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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城煙雲》第二百一十六章 2次姻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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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小芹是一個非常有心機的姑娘,跟黃英姿,有些相像。

雜志是一座橋,借了還,還了又借,如此循環往複,周而複始。

方小芹經常往胡志強辦公室跑,同事們閑來無事,就愛捕風捉影,議論傳播花邊新聞。他們說,方小芹是個黃花大閨女,讓胡志強趕緊把她搞定。

胡志強總是一本正經地解釋說,這是沒有的事!不是你們相像的那樣,怎麽可能呢?我們,只是單純的同志關系。

但方小芹非常大方,經常在胡志強屋裡進進出出,並不避諱眾人的眼睛,所以胡志強有口難辨。

前進鄉的“六月二十四”事件,讓胡志強在全縣出了名,說起胡志強這個名字,全縣機關幹部都能津津樂道、品頭論足一番。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光山鄉的群眾,也都知道胡志強乾過的醜事。

組織上用人,以德為先,像胡志強這種犯過錯誤的人,基層不好推薦,組織不好提拔,前途暗淡無光。良家女子也認為他是一隻色狼,與他保持一射之地,處處留心,時時警惕。

胡志強離了婚,要再找個志同道合、情趣相投的女朋友,非常難了。他的愛情鳥,慢慢飛走了。

方小芹借遍了書,開始給胡志強縫補裂口的被套,後來乾脆給他洗起髒衣服來。

這是胡志強出事之後,收到的第一份異性的溫情,雖然距離所謂的愛情,相去甚遠,但足以感動一個孤苦的人。

生活,不就是那麽一回子事嗎。感情,不就是那麽一回子事嗎。

這個夏天又在轟隆隆的悶雷聲中過去,胡志強的心門無可奈何的打開了。他慢慢接受了方小芹。

一個秋天下午,吃了晚飯,政府大院裡的一群男女老少,搬過小凳子,坐在屋簷下吹牛擺龍門陣。

只見方小芹披頭散發、跌跌撞撞從大門跑進來,他老子爹提一根木棍子追到政府大門外,不敢進來,隻遠遠的破口大罵。

余鄉長站起來喝斥老頭幾句,老頭才憤憤離去了。眾人看小芹,她額頭破口出血,手上青一痕紫一痕。胡志強扶她進屋,楊姐找來酒精給她擦洗傷口,又用白布包好。

小芹止住哭聲,抽抽嗒嗒地講原委。她原來許配給大箐裡白家,父親自作主張收了彩禮,將錢用空,如今要逼著小芹嫁過去,小芹不肯,老家夥就下了狠手。

眾人散去,小芹撈起衣褲,到處是傷痕。小芹沒有去處,胡志強沒有退路,這場意外更讓他無法選擇和回避了。

對於小芹父親的這種違反婚姻法的行為,余鄉長親自上門,給老頭做思想工作,告訴他新時代,男女雙方要自由戀愛,父母不能強加干涉。

方小芹父親答應不再逼迫女兒,並把女兒接回家去。

禇衛國有要到渡口市偵辦一個案件,他想見胡志強一面。胡志強來到渡口賓館,見到了禇衛國。禇衛國已經升職,擔任刑偵科副科長了,他帶領三個同事,到這邊來抓逃犯。

兩人找了一個小餐館,吃了飯,沿著金沙江河岸散步。

胡志強告訴禇衛國,他有女朋友,要結婚了。禇衛國問了情況,得知方小芹是沒有工作的農村姑娘,他對胡志強說,農村和城市戶口有嚴格的區別,孩子的戶籍也要隨母親,你最好要考慮清楚。

方小芹的婚事,始終是個問題。她父親收了大箐裡白家1000元彩禮,早將錢用光了。

要退婚,當然得退還白家1000元彩禮錢,但方小芹的父親拿不出錢來退還白家,所以,他仍然希望方小芹嫁過白家去。

這樣一來,父女之間的矛盾,無法化解,老頭喝點酒,不高興了,就開始打罵方小芹。

余鄉長又做了兩次方小芹父親的工作,但收效甚微。方小芹的父親說,誰要娶方小芹,可以,但得給2000元錢,退還給白家1000元,剩下的1000元,作為方小芹的彩禮。

光山鄉的村民,能拿得出2000元錢的家庭,一戶都沒有。

余鄉長找到胡志強,做胡志強的工作,他說,胡志強,我看方小芹是真心喜歡你,你如果也有意思,我來做主,你們就做一家人。回頭湊1000元彩禮錢,退還給白家。如果錢不夠,我幫你想辦法。

胡志強對他跟方小芹的事,很糾結。人生際遇,各有不同,怎麽跟方小芹解釋呢?

方小芹不同意嫁到白家,方家又不退還1000元彩禮錢,白家就按農村的風俗,開始向方家逼婚。

方小芹的父親一急,又狠狠把方小芹打了一頓。方小芹跑到胡志強屋裡,拉著胡志強的手,對他說:“胡哥,我是真心想跟你,你要是不嫌棄,就收留下我吧,我會真心實意對你好,如有半點壞心,天打雷劈!”

胡志強是個心地善良的人, 他最怕別人求他。他拉著方小芹,點了點頭。

胡志強想,自己離過婚,又有在前進鄉的那個不光彩的事,能成個家,也是好事。

胡志強回了趟成都,想跟母親和姥姥說自己打算結婚的事,還想向姥姥借2000元錢,退還給白家1000元,剩下的1000元,作為彩禮,給方小芹的父親。

回到家裡,母親胡思敏出差了。胡志強思前想後,他覺得姥姥不會同意他在鄉下結婚。他想,只有等把生米做成熟飯了,再告訴家人。

胡志強給女兒小心怡買了些奶粉和小玩具,到洗菜胡同看望女兒。之後,胡志強來到春熙路的商店,找到黃英姿,開口向她借2000元錢。

黃英姿隱約聽說了胡志強在前進鄉被捉奸的事,她對胡志強,是徹底的失望了。

胡志強來借錢,黃英姿也不問他借去幹嘛,立馬數了2000元錢,遞給胡志強,把他打發走。

胡志強回到光山鄉,在余鄉長的協調下,方小芹的父親收下2000元錢,同意方小芹嫁給胡志強。

胡志強和方小芹照了結婚照,胡志強親自給自己辦了大紅的結婚證。

沒有喜字,沒有鮮花,沒有酒宴,沒有親朋好友,沒有祝福,沒有新嫁妝,沒有新床被,兩人住在一起,婚就這樣結了。

誰又能說這不是一個家呢?

自由太大了,人容易在其中迷失方向。總是需要有個束縛,把自己囚於一方天地,才能安心。婚姻就是一種方式。

漫長的人生裡,一個人需要另一個人的陪伴,分享喜悅,承擔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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