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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沒有痛苦的愛》第三十六章 白璧微瑕
  激情過後,需要冷卻一段時間。

  欲火平息,我貪婪的目光從心靈的窗口轉移到了腳下,接吻是愛情的印記,那我們的戀愛就從腳指頭開始吧。

  自打丁娜穿睡衣出來,我就看到她小腳玲瓏,白白嫩嫩。

  女人的腳比臉還重要。至少我是這麽認為的。

  我姥姥就是小腳老太,我見過她的裹腳,小指被狠心的太姥掰折了,窩藏在第四個腳趾下。由於疼痛,姥姥一輩子走不了遠道,而且還駝背得厲害。每在大街上遇見姥姥,我都跑過去,拉著她的手,領她回家。姥姥有些激動地問我,你不嫌棄姥姥嗎?我搖頭。

  有的人可以給你看維納斯,可以給你看大衛,但就是不讓你看她的腳。當然我並不是懷疑丁娜的腳,我跟常人不一樣,總想缺什麽補什麽。

  如若相親,我建議可以選擇去游泳或者洗溫泉,近距離的接觸,那是做不了假的,連是否有皮膚病都一並解決了。但是持有這種想法,很可能要打一輩子光棍,所以不能效仿。這種真理還是不聽為好。

  我媽曾經告訴我,買豬蹄一定要買前蹄兒,前蹄小巧,骨少筋多,口感好。

  我又看了看丁娜的腳,嚴格地講不算前蹄,但比褪了毛的豬蹄還要乾淨白皙,腳趾甲修剪得很精致,是原色的。幾個腳趾豆按照黃金分割比例斜線生長,就是為穿高跟鞋準備的。完全不像我,五指爭鋒,頂著一班齊,好像五個孿生兄弟緊緊抱在一起,所以才犯的腳氣,哥五個誰也沒跑。

  我雖然有香港腳、灰指甲,但我還一直牽掛她的牛皮癬,從醫學角度上講,這都屬於一種皮膚病,我倆同病相憐,而且將來還要共同闖蕩江湖,淪落天涯。

  我弱弱地問:“你喝中藥到底是管什麽的,不會治腳氣吧?”

  如果真要是治腳氣,給我也喝一點,這比豆漿貴不到哪去,我喝得起。

  “你想知道?”

  “嗯。”我連忙點頭,就差點搗蒜了。

  丁娜歎了一口長氣說:“我剛來上學,有一天去洗澡,春豔發現我後背有一塊白斑。我到醫院去看,大夫說不嚴重,但是怕擴散,醫院也沒有特效藥,才推薦我去的那家中醫診所。”

  “哦,我能看看嗎?”這時她姥爺的病犯了,在屋裡咳嗽,好像睡覺催更。打更的更。

  丁娜猶豫了一下,轉過身去,撩起睡衣,借著微弱的燈光,我看她皮膚光潔,比我白多了。

  一陣巡視後,我也沒發現具體位置,這比捉虱子還要難,不借助我媽的顯微鏡是找不到的,連一個白斑都跟我玩捉迷藏。

  我又一想,不會全白了吧,要不這面積太大了,白的沒有邊際,覆蓋成了南極洲,難倒是丁娜在考驗我。

  我去開燈,準備仔細查個究竟,丁娜連忙製止。

  這黑燈瞎火的,開玩笑呢,我再次把她扭過去,拿眼又掃了一遍,還是沒找到。

  我說:“逗我呢吧,在哪呢,到底有沒有,是不是王春豔合夥騙你的。”

  “你掀起那個扣看看。”

  “什麽扣?不早說。”一撩開睡衣,我就看到一根白色的帶子緊緊地勒在身後,像捆粽子一樣,結結實實的。

  哦,我明白了是這個帶子的連接處,類似風紀扣,並排有三個,左右咬在一起。我穿軍裝也有這麽一個扣,但是咬在脖子上,有一回中隊長把風紀扣說成了文明扣,引來一陣哄笑。

  但我不敢解,於是小心翼翼地把掛鉤翻上去,

真怕突然失手崩開了。顯然那時候我不懂,如果搭根兒箭,抻起來,都能射出去。  後來我結婚了,去給媳婦買文胸,才知道它的彈性是如此優越,保險系數都能趕上降落傘。女人自從裹腳解放之後,又把粽子緊緊地扎住,甚至還偽裝起來,真叫人捉摸不透。

  這下我終於揭開廬山真面目,丁娜後背的正中間露出一小塊指甲蓋大的白斑,原來它貓在這裡。

  這也太小了吧,好像臘腸裡的肥肉,完全可以忽略不計,丁娜這不是小題大做嘛!

