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景明身為一個純粹的人,他還是非常喜歡錢的。
別看自己現在人氣這麽高,但其實一分錢還沒賺到呢。
不過這也肯定是暫時的情況,圈子裡的18線只要不停地接通告也能年入百萬。
更別談現在的魏景明了,魏景明不知道現在是什麽咖位的明星,因為現在他的人氣非常高,姑且可以算個“虛假的一線”吧,魏景明這麽短時間混到現在這個樣子已經滿足了。
魏景明也在提醒自己要賺錢也就趁這個時候能賺個夠了,過一兩年那個偷稅漏稅的事曝出來後,藝人的處境一下子就被推到風口浪尖上。
藝人的收入很高,在不避稅的情況下,與正常納稅人並沒有什麽不同,按照收入類型繳稅即可。
但錢還是想賺的更多的,所以很少就有明星老老實實地按照個人身份去繳稅。
明星成立個人工作室和注冊公司就是典型的方式。
明星將個人工作室設立在有稅收政策優惠的地區,可以享受一定的優惠。
影視圈內大名鼎鼎的“避稅天堂”霍爾果斯明文規定:到2020年年末,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5年免稅5年減稅,毫不費力地提升55%淨利潤。
就因為這個,很多明星的經紀公司、個人工作室或傳媒公司的注冊地都在霍爾果斯。
而等18年的陰陽合同事件爆發之後,娛樂圈也會迎來徹底的稅收整頓。
據有關媒體爆料,自2018年8月起,影視圈執行新稅制,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工作室個人所得稅取消核定征收,全部改成查帳征收,稅率從原本最低6.7%左右,一下子飆升到42%
影視圈實際稅率原本最低6.7%左右,是3.2%的增值稅附加和3.5%的個人所得稅。
按查帳征收,6%是增值稅,35%是個稅,還有0.78%的增值附加稅,加起來總體稅率大概在收入的42%左右。
這麽一想的話,魏景明差不多那個時候才會穩固地位,就馬上要面對這個風波。
不過魏景明到時候肯定還是老老實實地繳稅,他身為藝人能為國家做的也不多。
現在不是都有一個基調說是“戲子誤國”嘛,那些品行不端的藝人就很符合。
在魏景明看來,明星要做的也並需要那麽多,只要遵紀守法,宣傳正能量。
而且把自己該繳的稅給繳了,只要稅交夠了,那明星自然就完成自己該做的了。
別看只要做這麽點的事情,但還真不是每個藝人都能做到的,要不然之後補稅的藝人也就不會那麽多了。
當然這些只是最基礎的,有責任心的藝人還可以做的更多,就比如說做一些真正的慈善,讓明星與社會責任心掛上鉤,這才是明星與普通人有差別的地方。
魏景明不保證以後能不能發起屬於自己的慈善事業,但當社會需要他的時候,魏景明也會義不容辭地獻出自己的力量。
這個時候魏景明好像感覺耳邊已經傳來了BGM:正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
老鐵們,魏景明做的對嗎?
想的有些多了,不過魏景明現在要做的就是先完成眼前的歌,以及明天要到來的新合同。
。。。。。。
因為李姐昨天說了是上午10點左右去劉總的辦公室談合同,所以魏景明早上也就多睡了一會。
等叫了董哥帶他去公司後,時間也剛好在9:40。
劉總的辦公室魏景明之前還來過一次,不過那次是和江南田園一塊去的,那個時候的他也僅僅是一個小小的練習生,就連現在讓他出名的節目也是公司讓他參加的。
輕輕的敲了下門,聽到裡面的回應後,魏景明也推開門進去了。
李姐和劉青山已經坐在位置上了。
魏景明笑著打了聲招呼:“劉總和李姐好呀~”
劉青山也笑著回應:“景明你來了啊,看來你今天的氣色不錯呀!”
