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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始記》第215章 終至
最終,王子寶藏的線索也只是稍微打動了勒斯那麽一下下。

但也成功保下了這支冒險小隊的命。

老實說,他現在並不缺錢,對那些陪葬品沒什麽興趣。

再者,尼羅茲倉促間死在了鹽鹼沼澤,身邊只有一支探險隊,能有什麽值錢的東西。

之所以留下了這幾個坑了他們的人,主要還是對他們出身琴康的身份感興趣。

夜晚,露宿營地中。

勒斯坐在小凳子上,手裡拿著一個銀製茶杯,克裡斯蒂娜剛泡好的紅茶正冒著徐徐霧氣。

在他另一隻手中,正把玩著一件挺稀奇的玩意兒。

大概巴掌大小,通體黑色,一支鋼管連接著木質握柄,而在握柄的斜上方,赫然存在五個孔洞的圓形轉輪。

這是在白天勒斯決定俘虜這支冒險小隊後,在沒收武器裝備時,從他們隊長身上搜出來的東西。

達利他們將這東西當做什麽工藝收藏品交給了自家老板,可當勒斯看到它的第一眼,自然也就認出,這特麽不就是轉輪手槍嘛。

“手裡拿的什麽?擺弄一下午了。”杜康走過來問道。

勒斯笑了笑,將手裡的東西扔給他。

“你仔細看看這東西像什麽?”

杜康聞言也細瞧了兩眼,恍然道:

“好像是之前軍團給咱們試裝的那種火槍,不過怎麽短了很多?”

勒斯摸著手中退下來的子彈,感歎道:“琴康的技術,自然比咱們王國研究院的更強。”

當初他剛來到這個世界不久,就已經發現了類似火繩槍這種前裝藥的熱武器,甚至他還親自用過兩次,來給研究院和軍團提供實戰數據。

效果怎麽說呢,不好不壞。

火繩槍的威力在一定距離下是足夠穿透兩三毫米的薄胸甲的,這一點是它最強的地方。

但它的二次裝藥實在是太麻煩了,一個熟練火槍使用的士兵,也需要半分鍾的時間進行清理槍膛,裝填底火、棉布、火石或者引線等步驟,才能進行二次發射。

但要說這玩意真要大規模列裝,憑借強大穿透力和數量優勢,像地球西方最早期的排隊槍斃戰術一樣,倒也是一件大殺器。

可這裡不是地球,這是個有超凡力量存在的世界。

當時火繩槍拿到第一軍團的時候,那也是掀起了一陣熱潮的,據說有不少上層指揮官認為這種東西可以替代目前的,由騎士帶領普通士兵衝鋒的戰場作戰模式。

減少對超凡騎士的依賴性,增強普通士兵在戰鬥中的重要性。

但經過實際的測試和計算後,發現其中還是存在不小的問題。

首先,從四級騎士開始,超凡騎士的血氣對肉體的加強就非常明顯了。

這個血氣的強度,足矣抵擋住沒有膛線的火繩槍至少十次的攻擊,而以火繩槍的設計精度,要在僅僅一百米且威力下滑嚴重的射程范圍內面對四級騎士連中十槍,所需要的槍支數量就要三十以上。

