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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法則》第555章 【1隻眉清目秀的母羊】
第五百五十五章 【一隻眉清目秀的母羊】

 那個時代,獸人是充當重勞力的群體,一個魔族可以揮舞著鐵鞭,情的鞭笞那些獸人,讓他們背負著沉重的石塊,建造魔族的神塔,城牆,城市……

 精靈族是壓榨的對象,它們賴以生存的森林被大片大片的砍伐。矮人族是礦工,沒日沒夜的打洞,可是得到了礦產,必須魔族的屠刀之下,乖乖的上繳九成以上!

 人類是奴仆,是跟班,魔族身邊的小醜。

 而龍族?

 “寵物而已。”克裡斯的眼神裡帶著一絲淡淡的殘忍味道:“你知道鬥獸場吧?我聽阿拉貢說過,你們人類很喜歡一種遊戲,捕捉一些野獸來,關籠子或者鬥獸場裡,看它們互相殘殺,這種血腥的遊戲,是人類之中的上等人喜歡的一種娛樂方式……”

 杜維張了張嘴,沒說話。

 “沒錯,那個時候,龍族扮演的角『色』就是這樣的。就像現你們人類乾得那樣,魔族把龍抓回來,關鬥獸場裡,看它們互相搏鬥廝殺,以此為樂。龐大的鬥獸場之中,每次比賽都會吸引數萬以上的魔族的貴族觀賞!”

 魔族變得退化了。它們變成了高高上的貴族,真正的貴族!

 它們變得殘忍而失去了理『性』!

 那個時代,一個魔族貴族,可以擁有數千甚至數萬的奴役,其中涵蓋了各個種族!他們住的房子是獸人苦力建造的,用的魔法玩具是鑲嵌了矮人工匠挖出的寶石,吃的食物和穿地華服是人類奴仆製造的,娛樂的時候。就弄幾條龍來互相殘殺,以此打發時間。

 當一個種族變得強大到了極限的時候,它就會開始變得……愚昧!

 這種愚昧,是被粉刷上了一層文明的偽裝『色』彩的,還帶著無限的血腥和殘忍。

 魔族之中的普通平民,也是上等人,可以隨意地殺死任何一個非魔族的生命,而且這種做法非但不會被懲罰。還會被認為是一種很合理的舉動。

 高等的魔族生活變得無限腐化。克裡斯的訴說裡,魔族貴族的生活裡,它們認為龍腦是一種上等的補品,貴族之中爭相以使用龍腦為風尚。它們認為精靈族是好的寵姬,於是精靈族被迫要定期貢獻出大量地人口來作為供奉當然了,如果你不給,那麽魔族會拿著屠刀來搶。

 甚至,有一段時間。因為它們穿膩了華服,以穿獸皮為美,那個時候,普通的野獸獸皮被認為是低檔的!它們認為只有殺死獸人,把一個獸人的皮『毛』剝下來。才是高貴的衣服可以想象,這樣地風氣,對於獸人來說,是一種什麽悲慘的命運。

 至於矮人……謝天謝地。矮人沒有值得去剝下來當衣服穿的皮『毛』,也沒有俊美的模樣,不過矮人族卻有一種讓魔族喜歡地東西……挖礦的天賦。

 “你以為矮人喜歡生活暗無天日的山洞裡?”克裡斯哈哈大笑:“這個世界上的生靈,大部分都是喜歡陽光的。矮人生活山洞裡,並不是它們喜歡,而是被迫罷了。就算再擅長挖礦,也沒有人願意常年都生活暗無天日的洞『穴』裡。但是,魔族對礦石的需求非常龐大。矮人族被徹底征服之後,不得不承擔了無休無止的勞役。”

 魔族地腐化墮落,並不是短短的幾十年或者幾百年,而是持續了很長的一個時代。

 它們建造的每一座高塔和城市,都是用其他種族生物的鮮血和屍骨鋪就而成的。

 當時其他種族的地位低到了一個什麽程度呢?

 “如果一個精靈族的部落族長,面對一個魔族地平民地時候,那麽精靈族長必須低頭繞行!如果遇到的是一個魔族地低等貴族,那麽精靈族長必須跪下去親吻對方的腳背。”

 魔族還有一種可怕的祭祀的活動。

 這種活動是魔族盛大的節日。卻是其他種族的噩夢!

 當時流行的風俗是:生祭或者。血祭!

 一座一座高塔之前,都會有巨大的廣場。那些廣場的中間,一般都會留下一個圓形的巨大祭台……中間是一個空池,下面會設置無數管道。

 整個廣場的地下其實是被挖空的一個大型的空池。

 血祭的活動,各個地方的規模大小不已,具體的內容,就是屠殺其他種族的純潔生靈所謂的純潔生靈,就是人類之中處女和少年,或者是精靈族裡剛剛成年的精靈,獸人族裡剛剛初生的嬰兒。

 所有被血祭的生靈,必須用它們的鮮血,注滿血池!

 這種血祭的規模大小不一,根據記載,盛大的一次,是魔族都城裡的一次,那次一共屠殺了一萬四千名人類,六千名獸人和四百名精靈。

 這樣的血祭,每年要進行兩次。而當時的大陸上,魔族的城市有很多!祭祀塔也有很多!可以想象,這代表著每年要有多少生命被屠殺祭祀之中。

 至於生祭……那麽是一個魔族貴族死去的時候進行的儀式。

 根據魔族的傳統,當一位貴族死去的時候,它所擁有的所有的奴族,都將會被全部陪葬!