“因為今天要和咱們公司簽合同了嘛,所以也有些激動,相信和公司也能繼續地合作下去。”
劉青山也不在意魏景明話,“這份合同我只能說是正常的,所以能不能合作也要看你的,畢竟你現在的合同只是練習生模板,只要你想,你就可以跳到其他任何一家公司。”
魏景明真誠地說道:“太和現在就跟我的家一樣,這裡也有我的家人,所以只要合同合適,我是肯定會和咱們公司續約的,請劉總您放心吧。”
雖然魏景明現在不住在公司裡,但這並不妨礙太和成為魏景明的“家”,在家裡他也是要恰飯的嘛。
說到這裡劉青山也讓李玫將新合同遞給魏景明了。
魏景明雖然沒簽過多少合同,但他基本的理解能力還是有的,所以這份合同他看的很仔細。
一份合同的簽訂就涉及到兩個主體,甲方是太和經紀公司,乙方就是魏景明。
作為甲方的太和,它需要做的就是給魏景明提供各種各樣的資源。
太和在影視圈裡的能量不算小,所以合同裡也明確了會給魏景明提供更多的演出機會。
每年至少一部製作費過億的影視劇,甭管是不是真的這麽多,至少演戲這方面是不會少了魏景明的。
至於其他方面的資源,太和也會盡全力給魏景明爭取。
還有其他什麽的公關費、魏景明團隊的工資以及一些雜七雜八的費用,也都由太和這邊來承擔。
最重要的合約年限這邊,太和這邊給出的是5年的時長,算是個不長不短的時間,不過魏景明可以接受。
魏景明現在是個潛力股...哦不,現在應該是爆發股了。
所以太和不會給魏景明就簽個一兩年的合約,那樣魏景明不跑好像都對不起這個合同了。
分成這邊也很明確,5年中的前三年,太和與魏景明是六四分成;從第四年至以後就都是五五分成了。
太和也明確了它有優先續約權,乙方魏景明如果不主動提出離開太和,那太和將自動續簽一年。
而魏景明如果想要離開太和了,也要在合同終止前的6個月向太和提出解約。
而如果魏景明這邊違約的話,也需要向太和賠償1.2億,這個數字太和肯定是希望越大越好,也好對旗下的藝人有個基本的約束。
不過到時候肯定也賠不了這麽多,但肯定也是要賠一筆巨款。
所以除非直接鬧翻,大多數的藝人與公司之間還是和平解約的。
這些是魏景明享有的權利,那他也有該盡的義務。
說白了就是要讓魏景明好好賺錢,當然魏景明自己也是願意的。
這是魏景明看過的價值最高的合同,他也仔細地看了幾遍。
“景明你要是有什麽異議也可以現在就提出。”
“劉總這份合同我是挺滿意的,不過在公司給我安排的那些戲上,我希望能有一定的選擇權。”
“這個嘛...你要知道公司也有了這麽多年的經驗,也不會眼光太差。不過說不定也會看走了眼,這樣吧,只要你堅決反對的話,公司也會尊重你的選擇。不過希望這樣的例子不要太多吧!”
“放心吧劉總,公司的眼光我是相信的,除非特殊原因我也會接受公司的安排。”
魏景明雖然看過的電視劇不多,但爆火的熱劇也是聽過名字的,提出這一點也是為了自己更好的發展。
“那我這邊就沒什麽問題了,很榮幸能和太和續約。”
魏景明和劉青山對視了一眼,然後就都開心地握了一次手。
劉青山也拍著魏景明的肩膀說道:“雖然咱們公司的規模不是最大的,但對你們藝人來說一直都有所照顧,畢竟我也是從那一步走過來的。”
“你可能也知道我是怎樣創立太和的,只要以後太和不能帶來資源,甚至已經阻礙了你的發展,你可以成立個人工作室,不過真到了那一步,也希望你對公司裡的後輩也多多照顧。”
魏景明也沒想到劉青山一下子把話說到這個份上,他也不確定劉青山說的是不是真心話,但能說出來,也就代表劉青山是真的跟那些純粹的商人不一樣。
“我不知道以後會不會這樣,但我知道,只要我待在太和一天,這裡就永遠是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