在軍團安排的一場由二十五名手持火繩槍並經受過射擊訓練的士兵,對抗一名四級騎士軍官的演習中。

這名四級騎士就憑借高速的移動,快速突進到排成一列的火繩槍士兵跟前。

而這些士兵的第一輪射擊僅僅命中了七發,全部被騎士凝聚在身體中的血氣擋下,只不過受了些皮外傷。

一輪齊射以後,長達半分到一分鍾的彈藥裝填,簡直就是致命的。

而在普通士兵之間的對抗中,火繩槍倒是佔據了很大的優勢,畢竟不俗的傷害和巨大的聲響,對於打擊敵人的戰鬥意志是很有效果的。

如果真的列裝全軍,

普通士兵的戰鬥力肯定會有所提高。但這又涉及到另一個問題,成本。

這個世界的冶煉和鑄造技術全靠手工,火繩槍對鑄造精度又有一定的要求,這讓它的成本一直下不去,想要大規模裝備,成本太高了。

而且雨天情況下,根本沒辦法使用。

這種缺點可不是小事情。

畢竟火槍兵是需要犧牲冷兵器戰鬥訓練的時間,去練習槍械的使用和保養。

可一旦因為雨天或者潮濕情況,失去槍械,他們本身的戰鬥力必然比不上全職近戰的士兵。

最終,軍團還是沒有采用這種價格昂貴,可靠性低的新式武器。

畢竟如果三十名士兵持刀一擁而上,都差不多能耗死一名四級騎士了,何必用槍。

現在的大陸上,也就一些底層的黑幫在普通人的火拚中可能會使用一些短管火槍,還是威懾力遠大於實際殺傷力的恐嚇性質。

勒斯也是在那時候認識到,初期的火藥武器因為精度和射速的嚴重缺陷,對這個擁有超凡力量的世界用處不大,最重要的還是要成為騎士。

從那之後,勒斯才開始了瘋狂的訓練,期望自己能通過騎士的力量保護自己。

雖然,最後只是證明了自己根本沒有騎士天賦。

但今天從冒險小隊繳獲的這支轉輪手槍,卻讓勒斯深感驚訝。

火藥在這個世界發明的時間不過近百年,也是由歌明蘭帝國時期的帝國研究院所研製出來的。

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做出火繩槍,勒斯以為已經到頭了。

沒想到就連這種可以連續供彈、還帶有膛線和輔助瞄準線的槍械都已經製造出來了。

尤其是他手中將彈頭和發射藥合並的做法,大大加快了槍械的射速。

‘這東西可有些了不得……’勒斯心中暗想道。

於是,他將被看押的冒險小隊叫了過來。

此時的肯和他的隊員們,正在商量著要不要逃跑的問題。

由於他們用得是琴康小地方的俚語,看守的部落人根本就聽不明白,也沒當回事兒。

“隊長,咱們現在該怎麽辦?”小隊裡負責扛盾牌的大漢問道。

“要不要逃跑?”另一個人說道。

“是啊,雖然現在咱們還沒事兒,但這幫人不知道什麽來歷,我們不跑的話,說不準最後也是被殺掉的命……”

“可怎麽跑啊,我們的武器和物資都被沒收了,沒有這些,在鹽鹼沼澤裡純屬找死。”

“跑之前搶一些帶走吧。”

“說得容易,你沒看這些人的實力嘛?!

不是凶悍的部落人就是巫師,話說他們是哪個巫師勢力的吧,領頭的一招就能放倒咱們幾個,手下還有六個巫師。

要不米拉你去說說,估計都是從巫師之都出來的,看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把我們放了,左右他們也只是損失了幾匹馬而已。”

一直在低頭沉思的肯,此時也將目光看向小隊裡沒有發言的女巫師。

“米拉,你覺得怎麽樣?”

穿著鬥篷的年輕女巫沉默的搖了搖頭,道:

“你們不是巫師,所以沒發現,他們跟我的法術根本不一樣,更談不上關系了。”

其實在她心中,此時被抓的慌亂遠沒有對白天勒斯和圖爾斯幾人所釋放法術的好奇更重要。

作為一名中級巫師,米拉很敏銳的察覺到了他們的法術和自己的有很大不同,但又有像是法力護罩這種巫師通用法術的存在,讓人摸不到頭腦。

‘難道是很早之前就從巫師之都分裂出去的那些人之一?’她心中猜測道。

肯聽米拉這麽說,也放棄了這條思路。

他低頭想了想,道:

“跑是肯定要跑的,我們不能就這樣坐以待斃。

但是這些人的實力和人數都比我們強,貿然逃跑的結果只能是激怒他們。

我看這夥人的首領好像對咱們要找的尼羅茲墓地似乎有點興趣,那麽暫時來說咱們是安全的。

這麽多超凡者來鹽鹼沼澤,肯定是有自己的事情,我覺得咱們可以等他們辦正事的時候,再找機會搶一些物資逃走。”

說實話,肯他們這幫人的實力不弱,各個也都有三級騎士的實力,肯更是四級騎士中的精英,捆在他們身上的繩子根本就沒有什麽太大的作用。

只不過就算逃跑了又能怎麽樣,人家比自己人多,實力又強,很可能會再被抓住。

到時候就不是換個粗繩子的問題了。

“你們說……要是咱們把總結出來的地圖和資料交出來,能不能讓他們放咱們走。”名叫多賓的男人說道。

肯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低聲怒道:

“我們為了這次行動準備了多長時間?!遇到點困難就要放棄嗎?

多賓,你還有沒有點冒險者的勇氣。

別忘了,如果能找到那件歌明蘭王室盼了這麽多年的黃金之書,能換多少錢!”

