隨著心底的那一絲靈感,繞著圍牆走了一段路。

在昏暗的路燈下,一個牆洞突兀地出現在他眼前。

從紅磚斷面上的青苔來看,這處牆洞怕是已經存在好些年了。

“我沒讓人修,一直讓它這麽保持著。”一個音色挺優美的男中音在他背後響起。

杜采歌早已聽到沉重的腳步聲,也看到了來人。

他轉身看著對方,露出疑惑之色:“你是誰?”

來人露出驚愕之色。

這是一個堪比相撲選手的胖子,穿著一件薄薄的特別訂製版絲綢材質花襯衣,色彩和花紋都很風騷。

下身是一條米黃色的九分褲,當然也可能是普通褲子被穿出了九分褲的效果。

肚子高高凸起,幾乎要把皮帶給崩斷的感覺。

對方的臉上,依稀還能辨認出一點年輕時帥氣的痕跡。

可惜此時早已被摧殘得不成人形了。

去扮演二師兄的話,幾乎不用化妝,只要戴一對假耳朵就行了。

“我不認識你,我約了我發小在這見面。你把我發小藏到哪去了?給你點提示,我發小是個體態輕盈的人,體重只有你的一半,他架子鼓打得特別牛逼。”杜采歌一本正經地說。

來者哈哈大笑:“草,原來你是在耍我啊!我還以為你真的認不出我了。”

“看外表認不出,但是你那風馬叉蟲的氣質已經把你出賣了。”

“嘿嘿!”董文賓走近兩步,給了杜采歌一個熊抱。

還好他只是胖,不是壯,杜采歌沒有肋骨將要被勒骨折的感覺。

但是……臥槽,這胖子的車燈真大。( ̄ェ ̄;)

董文賓在杜采歌的後背用力拍了拍,然後將他推開一點,借著昏暗的路燈光線細細打量。

“老杜,你特麽怎麽瘦成這樣了?這幾年吃的是豬食麽?”

另一道聲音傳來:“他其實已經好多了。去年那才叫瘦呢!簡直就剩皮包骨頭了。抑鬱症真特麽嚇人。”

原來是鄒國勇到了。

比起董文賓在魔都下飛機的那天,此時魔都的溫度至少下降了15度。

風一吹,杜采歌就直哆嗦。

鄒國勇卻是穿著一件在健身房很常見的緊身衣,勾勒出健碩的肌肉。

這個連腦子裡都長滿肌肉的貝斯手……站在舞台上時,確實挺性感的。

鄒國勇和董文賓沒有擁抱,只是握了握手。

不是平時日常生活裡那種握手,而是抓著對方的小臂晃了晃,類似於美劇《斯巴達克斯》裡角鬥士們那種握手方式。

握了手,他們又伸出拳頭碰了幾次。

杜采歌看得蛋痛。

真是男人至死都是中二。

這兩人碰了拳頭,鄒國勇還拿鄙視的目光看著杜采歌:“看什麽看,記全了沒有?”

“啊?”

“還裝。王章都告訴我了,上次你給他拍MV的時候,他跟你碰拳,結果你全忘了,胡亂出拳。”

“額……好像是有這麽回事。”至於王章,有時候小夥伴們會這樣稱呼彭斯璋。

“當年是你自己說的,兄弟情,永遠不變,就算到死,我們的暗號也不會忘。”鄒國勇這個五大三粗的肌肉男語氣幽幽地說。

“……”杜采歌很想往地上一躺,裝死。

太羞恥了!

我改變主意了。

原主絕對不是我!我不才會說出這麽羞恥的話來!

鄒國勇和董文賓一起給他鄙視的眼神。

然後一齊大笑了起來。

隨後杜采歌也加入了大笑的行列。

他其實很想說:

在夜空下,繁星點點。他們的笑聲驚起了幾隻鳥雀,讓鳥雀振翅飛走。

那樣更顯得有詩意。

但是沒有。

在這破地方,周圍的高盧梧桐也被砍光了,根本沒有鳥。

而且天空陰沉沉的,也沒有繁星。

所以詩意什麽的,還是算了吧。

不過隨著他們三人大笑一番,那些隔閡和陌生感迅速消失了。

幾個三十多歲的老家夥,就像少年人一樣,你拍拍我,我捶捶你,然後絲毫不顧忌形象地從牆洞裡鑽了過去。

“我們就是在這裡舉行告別演出的,”看著破舊的廠房,董文賓感慨道,“所以後來我托人把這買了下來。這代表著一段回憶,一段傳奇。”

鄒國勇幽幽地說:“聽了你這句話……”

本來董文賓以為他會說很感動。

結果。“我很想綁架你。”

“為什麽?”