  我原本擔心一撩開都是牛皮癬,現在縮成一小點,還沒我眼白大呢,真叫我白緊張了。

  不過這種病會蔓延,猶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而且很頑固,沒有《老人與海》的拚搏精神,還真治不好。這回我明白她看書的原因了。

  丁娜放下衣服,她自己看不見,很想再聽聽另外一個人怎麽說。而且我現在的身份也變了,丁娜已經是我的人了,我說的要比王春豔重要的多。

  “別地兒沒了吧,太小了,沒必要管它。”我就像那個惡狠狠的老女醫生,拽下丁娜的睡衣,又把她扳過來。

  我說:“這沒什麽大不了的,我的腳都爛了這麽多年,從沒治過,不是還走道呢嗎,你再看看我的手。”

  我翹起坑坑窪窪的灰指甲給她看。實際上早沒指甲了,真菌已經侵入根部,新生的指甲與肉脫離,且藏汙納垢,長一點我就剪一點,整個大拇指光禿禿的。

  因此我向來都不敢示人,把拇指攥在拳頭裡,練習中指開門。

  既然她讓我看後背,我也讓她看大拇哥。

  她抓住我的右手拇指仔細瞧了瞧,然後甩開,不以為然地說:“我這能跟你的手腳比嗎,它是白癜風,擴大了怎麽辦?”

  “我這也擴大呀,一傳倆,倆傳十,這都多長時間了,我都沒當回事。”

  我覺得我比她的嚴重,誰沒事撩她後背看白斑呀,我這禿頭拇指隨時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不也沒治嘛,女人還是太在意自己了。

  我這人都沒治了,還去在意一個大拇哥、一塊白斑,豈有此理。

  我說:“假如你全身都弄白了,還求之不得呢,那比楊貴妃還要白,得省多少化妝品呀。”

  “讓你看了,盡胡說八道。”丁娜歎氣。

  “你不嫌棄嗎?”

  “我喜歡還來不及呢,幹嘛要嫌棄,要不這樣,你讓我親一下後背白的地方,看我是不是嫌棄,或者你也親一下我的臭腳丫子,看你是不是嫌棄。”她怎麽跟我姥姥似的。

  “你惡心死了,光想著佔便宜,你們男生都喜歡這樣嗎。”

  “哎,你什麽意思,還有男生想佔你便宜?”

  丁娜咯咯地笑了,笑得是那麽恣意,如果男女關系達到一定程度,可能就沒那麽多忌諱了。

  原來天下的女人都一樣。

  “我還想親親你。”我忍不住說。

  丁娜看我猴急猴急的,就閉上眼睛說:“那好吧!”

  這回是主動讓我親勒,我有點激動,急忙下地,踩在鞋上,攬住她的腰,把嘴湊過去, 鼻子快頂上了,就偏過頭,這回我也把眼睛閉上,輕輕地吻了她,但還是不會把嘴撅起來,所以我不能一動不動貼著她。

  我倆分開的時候,丁娜笑盈盈地看著我,像花一樣綻放。在微光的映襯下,我能清楚地看到她臉上的絨毛。

  上初三,我下巴開始生出毛茸茸的胡須,我又不敢用父親的刮胡刀,正自發愁,姥姥把我叫到身邊說,我給你弄下來。她用細白線咬在嘴裡,兩手撐出一個三角的口子,貼在我臉上,準備用線把胡須絞下來。

  姥姥說,過去姑娘出嫁前都要先開臉,把臉上的絨毛絞得乾乾淨淨,才能打扮上妝,這也算是一種淨身入戶吧。

  我想,丁娜什麽時候開臉,將來我是娶她的金刀駙馬嗎?但是姥姥拿線一絞,疼得我寧可不嫁,也不開臉,這比燎豬毛還狠,生拔呀!

  思緒又飛回眼前,先別琢磨金刀駙馬了。

  我們就這樣互相凝視著,真希望能看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爛。

  丁娜被看得不好意思,用手過來摟住我的腰,依偎在懷裡說:“咱們將來畢業會分開嗎?你會離開我嗎?”

  我拍拍她的後背,正是她長白斑的地方。

  “永遠不分離,就像你的那塊白一樣,陪你老去。”我斷定她根本治不好。

  姥爺又在裡屋咳嗽起來,不斷地催更。

  我說:“你回去吧,姥爺著急了。”

  丁娜起身,拍了我的手一下:“你睡吧,我回去了。”

  我不知道她信不信我的話,女孩多愁善感,總想托付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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