一座八百年前的古墓,還是臨時倉促建成的,要沒點重要的東西,也不至於讓他們這支冒險小隊在八百年後還想要找到。

黃金之書,就是這樣的一件東西。

它是歌明蘭立國開始,就被王室製造出來的一件象征性工藝品。

由黃金打造的書頁上鐫刻著歌明蘭王室家族崛起的歷史和榮譽,配合黃金權杖、黃金王冠和黃金鎧甲,共為歌明蘭王室的榮耀象征。

而後面三者,早已在天譴之年伴隨著帝國首都而毀滅。

如今存世的,僅剩下當年被賜予尼羅茲的那本黃金之書,因為尼羅茲的父親希望這個兒子能將整座大陸的地圖刻在上面。

到了今天,歌明蘭帝國雖然已經泯滅,但它的王室還有部分尚存,在琴康佔據著不小的權力和財富。

對於現如今能夠代表家族輝光的最後一件代表物,歌明蘭王室可是懸賞了巨額獎金。

這件事情,就算白天被勒斯嚇住的多賓也沒有說。

隻表示他們想著王子的陵墓再差也會有些好東西,遺體本身交給原歌明蘭王室也能夠獲得不少回報。

多賓聽完沉默了下來,不再發表意見。

這時,杜康也來到他們面前,將六個人都帶到了勒斯面前。

肯只見對面坐在篝火旁的年輕人正把玩著從自己身上收走的手槍,心中頓時升起一股這貨應該沒見過,最好能玩走火了把自己弄死的想法。

可惜,勒斯對手槍原理的了解可能比他這個擁有者更熟悉。

“閣下,不知道您找我們……”肯見他把玩了一會兒也沒有去碰那個小勾子的衝動,隨即放棄了心中不切實際的幻想,恭敬問道。

勒斯也沒廢話,直接將槍口對準了他,問道:

“這東西,哪來的?”

肯下意識的咽了口唾沫,道:

“請您先放下這個,它叫做轉輪槍,是火繩槍的改進版本。”

“我問你這個了嗎?”勒斯漠然看著他,道:“我是問你這東西哪來的。”

“我……”肯的心中很是為難,這東西的來歷可不一般。

雖說火藥和火繩槍都是由原歌明蘭帝國研究院在幾十年前發明的,但任何東西的技術革新都要有個過程,尤其是從無到有的階段。

轉輪槍是繼承帝國研究院遺產的琴康科學研究院最新成果,他也是通過自己的哥哥在那當研究員,才搞到了一支用來防身。

肯也知道,哥哥再三叮囑轉輪槍這種東西是琴康秘密研究很久的新式武器,戰略意義極大,一旦泄露了消息,可能就會導致琴康的戰略意圖暴露。

所以,他不敢說。

勒斯見他為難的樣子,呵呵一笑。

而杜康幾人手中的刀立馬就架到了隊員們的脖子上,甚至已經壓出了血痕。

“你不說,我也能猜到,琴康研究院的技術對嗎?”

勒斯起身走到他面前,拍了兩下他的肩膀。

肯的心中一沉,其實他也清楚,哥哥給自己保命的這個物件,只要被人看到了,就一定能猜出個大概。

畢竟,琴康的火繩槍也很出名,現役部隊中就存在一支規模不小的火槍隊,在防禦戰中屢屢取得不錯的效果。

現在又是他這個琴康人帶著新式火槍,很好猜。

“什麽時候做出來這東西的?”勒斯又問道。

“不……不清楚……”肯有些慌了。

一方面是自己的性命,另一方面是泄露國家秘密的後果,他不知道該怎麽選。

勒斯見他又不說話,蹲下身子,冷漠的盯著對方有些躲閃的眼睛。

“虧你還是個混野外的冒險者,連現在的狀況都搞不清嗎?”

“我……我真不……呃啊!”

肯剛要說話,勒斯抓著他肩膀的手便閃出一陣白光。

一股被轉化為電能的魔力直接注入了肯的體內,令其瞬間再次感受了一下全身被針扎的感覺。

淡藍色的光芒照在勒斯冰冷的面龐上,讓其他幾位冒險隊員感到很是害怕和驚慌。

三十秒之後,勒斯估摸著快要到了這個四級騎士的肉體承受極限,如果再電就可能失禁了,才放開了自己的手,任由對方僵直的倒在地上。

“我的耐心很有限,給你最後一次機會,這東西你什麽時候拿到手的,又是誰給你的?”

肯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頭上的汗珠滾滾而落,隻感覺身體難受死了。

這種痛苦的體驗,他從來沒有經受過。

身為冒險者,本就國家意識相對薄弱的他,緩緩開口了。

“我哥哥是琴康研究院的技術員,他擔心我在外面冒險會出事,就偷偷用報廢的槍拆下來還能用的零件做了一把。”

勒斯點了點頭,像這種方便隱藏又和傳統火繩槍區別很大的手槍,有時候確實能起到出其不意的作用。

“什麽時候拿到的?”