“因為你太特麽有錢了。”

“……”

“早知道你那麽有錢,”鄒國勇道,“當年趁著我們關系好的時候,我就從你那裡騙點錢來花花了。”

“你憑什麽覺得你能騙到我的錢?”

“因為我們幾個裡面,你是最蠢的。”

董文賓不服氣:“老杜也蠢啊!”

“老杜是表面看起來萌蠢萌蠢,其實內秀。”鄒國勇點評。

“那彭斯璋呢?明顯他更蠢。”

“額,”鄒國勇明顯愣了一下,粗濃的眉毛疑惑地抖了抖,“彭斯璋是誰?”

“演技太生硬了”,董文賓點評道,“我去,雖然他不在場,你也不能就這麽隨隨便便開除他的隊籍啊,好歹他也是我們鬼臉樂隊的第三代主唱。”

鄒國勇看著他:“話說你為什麽不叫他過來一起聚。”

董胖子低頭看了看路,然後有些感慨地說:“這麽多年過去,我們都變了。但其實呢,我們幾個也沒變那麽多。只有彭斯璋是真的,徹徹底底的變了。我不想和現在的他交朋友,就這麽簡單。”

杜采歌其實覺得,彭斯璋內心深處還保留著一些東西沒變。

但這時候沒必要說這個來掃興。

他們走到廠房外,從缺了玻璃、髒兮兮的窗口望進去。

本來外面的光線就不好,廠房裡更是黑漆漆的,什麽也看不見。

那窗欞上的油漆已經掉光,被日曬雨淋弄得腐朽不堪。

鏈條也鏽跡斑斑,風一吹就吱呀吱呀。

廠房裡,有陣陣臭氣傳來。

那是很惡心的味道,混合著死老鼠味、人的排泄物味、物品腐爛的味道等。

三個人都直皺眉。

原本美好的回憶,這時候變得沒那麽美好了。

董文賓分析道:“應該是有流浪漢在這裡住過。”

“說不定裡面還死了人,我們進去能發現死屍。”鄒國勇說。

杜采歌繼續接龍:“說不定有黑(幫)分子在這裡搞讀品交易, 然後黑吃黑,爆發槍戰,血和內髒鋪滿了一地,人死光了。屍體在這裡無人問津,默默地腐爛。現在進去還能看到白骨,腐肉,和凝固的黑色血跡。”

“太特麽惡心了!你別說了。”董文賓嚷嚷道。

鄒國勇則建議道:“走吧,我們換個地方聊天。”

三個人順著原路返回,然後把車開到市裡,找了家清吧。

聊了一陣,敘敘舊,幾瓶啤酒下肚,都有些熏熏然。

“原來你是星條國人?你不是大華國人?”

“從國籍上來說,確實是星條國人,”董文賓拿著酒瓶子往嘴邊湊,“不過我家祖祖輩輩都是華人。我媽媽,我奶奶,我太奶,全都是純血華裔。我們董氏家族,都是百分百純血。額,私生子除外。私生子這種事,難免的嘛。我在外面也和個外國妞生了個孩子,不敢讓家裡人知道。不過其實該知道的都知道了。”

“金發妞?”

“不,黑妞。”

“你口味真重。”

“你不知道,她真的很漂亮,而且有個絕世美屁股……”

鄒國勇笑罵道:“你特麽少來,我們玩樂隊那陣,你起碼有十次以上,說你睡過的妹子是絕世美屁股。我們剛認識的時候,我覺得你是智商有問題,但後來我發現你特麽是視力有問題。”

歪了一陣樓之後,杜采歌把話題拉了回來:“你這次回國是幹嘛?”

“我的家族企業準備和天億娛樂合作,我負責打前哨。”董文賓笑道。

然後他發現兩個好夥伴都安靜了下來,用詭異的目光看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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