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佩妮接過盒子,“謝謝你,斯蒂芬,我其實沒幫上什麽忙。”
斯蒂芬搖了搖頭,“魔藥可是最為關鍵的一步,如果質量不佳,魔法粉筆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斯蒂芬拿出剛剛用過的粉筆,心裡想著“我需要一個空曠的試驗場。”
有求必應屋中的場景開始發生變化,過了幾分鍾才將斯蒂芬想要的地方展現出來。
“原來真的可以這樣。”斯蒂芬覺得這裡的空間魔法似乎比自己想象的還要強很多。
“斯蒂芬,你想做什麽?”佩妮看看周圍,房間內沒有任何東西。
“做一些測試,要知道我還是第一次製造這種粉筆。”斯蒂芬開始在地板上畫著什麽,“我想你也可以試試畫些有趣的東西。”
佩妮看著蹲在地上的斯蒂芬,她笑了起來,“我想你說的對,我還從沒這麽試過呢。”
斯蒂芬在畫一把手槍,他想試試使用魔法粉筆能否弄出麻瓜的科技產物。而佩妮則似乎在畫一個大家夥,相比於一般的粉筆,魔法粉筆能用的更久一些。
“好了,讓我來試試。”斯蒂芬畫出的槍十分簡陋,或許更應該將他畫出的槍稱為兩根木塊的組合。
他從地上拿起自己畫的槍,然後槍口對著遠處,扣動扳機,一聲槍響響徹了整個房間,然後遠處出現了一團粉筆灰印。
“斯蒂芬,你手上拿的是什麽?”佩妮被斯蒂芬弄出的聲音吸引到了,她抬頭看著斯蒂芬,目光中充滿好奇。
“手槍,你沒見過嗎?”斯蒂芬覺得有點奇怪,就算是純血巫師,應該也知道一些麻瓜的武器吧。
“沒見過,我父母從來不會讓我解除這些帶有危險的麻瓜科技。”佩妮毫不猶豫地搖頭。
“那可真是奇怪,要知道手槍的歷史也有幾百年了。”斯蒂芬的目光中閃過一絲詫異,但他只是在心裡想了幾句,並沒有說出自己的疑惑。
“如果是粉筆畫的話,應該也受到本身性質的影響吧。”斯蒂芬拿出魔杖,“清水如泉。”
他手上的槍被魔杖噴出的水浸透了,然後直接變成一團粉末散落在地上。
“不對,似乎不是這樣。”斯蒂芬意識到清水咒也是魔法產物,“普通的水也會有這樣的效果嗎?”
他在布囊中掏了掏,拿出一個小瓶子,這是他閑的沒事的時候從黑湖中收集的水。斯蒂芬將瓶塞打開,然後拿出之前的粉筆魔杖,將水倒了下去。
粉筆魔杖上的水順著魔杖直接流到地上,而魔杖則是安然無恙。
“普通的水並不能影響帶有魔力的粉筆畫。”斯蒂芬將自己的手順便也洗了一道,然後拿出筆記本開始記錄自己觀察到的東西。
而在他旁邊不遠處,佩妮似乎畫好了,她拿出魔杖對著畫指了一下,然後粉筆畫開始發生動作,過了幾秒變成了一個立體的物品。
斯蒂芬將筆記合上,然後轉頭看向佩妮那邊,在他的瞳孔中出現了一個粉筆畫版的巴克比克。
但是粉筆畫版巴克比克並沒有任何動作,似乎完全就是死物。
“嗯,看來這種粉筆並不能創造能自行活動的生物。”斯蒂芬將筆記打開,繼續著自己的記錄。
“斯蒂芬,這是怎麽回事?我還以為它能動起來。”佩妮看著一動不動的粉筆畫版巴克比克,好奇地朝斯蒂芬問道。
“我想我們不能使用魔法粉筆創造生物。”斯蒂芬將自己的猜想說了出來。
“是嗎,那可真是太遺憾了。”佩妮看著粉筆畫版巴克比克,搖了搖頭,“那我要怎麽讓它消失?”
“清水如泉。”斯蒂芬對著巴克比克揮了揮魔杖,一道水珠擊中它,然後變成一坨濕透的粉筆灰,過了會直接消失了。
斯蒂芬回頭看了眼剛才自己手槍的位置,那的粉筆灰也消失了。
“有意思,可以有化為無。”斯蒂芬看了下自己用過的粉筆,它確實是短了,“或者應該說,是自動分解了。”
兩人就這麽試驗了一下午,直到晚飯時間快到了才從有求必應屋出來。
“這可真是一件有趣的煉金術產品。”佩妮用完了一根粉筆,她的一些“奇思妙想”讓斯蒂芬感到很驚奇,她似乎真的沒怎麽接觸過麻瓜的一些東西,以至於認為自己發明了新東西。
“還有就是,謝謝你,斯蒂芬。”佩妮看著斯蒂芬,他能從她的眼睛中看出真誠,“我還從來沒這麽認真的快樂過。”
“如果要這麽道謝的話,我想我們可能得互相道謝一路了。”斯蒂芬繼續走在樓梯上,“在霍格沃茨裡,你會擁有許多快樂的機會的。”拉文克勞的長桌處看到了
剛進餐廳,斯蒂芬就看到了坐在老地方的羅溫,他和佩妮告別後走到羅溫旁邊坐下,然後拿出一根粉筆放在羅溫面前。
“這是一根粉筆。 ”羅溫拿起粉筆觀察了一下,“斯蒂芬,你給我這個幹嘛?”
“這可不是一般的粉筆。”斯蒂芬笑道,他拿出筆記本放到羅溫面前,“這是魔法粉筆。我想我得先吃點東西,確實是有些餓了。”
“好。”羅溫拿起筆記本翻到最新的部分看著。
“嗯,我大概明白了。”羅溫將筆記本還給斯蒂芬,“也就是說這可以讓畫出來的東西具象化,並擁有一部分的能力。”
“沒錯。”斯蒂芬放下刀叉,他已經吃好了,“不過我還沒弄清楚它的極限,或許它沒準能讓畫出來的東西擁有完整的能力。”
“這事等以後再慢慢研究吧。”羅溫拿起刀叉,他還沒吃多久就被斯蒂芬的研究筆記給吸引了,現在他要解決自己還沒吃完的晚餐。
過了一會,羅溫吃完了晚餐。兩人回到拉文克勞的公共休息室,在常坐的位置坐下。
斯蒂芬拿出十根粉筆裝入一個小盒子中,然後放到羅溫面前。
“那我就不客氣了。”羅溫毫不猶豫地收下了,他在斯蒂芬面前沒必要太客套。
“當然不需要。”斯蒂芬一共製作了三十根魔法粉筆,“我覺得我們最好隨身帶上一根,它沒有普通粉筆容易斷掉,所以可以放心的放在你身上的任何地方。”
他拿起一根粉筆塞進自己的口袋,“除非用手使用它,否則也不會弄髒你的衣服。沒準哪天可以用它做些事。”
“有備無患。”羅溫點點頭,從盒子中取出一根塞進自己長袍的口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