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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氣凜然》第2部 第24章 【可愛的混蛋】(上)
很久之前我曾經看過一部關於傘兵的電影,裡面傘兵們有句話叫做“屁股先著地最安全”。

 而現在,我算是徹底明白這句話的含義了。

 老實說,縱然我自問膽大包天,殺人放火什麽邪事我都敢做了,可是這麽在千尺高空上一躍而下,事後想想,也真挺佩服自己的。

 我不信上帝,但是我運氣很好,降落傘包順利打開,盡管高空的狂風刮得我睜不開眼睛張不開嘴,但是當高度漸漸降下來的時候,情況就好多了。

 這裡是溫哥華市區東南面的一片地方,我降落的地方距離一條公路不算太遠。

 身子一震,我本能的身子縮了起來,然後很自然的,雙腿沒有敢用力,順勢就往地上躺了下去,屁股倒是先著地了,可是這該死的地上卻是一片光禿禿的,還有不少沙礫小石,其中一塊正咯在了我的屁股上,我顧不得疼,身子一落地就趕緊從鞋子裡拔出一把匕首來,飛快的把肩膀上的降落傘繩子割斷。

 這是我從電影上看來的,尤其是在風大空曠的地方,落地之後,因為傘包是打開的,風力會拖著傘跑,如果不即使把繩子割開——如果你運氣不好的話,繩子萬一勒住了你的脖子,你甚至有被活活勒死的可能。

 我像一隻泥猴一樣在地上打了個滾,才順勢站了起來,原本一身高檔價值的衣服都算完蛋了。辨認了一下方向,我記得我剛才落地之前看見公路距離這裡不遠。於是飛快的跑了過去。

 飛不得不說,楊微派給我的飛行員技術還是相當不錯地,挑選的降落地點很好,而且方位也找得很準。我一庫口氣跑出了大約五百米,來到了公路上,從這裡一直往北,就是溫哥華了。盡管現在是晚上,公路上車很少,手而且這裡是郊外。可是我一點都不擔心。因為我經過在溫哥華這麽幾個月的生活早已經知道了,東南邊通常都打會有很多貨車在市區和海邊之前來回的,畢竟,溫哥華是靠近大海地城市,遠洋運輸業是很發達的。

 我判斷得沒錯。

 但是用一句老話說得好:我猜中了前頭。卻沒猜中結局。

 我在公路邊上等了大約半個小時,期間倒是有三輛汽車路過,可惜無論我怎麽招手都沒有人肯停車。

 痛定思痛之後。我明白了問題所在。

 首先,現在是晚上。

其次,這裡附近地域比較偏僻。再次,我衣衫古怪,渾身肮髒。一頭一臉都是灰。看上去有三分像逃犯,三分像流浪漢,三分像剛從海上跑來的偷渡客。至於剩下的最後一分麽,我自己估計,恐怕還有點精神病人的趨勢。

 試問,晚上時候,在這麽一個攔路搶劫的最佳地理環境下,任何正常的人,看見一個逃犯加流浪漢加偷渡客加精神病人,在路邊攔車。一百個人裡面恐怕有九十九個不但不會停車,反而會加大油門提速跑過去……

 我沒法子了。歎了口氣……其實我倒是想當好人的,只是現實……真*逼良為娼啊!

 遠遠看著一輛小卡車開了過來,我心裡一橫,拔出匕首,飛快的從路邊搬了一塊盡可能大地石頭,扔在了路中間。

 果然那輛汽車先是亮了亮大燈,看到路中間有障礙物,立刻減速了。

 我一手拿著匕首,另外一手還捏著一塊撿來的石頭,如果對方還不停車,說不得,小爺我隻好動粗了。

 那輛車減速之後似乎沒有停的打算,而是略微調整了方向準備從地面地石頭旁繞過去,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手裡的石塊就砸了出去。

 砰!嘩啦!

 玻理碎裂的聲音,那輛汽車一個急刹車,嘎吱一聲,停了下來,左邊的車窗玻璃被我砸隨了。

 我橫刀大步上前,大聲喝道:“搶劫!下車!!”

 話剛出口我就發覺不對了,條件反射之下,我說的是中文。於是立刻改口用英文說了一邊。

 車門打開之後,從裡面一下就跳出了三四個精壯漢子來,一個個都是穿著有些肮髒地水手服,迎面就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魚腥味道。

 就在我大聲喊完之後,車上跳下來的這幾個家夥愣了一下,看著就我一個人拿著一把匕首,不由得都哈哈大笑起來。

 “你?搶劫?”站在最前面地一個白人漢子,身高足足比我高一個頭,穿著一件牛仔帆布的衣服,卷著袖子,露出滿是肌肉的胳膊,一臉胡子拉碴,舔了舔嘴唇,朝我走了過來:“冬子,你是找死麽?”