“大概兩年前……”

“哦?”勒斯挑了下眉頭。

這把槍他之前試過,精度和威力相比之前的火繩槍有很大提升,射速就更不用說了。

既然兩年前琴康就已經做出這種新式武器,那兩年後的今天,應該已經秘密生產出很多了吧。

讓杜康將這幾人帶走,勒斯心中有些沉悶。

屁股決定腦袋,他自己是一名施法者、超凡者,對於槍械這種普通人短暫訓練就可以使用的火藥武器,自然是沒什麽好感的。

雖說這東西只要學會魔法盾的低級魔法師就能擋住,但它的出現,會打亂施法者的崛起進程。

說句自私的話,勒斯寧願這個世界的科技永遠別發展,文明進程和生活質量就由他們魔法師來提高算了。

“老師,您是在擔心這種新式火槍會影響到咱們嗎?”克裡斯蒂娜走到他旁邊問道。

勒斯點頭,道:“有點擔心,但也不算什麽大事。

個體超凡,永遠是正確的進化道路。

魔法師的興起只是時間問題罷了,只不過可能會因為這個小東西影響一些進度。”

琴康暗中製造新式武器,當然是為了在關鍵時刻搞事情。

現在大陸有點暗流湧動,戰爭說不定什麽時候就要爆發,到時候琴康拿出這個大殺器,很可能會將各國的目光轉移過去,大力追趕這方面的進度。

而資源是固定的,支持火藥武器開發,施法者這邊就能得到的扶持就會變少,發展速度在短期內必然受到影響。

但等到勒斯培養出更多可以抵擋子彈的正式魔法師、再加上魔法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這種影響也必然消退。

只是勒斯趕一趕時間,爭取在火藥武器正式登陸戰場前,先一步讓魔法的力量閃耀在戰場之上。

看著鹽鹼沼澤深處的叢林,勒斯心中想道:

“機會,就在魔晶石了。”

……

接下來的兩天,勒斯強行提高了隊伍的行進速度,雖說不差這點時間,但那支轉輪手槍,還是給了他一絲緊迫感。

在鹽鹼沼澤中快速行進,一些問題不可避免的發生。

比如馬匹深陷泥沼,有人不小心被毒蟲咬到。

還有就是圖爾斯這些體質較弱的魔法師,就算服用了穆爾他們根據生存經驗配置的解毒藥,也有人中了瘴氣,不得不被人背著前行。

就算克裡斯蒂娜這個平時很堅強的女人,也開始露出明顯的疲憊神色。

勒斯也很累,之前在軍隊中苦練出的二級騎士實力還是弱了點,本質上,圖爾斯等人現在的症狀,就是兩天后他的樣子。

不過所幸經過兩天的急行軍,之後的道路要好走不少。

鹽鹼沼澤大部分地區都是由泥沼和灌木構成,這樣的環境人類根本生存不下去。

穆爾這些部落族人之所以能在這裡活下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沼澤中層區域存在一片又一片的小森林。

這些森林不僅提供了較為乾爽的地面用於建設房屋,同時也不停吸引著野生動物來此定居,這就給部落人提供了不少食物來源和用於交易的皮毛。

再結合沼澤中生長的一些含水量極大的可食用塊莖植物、商隊的糧食輸送,才讓這些原始部落維持下去。

勒斯他們現在就已經踏上了較為密集的森林地帶,從這裡開始,就算正式進入了鹽鹼沼澤部落群的范圍了。

每一塊面積在十幾平方公裡左右的森林區域,可以養活一個千人左右的部落。

這是他們的生命之源、命根子。

穆爾和達利在他們踏上最外圍的森林區域開始就提醒了數次,不允許任何人摘林子裡的果子、不允許打獵,因為這裡所有的東西都屬於佔據這裡的部落,而在鹽鹼沼澤中,任何能吃的東西都是無比珍貴的。

有人提出可不可以打獵之後給當地部落一些錢或者東西來換,但也被達利等人拒絕了,這讓原本以為可以吃頓鮮肉的眾人很是鬱悶。

但再怎麽說,森林裡的道路和環境,遠比外面的沼澤要強很多,濕氣瘴氣和毒蟲等東西少了,眾人趕路也輕松不少。

就這麽走了將近兩天時間,穿過三個部落的林地,勒斯一行終於來到了穆爾的家鄉——霜寒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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