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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曾經在街上要飯的小乞兒》第二十八章 穿最短的裙子,打最狠的架
  穿的越短,揍人越慘。

  我扯著身上的小裙子,頗有點不自在,走著路都感覺冒涼風。

  臭道士這龜孫子,出了個餿主意。

  他竟然讓我穿一身短旗袍去城裡的女館打探消息。

  咳咳。

  你們知道,女館是幹什麽的吧。

  算了,你們還是不知道的好,別教壞小孩子。

  總之,不是什麽好地方。

  可不去也不行,臭道士平時笑眯眯,但正事上還是很看重的,不會隨便開玩笑。

  雖然我老懟他。

  可說實話,如果不是臭道士,老娘們死後,我不一定能那麽快走出來。

  說不定還在哪個角落裡躲著不願意出來,學打娘狗一樣趴窩裡,舔著自己的毛療傷呢。

  好在最終都爬起來了。

  人生在世,奇妙的事真是多啊。

  哪天說不定來個飛著的棺材把我抬走了,也不奇怪。

  出生在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得認啊。

  不行你就只有去改變自己,再影響周圍。

  改變這兩個字,哪那麽容易,一步一步來唄。

  就像人間世和地下世界之爭,表面上說是理念不和,說著自古以來雙方對立,都把對方歸為壞的一方。

  實際哪那麽簡單。

  人手,地盤,資源……這一樣樣的不都得爭。

  爭了,不就對立起來了。

  不爭?

  不爭就是一個死。

  你不爭。

  別人也得爭。

  所以啊,除非是願意一輩子就這樣讓人踩在頭頂上,不然到後來都是要爭的。

  你不爭,周圍也在逼著你爭。

  世間很殘酷的。

  我後來才懂得這個道理。

  之前有老娘們護著,我還可以躲在窩裡安穩一會兒。

  可現在沒人護著我了。

  也沒有人能再護著雲家村了。

  我也再不能像什麽都不懂時那樣天真,我要去扛起這個擔子。

  臭道士雖然是我師傅,但對於雲家村來說,臭道士……

  責任總是要有人負的。

  我畫著符,練著咒,咬著牙。

  我不認命,絕對不認,死也不會認。

  這個身體雖然沒了爹媽,可老娘們養過我的。

  哪怕是個乞丐,我也要做個有心的乞丐。

  別人怎麽樣我不管,我做好自己就得了。

  所以,穿裙子算什麽,又不是裸奔。

  到了生死關頭,裸奔也是可以的。

  ……

  咳咳,那什麽,裸奔就算了。

  不要教壞小孩子。

  言歸正傳。

  我要穿裙子打架去了。

  希望這回下手輕點,起碼給對方留口氣。

  人家好歹是活人。

  不能像打地下世界那幫醜貨一樣那麽不留情面。

  回來臭道士敲我腦袋怎整。

  啊,腦袋痛。

  疼疼疼!

  “嘶”,我嗤一聲,臭道士老愛用敲我腦袋這招,想想都疼。

  這家夥跟老娘們真是一樣一樣的,愛動手動腳。

  就不能以理服人麽?

  我往身上套著短旗袍,白白的大腿露出來。

  剛好蓋住屁股。

  腦袋上滿是黑線,這,我,誒。

  那什麽,這衣服,真的能穿出去麽?

  不會一出門就被人抓起來吧。

  然後告我個暴露狂,淫!穢!色!情!什!麽!的!

  萬一進去了,判我個兩三年,好不劃算。

  多冤枉!

  老子是良民。

  大大的良民。

  絕對的良民。

  偷奸耍滑,違法犯罪的事我不乾,肯定不乾。

  信我!

  信我信我信信我。

  不過回過神來,就一個小裙子,我加個長外套,看不到沒事吧。

  應該沒事吧?

  算了,這個世界都能修真了,誰還管我穿個小裙子。

  膽子大點。

  撐死膽大的。

  搏一搏,單車變摩托。

  老子是要去幹好人好事。

  為人間世打探消息去的,穿個小裙子的事,能叫暴露狂麽?

  竊書不算偷書。

  竊書……竊書,讀書人的事,不能叫偷書。

  所以,我要上了。

  何況沒胸沒屁股,沒啥看頭,應該也沒人注意我吧。

  去到就把臭道士口中的那個目標拉過來一通錘。

  不怕他不說實話。

  老子穿裙子怎麽了!

  穿最短的裙子,打最狠的架,整個人間世,我雲得兒就是最靚的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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