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記住【新】 ,! 周不器沒有關注到薑疏影的臉色暈紅、想入非非。
一個小明星而已。
相比之下,他更在乎的是Spotify的成功,這是“紫微星系”布局音樂流媒體市場的核心產品,地位堪比視頻流媒體行業的奈飛。
周不器道:“雲服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下載泛濫導致盜版傳播的問題,可是,仍然有很大一部分人有下載需求。”
丹尼爾同意道:“對,智能手機的功能很強大,可是音質比起專業的隨身聽設備還是要相差很多。需要提供一個下載渠道,來面對這部分對音質有著高需求的用戶。”
周不器道:“Spotify現在執行的是訂閱製?”
丹尼爾道:“免費和付費共有的模式。免費的音樂數量比較少,會有廣告。付費的音樂很全,有超過1000萬首歌曲的曲庫,而且沒有廣告。”
Spotify在商業模式上在學習奈飛,也不能不完全學習。
音樂的版權比影視版權還貴。
主要的原因是藝術家分成。
一部電影或者一部電視劇,賺到錢了之後,只有微乎其微的收益會分給主創團隊,大部分都歸影視公司所有。
音樂就不一樣了。
一首歌曲賺到的收入,往往30%-50%要歸藝術家所有。這才是當今世界音樂產業面臨著巨大衝擊的主要原因。
Spotify現在的訂閱費是9.99美元/8.99歐元/7.99英鎊,訂閱費用比奈飛高出了20%。可是,奈飛的盈利模式已經很清晰了,只要堅持下去,想賺錢很容易。
音樂流媒體就很難。
尤其還有iPhone上的蘋果稅制度。
9.99美元的訂閱費,蘋果先抽30%。剩下的7美元,Spotify留下30%作為自家的收入,把剩下的5美元分給唱片公司。唱片公司收到錢後,要拿出3-4美元按比例分給音樂創作團隊。
最典型的就是邁克爾·傑克遜,他比世界上任何一個音樂行業的大佬都要富有。
這就意味著Spotify想要活下去,想要在未來找到一條能夠賺錢的生存方式,就一定要在商業模式上想辦法。
周不器道:“影視也好,音樂也好,版權收入都是支出的大頭。Spotify想要真正地產生利潤,還是得向奈飛學習,免費模式支撐不下去,一定要在付費模式上下心思。要想提高付費用戶的轉化率,一定要在建立更高的差異化壁壘。”
丹尼爾眉梢一挑,“音樂下載?”
“對,基於雲服務的差異化設計。”周不器笑了笑,進一步地解釋,“音樂下載有可能會造成盜版泛濫,可這是硬性需求,避免不了。不僅是轉移到專業的音樂設備裡追求更好的音樂品質,也跟網絡信號有關。下載到本地的音樂不會像在線音樂那樣受到互聯網信號的干擾。”
丹尼爾頷首道:“Spotify和紫微雲的合作,的確是這款產品的最大亮點。同類型的其他產品,采用的都是緩存和P2P網絡分享的模式來降低服務器成本。可是這種模式會大大地助長盜版音樂的泛濫。”
“沒錯!”
對此,周不器太熟悉了。
快播就是這樣!
這是快播被封殺的主要原因。
快播作為一款播放器,就是采用類似的技術手段,可以快速地緩衝,給用戶最佳的在線觀看體驗。
造成的結果就是盜版泛濫。
那時,國內已經開始影視版權正版化了,流媒體巨頭們都開始斥資天價來搶購影視版權,每年都是幾十億、上百億地投入。
但是,快播沒有。
快播不是流媒體平台,這只是一個音樂播放器。而通過快播卻可以搜索到大量的影視內容,主要就是依靠著緩存和P2P網絡分享的技術。
大概邏輯,就是某一個用戶想看《甄嬛傳》,快播就利用技術手段搜索他附近的終端設備中的《甄嬛傳》資源,然後傳輸給他。速度快,還不用花錢,這都是盜版資源。
這就出問題了。
別的流媒體巨頭每年花這麽多錢買影視版權,快播一分錢都不用出,依靠著這套緩存分享機制,就什麽都可以看。
憑什麽?
想起訴快播,這卻不是一個很好的角度。
因為提供盜版資源的不是快播,是用戶。快播只是一個平台。就像百度上有很多盜版站,卻無法向百度追責一樣,百度只是一個提供搜索結果的平台,百度不製造盜版內容。
這還拿快播沒辦法了嗎?!
