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塊錢在布佩恩堅持不了太久,特別是新一期的帳單已經到了。
如果瑞卡要支付了這些帳單,大約六七十塊錢左右,那麽他口袋裡就剩不下多少錢了。
房子裡能賣的,基本上都已經賣掉了,再賣下去就只剩下這個房子還值點錢,他的想辦法弄些錢來了。
當人在迫切需要某一樣東西的時候,就會爆發出驚人的主觀能動性,任何平時想不到的辦法此時都會想起來。
曾經有一位先生是一個老煙鬼,某天半夜醒來上廁所,突然想要吸一根煙。
他就像是往常每一次吸煙之前那樣的做出了準備吸煙的動作,伸手去摸香煙盒,可裡面卻什麽都沒有!
在這一瞬間,某種很特殊的東西一下子刺激到了他的神經,他的情緒變得不穩定,緊接著瘋了一樣地在家裡尋找香煙。
任何地方,他都沒有放過,但很可惜他一根香煙都沒有找到。
越找不到,內心中的焦躁越可怕,越是逼迫著他必須找到一根香煙,才能平複他逐漸失控的情緒。
最終他在半夜三點多拍打著鄰居家的房門索求一根香煙時,被鄰居家的男主人一槍送進了醫院裡。
瑞卡也是這樣,他感受到了金錢的急迫性,他又開始想起他名義上的“父親”。
他知道,大祭司未必是自己的父親,在寺廟那種環境下誰都不知道誰和誰有血緣關系,一切都是憑借眼緣的。
你覺得是,就是。
他人生的前二十年裡有大祭司的照拂,從來都沒有為錢這種庸俗的擔心操過心,現在,他又想起自己這個名義上的父親了。
他不相信大祭司真的一點錢都沒有了,或者說他覺得大祭司還是能弄到錢的,比如說他手裡掌握著的熏香配方。
他很清楚,熏香配方是祭司傳承最重要的一環,他相信納加利爾那些還堅持著的祭司會對這些配方感興趣。
只要點燃這種熏香,信徒們就會相信他們是神在人間的化身,他們會為這些東西支付足夠多的錢。
“我當時就不該放他走!”,坐在翻得亂七八糟的房間裡,瑞卡雙手手掌緊貼著頭皮把頭髮向後捋。
這種緊緊包裹著頭部的感覺為他提供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安全感,他站了起來,來回走了幾步,又開始翻找起來。
沒多久,他找到了一張相片,上面有他,有大祭司,兩人站在一起,大祭司的嚴肅和他臉上陽光的笑容成為了鮮明的對比。
這是他第一次出國留學時拍攝的,留給大祭司的,他過來的時候一同帶了過來。
過去的某些東西在恍惚之間讓他有一丁點的不快,他搖了搖頭,抓著照片走到了樓下。
把幾個喝得醉醺醺的年輕人搖醒,然後把照片交給了他們,“把他找回來,我想到弄錢的辦法了,而且我們的神香不夠了!”
本來幾個醉醺醺的年輕人似乎對錢不錢的不太在意,可當瑞卡說到神香不夠的時候,幾乎一瞬間,這些人就“清醒”了過來。
其中一人問道,“還能用多久?”
瑞卡如實說道,“最多一周時間……”
幾個年輕人對視一眼,紛紛站了起來。
他們抓著相片就開始出去尋找,真正給予了他們動力的,就是神香。
神香是一種很特別的熏香,納加利爾人的祭司在古代也會擔當醫生的角色,
他們對一些植物的探索程度非常的深。 在這個過程中他們發現了很多可以用來治療疾病和痛苦的東西,當然也發現了很多有毒的東西,其中有一種叫做“鬼臉菇”的菌類最為特別。
它的個頭有大有小,最大直徑有兩尺左右,這種蘑菇一開始看不出什麽來,等它直徑長到了有半尺左右時,外觀看起來像是一個頭髮胡亂披著的人頭。
有明顯的五官,哭喪著臉,它也因此而得名。
它不能治療任何疾病,吃多的甚至會死亡,但它有一個很特別的效果,致幻,以及麻痹。
最初它是被當作止痛藥來使用的,當一名祭司發現了它配合其他一些植物,具有沒有太大副作用的,可以被引導的致幻效果之後,它就被宗教大量的使用起來。
在密室中,空氣中散發的特殊香味濃度到達一定程度時,人們就會在古樸的宗教儀式唱聲中,被引入一種神奇的幻覺裡。
在幻覺中他們能見到漫天的神明,能見到沉睡的主神,能見到一切宗教中存在的神和故事!
