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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朗格爾(落魄的病毒學家)
    朗格爾脫下兩星期未洗的西服,換上肯定更長時間沒洗過散發著酒味和其他奇怪味道的小醜服,一股濃重乳膠味的醜臉面具和自己剛刮的胡子互相摩擦抵抗著,老是擔心它會掉下來。

  他歎口氣,怎麽也想不通會淪落至此,要成為酒吧裡被娛樂的小醜,他得表演前段時間剛學的拙劣小品。

  在後台呼了口氣,只要堅持30分鍾,他望了下時鍾。前幾天的第一次上台,遭遇了冷場,他在台上尷尬地表演著,台下有些人在飲酒作樂也有些人談笑風生或竊竊私語,就是沒人浪費時間看自己。30分鍾後,一身冷汗的朗格爾見到酒吧老板,後者拍拍他,安慰他說第一次都這樣,“就算是熱身吧,”他遞過來的50亞特幣讓他夠吃一頓晚餐了。

  但這次,本該能操控的幾個球怎麽也拋不好,台下開始起哄,有人吹口哨讓他滾下去。朗格爾想起另一個節目,於是扭起屁股試圖挽回紛亂的敗局,至少要堅持30分鍾才能拿到基本時薪150亞特幣。看牆壁上的時鍾才過了15分鍾,突然,一個酒瓶在腳下炸開,他驚跳起來,台下哄笑。

  “滾吧,下一個炸開的就是你的蠢豬頭!”看樣子他今天是拿不到底薪了。

  今晚還得露宿在公園老地方,他有房子,但每月的實驗室租金費用得交,還有電費,水費,環保費,雜七雜八的費用支出一大堆,如果沒有他租出去的房租收入,他那些辛苦培養做實驗的小動物們也得被人道毀滅。有些病毒實驗已經做了大半年,還有幾個月就能得到完美的數據,屆時是有可能被登載在世界第一流的科學雜志《本草》上的。一舉成名也不是很難的事情,說不定還能獲得華夏龍國的李時珍獎,足足有1000萬金龍幣。

  他不止一次幻想自己得到那份榮耀的時刻,該是多麽激動,肯定一晚睡不好,出門都需要戴上墨鏡,每天被記者圍著閃光燈不停,狗仔隊也會日夜潛伏在自己新的別墅周圍的樹叢裡,曾經的同學,朋友,當然還有那個早已離自己遠去的前妻,讓她後悔去吧!

  只有幻想在支撐著他。

  但現在他得解決晚飯問題。

  酒吧裡依然人聲鼎沸,音樂聲撕裂著他的耳膜,妖豔的年輕女子袒露身姿跳著撩人的舞蹈。及時行樂,醉生夢死。小醜臉在手裡團成了一卷,什麽東西能換一頓晚餐?

  他行乞過,所得還能得以溫飽,但前段時間亞特蘭蒂斯全國域都在大規模整肅市容,連小偷都不敢上公交車了。他最近十年越混越差,已經認識了從小偷到販毒和街頭的各種混混,他沒法靠生物學專業獲得報酬,他也曾想過要回去教書,但那樣太浪費時間。

  他曾有好日子的,他三十多歲時候發現了一種病毒的基因介入技術能治療癌症,他因此獲得了當地的最高科學榮譽,並獲得1百萬亞特幣,約等於1萬金龍幣。同時也獲得了他所在這個城市希爾斯的當地政府的投入5百萬的科研資助。

  同時,還收獲了愛情,希爾斯市長大人千金的青睞,同年他們喜結連理,35歲,是他人生第一次巔峰。肯定會有第二次,他在今後15年裡,每天的清晨都這麽想。即便是妻子臉上的不屑越來越不加遮掩,即便是妻子對他公開了自己的新情人,最終離他而去。