當然也不是。
快播的內容是來自用戶的硬盤,用戶硬盤裡有什麽,就可以傳播什麽。而用戶的硬盤裡,往往都存儲著很多限制級的內容來珍藏。快播不加以限制,就必然會造成這類內容大規模地傳播。
想從版權層面去扼殺快播,這不太可能,那就從其他角度切入好了。
然後,快播就同行舉報了。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周不器道:“對,雲計算才是限制數字音樂盜版泛濫的有力武器,Spotify要在這個領域多推廣,多跟版權方商量。”
“好。”
丹尼爾·艾克有心無力。
讓他去幫助紫微雲做市場?
他也想幫忙,可他現在連Spotify都搞不明白呢,分心乏術。
不過,周不器也不擔心,他只需要向四大唱片巨頭表露一個態度就行了,接下來還有紫微星環球來運作。
百代唱片馬上就要拿下了!
作為全球音樂行業的巨無霸,百代唱片在業內擁有著極高的影響力和話語權。現在所有的厲害一點的音樂網站和音樂軟件,基本上都玩的是緩存和P2P網絡分享的模式,會縱容盜版,會嚴重地傷害音樂行業。
雲計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
百代唱片可以率先站出來表態,以後不再跟基於緩存和P2P網絡分享技術的互聯網音樂公司合作,隻跟基於雲計算服務的夥伴合作,來限制數字音樂的盜版傳播。
到時候再號召同行跟進,就可以用盜版為理由,推動雲計算行業的發展了。
百代唱片和紫微雲是綁定的,這就意味著絕大多數的音樂流媒體平台都要使用紫微雲的服務。總不能一家公司要同時購買紫微雲和亞馬遜雲的服務,然後百代唱片的數據放在紫微雲上,華納唱片的數據放在亞馬遜雲上吧?那也太麻煩了。
把雲服務統一起來,就必然要選擇紫微雲。
依靠著奈飛,紫微雲要把整個視頻流媒體行業都綁架過來。依靠著Spotify,要把整個音樂流媒體行業都綁架過來。
周不器收購百代唱片、投資Spotify,不是因為這兩家公司能賺錢,其實這倆公司幾乎賺不到什麽錢。
他玩的是生態型的商業打法。
不過,如果Spotify能賺錢,還是應該想辦法賺錢,而不僅僅是資本性的收益。
要盡可能多地為Spotify尋找到付費用戶。
周不器道:“歐洲和美國的這些發達國家,地鐵都有百年歷史了。就比如倫敦地鐵,那是19世紀建造的,設施很老舊,沒有互聯網信號。恰好很多人在乘地鐵時是最空閑的,最需要聽音樂。這就要求音樂愛好者要提前把音樂下載好,存儲在手機裡。”
丹尼爾·艾克會意,慢慢思索著說:“免費的音樂服務,不僅數量少,而且有廣告,還不能下載,只能在線聽。訂閱之後,音樂數量多,沒有廣告,還可以下載到本地。把下載變成一個從免費到付費的轉化工具。”
周不器道:“其實還有一個優勢,可以跟運營商合作。”
“運營商?”
丹尼爾停下腳步,這下就真不理解了,感覺跟Spotify的業務相距很遠。
周不器道:“奈飛和Spotify不太一樣,奈飛是大數據量的長視頻,一般都是家庭用戶,使用的是家庭裡的包月寬帶。不管看多少內容,都是固定的寬帶費。所以運營商對奈飛很惱火。Spotify不同,聽音樂大部分都是在其他場所,使用的是手機流量。對運營商來說,流量消耗越多,資訊費就越多,他們就越高興。”
“是啊,基於雲計算的模式,會加大流量消耗!”
丹尼爾·艾克也發現了這個機會。
周不器道:“歌曲的一大特點,就是重複聽。過去基於終端的緩存技術,聽一遍歌曲之後,就相當於把歌曲保存在了本地,以後重複聽,就不需要耗費流量了,可以從緩存中調取,本地聽就行了。雲端服務則不同,每一次重複的聽歌都是在線進行,相當於每次都要支出一筆歌曲容量大小的流量費。”
丹尼爾道:“跟運營商要怎麽合作?”
周不器道:“雲端、終端什麽的,普通用戶根本不理解,他們對聽音樂過程中不同程度的流量消耗也缺乏認知。Spotify可以和運營商合作,推出專屬於Spotify的套餐優惠來進行誘導,從而來提升Spotify的吸引力,奠定下世界第一大音樂流媒體的地位。”
丹尼爾·艾克很佩服,也不知道周大老板平時花了多少時間來研究Spotify和音樂流媒體行業,總是能給出讓人耳目一新的想法。
就是跟運營商合作的這個思路有點損,表面上看是給出了優惠套餐,實際上是誘導消費者使用更多的流量,支付更多的費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