這就是納加利爾的祭司們能夠牢牢的控制社會的原因,他們利用這種東西製造的幻覺,讓人們對他們,對宗教始終保持著敬畏!
一種廉價的致幻劑。
瑞卡使用它時和納加利爾那邊的情況不太一樣,這邊的“信徒”沒有長期接受到納加利爾宗教文化的熏陶,即便有差不多的引導儀式,這些人進入幻覺中看見的東西也不是瑞卡想要讓他們看見的,而是他們自己想要的。
他們有可能會變成神,一下子飛上天,隨手毀滅一個世界。
也有可能會墜入充滿了異性的世界裡,成為這裡唯一的主人。
如果有人想要錢,在幻覺中他們會成為世界上最有錢的人,沒有誰能在他們的面前大聲的說話!
在幻覺中,一切都很離奇,但又能讓他們得到滿足。
他們喜歡這種感覺,這群沒有家,沒有地方去,精神極度空虛的年輕人,只有在每次的儀式中,才能尋找到真正的自我與滿足。
他們覺得那是真正的自我,那些女孩可以不計較是誰在自己的身後衝刺,那些男孩也不介意有人去滿足誰,或者被誰滿足,他們唯一需求的,就是在儀式中得到的精神滿足!
可現在,瑞卡居然告訴他們精神滿足快要不能滿足他們了,就像是找不到一位能滿足自己煙癮的先生,就像是想要錢到癲狂的瑞卡。
房間裡一瞬間就安靜了下來,所有人都開始出去尋找,他們可以放棄一切,包括尊嚴,但不會放棄那卑微的,短暫的,精神上的滿足!
電網員工有些遲疑的問著被壓在自己身下,和自己兒子差不多大的女孩,“他們去做什麽了?”
女孩沒有回答他,而是用充沛的經驗,讓電工在極短的時間裡無法控制,離開了自己的身邊。
她簡單的清洗了一下自己,換了一身衣服,也出去尋找那個老頭了。
房間裡只剩下瑞卡和電網員工,兩人對視了片刻後,瑞卡也起身離開。
這裡已經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了,房子又帶不走……
一個全身,包括臉上都是刺青的納加利爾老人,這種人在聯邦很特別,可能整個聯邦就那麽幾個人。
在布佩恩,也許就一兩個,其中就有大祭司。
很快這些風聲傳到林奇的耳朵裡,而林奇在稍稍意外之後,就下達了命令。
當天半夜兩點鍾,十幾名穿著正裝,戴著羊毛格子鴨舌帽的年輕人從車站中走出來。
你能感覺到他們的穿搭其實有點土,在布佩恩沒有人會穿著正裝還戴著鴨舌帽,那玩意是報童和下層社會的孩子們才會戴著的,往往都是窮人的裝扮。
但穿戴在這些人身上的時候,卻讓他們多了一種很特別的味道。
格林兄弟。
以及他們最得力的助手。
之前林奇考慮過讓黑石安全的人來做這件事,但很快他否定了這個想法。
黑石安全用來對外時,它會很安全,但如果用它對內,就肯定會出問題。
所以他還是把格林兄弟找了過來,這對兄弟沒有絲毫的猶豫,直接買了票,帶著人連夜坐車來到了布佩恩。
他們在車站附近的旅館住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就前往了林奇的別墅。
兩人來的時候,林奇正在吃早餐。
“要一起吃一點嗎?”,林奇坐在桌子邊上問道。
兄弟兩人搖了搖頭,哥哥諾爾說起他們來的路上吃了一些東西。
“布佩恩的早餐三明治比塞賓市貴多了,那邊只要六十分,這裡要一塊錢。”
這種價格差距其實挺正常的,就像是布佩恩的人均工資高於塞賓市的人均工資一樣,人力成本加上其他各種受人力成本加持增長的原材料成本,多了四十分,其實並不算特別貴。
林奇點了點頭,不再要求他們一起用早餐。
他一邊吃著早餐,一邊慢慢的說道,“這次讓你們過來,有兩件事要你們做。”
兩人筆直的站著,低垂著頭,老老實實,一點也不像是某些人印象中的可怕家夥。
“第一件事,塞賓市終究是一個小城市,我們只會越來越往好的地方發展,很少會往壞的地方發展,那邊的地盤你們可以留給靠得住的人看著,把公司搬到布佩恩來。”
兄弟兩人現在也經營著一家公司,一家勞務公司,他們的那些手下,都是他們的員工。
諾爾點頭稱是,他也喜歡這裡的繁華,只是以前礙於林奇在他們兄弟兩人心目中的威嚴,不太敢主動談起這個事情。
這次,反倒是遂了他們的願。
“其次,我需要你們幫我做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