 他說著,雙手捏了捏拳頭,骨節嘎巴嘎巴直響,伸出一隻蒲扇般大的手掌就來抓我的領子。

 “唉。”我一閃身就躲開了,歎了口氣,用憐憫的眼神看著他,這家夥塊頭雖然大,但是卻遠遠不是我的對手,最多有幾分蠻力而已。我緩緩道:“我只要你們的車,把你們的車給我,我不會傷害你們。嗯……對了,我只是借用,你們可以留下電話給我,我到了溫哥華之後,會還給你們地。我還會支付你們一筆錢作為酬謝。”

 “冬子,先讓我捏碎裡的骨頭,然後我們會帶你去溫哥華看醫生的。”大漢獰笑兩聲,捏拳頭朝我打來。

 我一步邁上去,側身同時擰住他的手腕,然後借勢一送,他巨大的身子一下就往前仆了下去,我在後面又加了一腳,踢在了他的屁股上,這家夥撲通一聲就啪在了地上,隨即我一腳踩在了他的後背上,匕首逼住了他的脖子,沉聲喝道:“都別動!”

 匕首的鋒刃就橫在他的脖子後面,他立刻身子僵硬住了,我做勢恐嚇:“快,你們把車鑰匙給我!不然我……”

 就在我還沒說完的時候,忽然,車裡傳來了一個裝腔作勢的聲音……

 “哦!上帝啊!發生了什麽事情?”

 一個瘦瘦高高的人從車上跳了下來,黑暗之中我看不清楚他的模樣,但是他頭頂卻歪帶著一頂帽子,這是船隻上的船長帽。

 隱約的,我覺得這個聲音還有些熟悉,就在我一愣神兒的功夫,這個人已經分開眾人走到了我的面前,臉上帶著驚訝,看著我:“上帝啊,居然是你?哦,我的天啊,陳……嗯,陳陽先生,我記得我早就把你送到溫哥華了,都已經過去幾個月了,你怎麽變得這種落魄的模樣?老天,你看上去就好像一個流浪漢。”

 我愣住了。

 面前這人,帶著船長帽,瘦瘦高高,臉部輪廓帶著東西方混血的痕跡,朝著我笑的時候,露出略微有些被香煙熏黃的牙齒,但是笑容很親切,眼神裡帶著一種典型的扮豬吃老虎的那種笑話的笑意。

 看見這人,我先是怔了一下,隨即就立刻想了起來,手裡的匕首也松開了,臉上露出微笑,退後了一步,松開了地上的那個家夥。

 “是你?威克船長?我沒記錯你的名字吧?”

 “哦,太讓人難受了,你居然都不能確認我的名字?要知道,我可是曾經救過你一命啊!”這家夥誇張的笑了笑。

 是的,他說的沒錯,他的確救過我。

 眼前這人,正是當初我剛來加拿大,在海上跳海,漂泊了多日之後,才被他的船打撈了起來。而這個威克船長,收了我在海上偷渡船上弈到的兩包鈔票作為報酬,安全的把我送到了岸上。

 威克還是老樣子,但是衣服有些髒,帽子戴得比從前更歪了,他看著我手裡的匕首,笑道:“怎麽了?老朋友見面,還需要拿著這個麽?”

 我立刻毫不猶豫的收起了匕首,上去和他握手,可是威克卻沒有和我握手,而是用力的擁抱了我一下,分開之後,他看著我,搖頭道:“陳先生,都已經這麽久了,你怎麽還這麽落魄?難道這近一年時間來,你都是過著流浪的生活麽?”

 我笑罵了一句,指著自己身上的衣服,道:“靠,你看見過穿著‘阿瑪尼’流浪漢麽?”

 “哦!”威克立刻眼睛一亮:“這麽說你發財了?可是為什麽你……”他指了指我的身上。

 這時候,地上的那個家夥爬了起來,一瘸一怪的走到了威克身手,怒氣衝衝的看著我,一臉鬱悶的樣子。

 “好了,維克多,別鬱悶了,我們的這位陳先生,是我的老朋友,他可是曾經一個人從馬丁的船上跑掉的人!身手一定是相當不錯的,你不是他的對手,也不算丟人。”他拍了拍那個壯漢的肩膀,看著我,眯起了眼睛:“哦,這麽說來,陳陽,你是遇到麻煩了麽?需要幫忙麽?”

 靠!

 他這種眼神就好像看到凱子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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