  實驗室裡早就睡不下,那裡到處都是實驗用品和裝著危險病菌的器皿,各種注射了實驗病菌的小動物佔據了一大半空間。還有堆疊起來的幾個大包裹,

這是他的全部家當,因為租客不準放,多數已被賣掉或扔掉,但那張鑲嵌著榮譽證書的鏡框他是不會扔的,它被擺放在不怎麽顯眼的地方,這是唯一寄托。他也不曾對此懷疑過,我還會有第二次巔峰。  但時間逐漸消磨了他的耐心,酒精也麻痹著他的神經,他越執著醉的越厲害。

  什麽東西能換來一頓熱騰騰的晚餐?街邊那幾個屬於他的垃圾桶裡已翻找過一遍,除了收獲半隻啃過的爛蘋果,一無所有。

  躺在公園自己專屬長凳上,仰望著天際忽明忽暗的星光,已經不知道自己今後該怎麽走下去,如果這次研發還失敗,他不敢再想下去,夜風吹得身體發抖,他裹緊自己鑽入旁邊帳篷裡的睡袋,蜷縮一隅。

  他手機停費了,如果知道不接電話的後果是這樣,哪怕去死也會爬去繳費的。

  初晨,按慣例被清潔工踢醒,收拾好家當,拖到固定地方放好。空著餓扁的肚子,步行去他的樂園,實驗室。

  街頭掠過一輛閃動著警笛的警車,哪個地方又出事了,他嘀咕著。

  思忖著要不要再去借高利貸,但眼下高利貸已經借了三筆,為了還第一筆高利貸,不得不借第二筆,如今已經借了三家高利貸。他走起路一瘸一拐是因為左腳大拇指被剪了一個豁口。

  “一個月內,再不還,疼痛就會從另一邊過來,”那個滿臉疙瘩的黑鐵塔般的壯漢,為他包扎好還未斷裂的腳趾,裡面還精心撒上了止血劑,“真的,我很抱歉!”最後另一個捆住他手腳的漢子表示著歉意,扯掉堵住嘴的襪子,哀嚎立刻灌入實驗室的每個角落。

  錢!

  立刻馬上!

  他需要投身於賺點快錢的事業,從街邊垃圾桶,酒吧,販賣大麻。甚至還動過去同志酒吧的念頭,但自己實在克服不了一種對同志們的內心恐慌, 最終作罷。

  他只能用非法手段把早已抵押出去,不屬於自己的這所房子再次掛牌賤賣,坐牢總比剪腳趾來得強。

  “說真的,如果老婆不離我而去,就沒有辭去學校職務去開實驗室的勇氣,也就不用去借高利貸。如果手機沒有欠費,就沒有實驗室的倒閉,三個高利貸的追債,十張信用卡的透支,除了死,或者逃命,別無出路!因此我還得感謝我的前妻,沒有你那種決絕,我也就沒有赴死的絕望和決心!”

  幾年後,億萬矚目下,他在台上哭得像個孩子,像那天早上在被人砸爛的實驗室裡。

  他慶幸自己實驗室被搗毀的第三天找到了買家,拿到40%預付款後就連夜出逃,像條夜奔的喪家犬。

  坐上這節慢車,身為老賴,被禁止乘坐高速列車和飛機。

  他感謝上帝給自己的這次機會,讓他有了衝破地球第一宇宙速度飛向月球的動力,我為名譽而生,為病菌而活,朗格爾大聲對自己說,身體卻癱倒在硬座上,此刻,身體像重投了一次胎那樣的潔淨,安逸,舒適。

  我要重生了!

  死之前,我要重生一次!

  這個臭狗屎操蛋的世界,我不欠你們的!

  實驗室,滾他媽的,高利貸,滾他媽,信用卡,滾他的!希爾斯,滾吧!小醜,滾吧滾吧,還有酒吧,漂亮調酒師,也滾吧!

  他手裡是一張報紙,要去的那幾個地方,威特鎮和薩姬島,

  他決定要死也要死在那裡,當然死之前需要做一件事,掘地三尺,刨出七具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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