 “滅亡之前的極端瘋狂。”

 杜維做了這麽一個評價。

 他的這句話,得到了克裡斯的認同:“你說的很對,那個時候,整個魔族都陷入了瘋狂之中,它們沒有了目標,沒有了理智,是整個種族全體陷入了這種瘋狂之中。”

 “那麽,神呢?”杜維問出了一個很尖銳的問題:“按照你說的。似乎你也不認同魔族的做為,身為魔族的神,魔神難道不知道這些?它難道不知道這是一種會帶來滅亡的瘋狂嗎?”

 “我地孩子,你必須先明白一點……這個世界上,沒有所謂的‘神’。”克裡斯笑道:“所謂的神,也不過只是比普通生靈強大得很多的生靈罷了。人類的神是這樣,矮人獸人精靈龍族的神是這樣,魔神。也是這樣。”

 說著,克裡斯看著杜維,問道:“我們先假設一下,假如你是一個領袖,你的子民壓榨其他的種族,你們吃牛羊肉,穿獸皮,祭典上殺很多牲口……你會為了這些而怪罪你地子民嗎?你會為了牛羊的生存。而反過來殺自己的子民嗎?”

 “當然不會。”杜維搖頭。

 他忽然想起了自己說過的一句話:如果我的人和天下人生存之中,只能選一個的話……那麽,就讓天下人去死吧!

 “神級強者,成為了各個種族信奉的神,尤其是那些被奴役的種族。它們開始了對神地狂熱崇拜,它們希望強大的神,能保護它們,帶領它們。使它們免受悲慘的命運。這種強烈的願望和信仰的程度,使得其他種族地神級強者,可以得到足夠的‘神格’。

 魔神,是魔族的守護神。或許你會覺得魔族如此奴役其他種族,是一種罪惡。但問題是,當時,所有魔族的眼中,其他地種族。根本就不是和它們平等的生靈!!它們看待其他種族的地位,和現你們人類看待牛羊的態度是一樣!

 你們人類會想當然的認為,馬就是用來給你們騎的,牛羊就是用來吃的!狗就是用來看家的!!森林就是應該被砍伐地!!沒有人類會認為這種做法是邪惡吧?

 而當時的魔族,大概也是這種想法。其他種族,魔族的眼裡,就是你們人類眼中的牛羊馬狗。

 因為你是人類,你不會同情那些被人類奴役的牛羊馬狗。可是現你會對魔族的做法生出反感。那是因為你是人類!所以你看不得人類被奴役。但是你也同樣不會說‘啊。那些被宰殺的牛羊太悲慘了,啊。那些被我騎的馬太可憐地……’之類無聊地話!”

 克裡斯的說法很尖銳,很殘酷。

 但是,杜維無法反駁因為這是真理!

 “好了,下面,讓我們來說那個《魔王與少女》地故事。”克裡斯嘿嘿乾笑了兩聲:“你聽到的這個故事,我不否認它是真的。只不過,其中卻少了兩段,缺失了兩段內容。”

 杜維立刻打起了精神來!

 “第一麽……人類女神把自己貢獻給了魔神,這沒錯。可是你不覺得奇怪嗎?魔神也是魔族,他為什麽會喜歡上一個人類的女神??這真的是一件很難理解的事情……要知道當時人類的地位是牛馬豬羊!你們人類的領袖,會娶一隻母羊來當老婆嗎?哪怕那隻母羊長得很……漂亮?!哼!”

 杜維愣住了。

 這是一個似乎被忽略掉了的問題!

 是的,任何一個人類的領袖,也不會愛上一隻眉清目秀的母羊!

 當時的種族等級之中,人類的女神,魔族的眼中,恐怕地位並不比一隻美麗的母羊高多少!

 這種可能『性』有多高?

 做一個不恰當的比喻:你能想象美國總統娶了一個非洲某土著小國的女王為妻嗎??

 “反抗,很早很早就存了。”克裡斯是如此解釋的:“只不過,魔族的強大,之前的很多次,都成功的將反抗血腥壓迫掉了。除了流血之外,其他的種族,從來沒有得到過任何的成果。但是……魔神是智慧的,它很清楚的看到了魔鬼族的未來杜維,就如你說的,那是一場滅亡之前的後瘋狂!”

 “雖然魔神是至高無上的魔神,但是它無法阻止整個魔族集體的瘋狂下去,除非它把所有的魔族都殺死!它不是那種真正的萬能的‘神’!它也只不過是一個強者而已。被神話了的強者。 ”

 “它不能看著自己的種族走向毀滅的道路,那麽,它只有選擇一條可行的改變之路!竭全力的降低魔族對其他種族的奴役,或者,將其他種族的地位提高一些。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還有什麽,比……娶一個人類的女神有效的辦法?你可以想象的,如果人類的女神成為了魔神的女人,那麽人類這個種族的地位,或許就會提高一些。”

 然後,克裡斯說出了一個讓杜維不知道的事情:“第一段缺失的內容:魔神並不是因為愛上人類女神,才娶她的!事實上,當初,魔神大人對人類和精靈族都提出了聯姻的要求。只不過,固執於傳統的精靈族,寧死不屈,哪怕冒著全族被屠殺的血腥之災,也堅決的拒絕了。而人類的女神,答應了。”

 “如果一定要說,這個所謂的《魔王與少女》的故事裡,有誰是愛上了誰的話,那麽至少開始的時候,魔神大人根本沒愛上那個人類的女神!我甚至懷疑,倒是人類的女神,愛上了我們的魔神大人。”

 所以,魔神,娶了一隻眉清目秀的母羊。

 杜維有一種很想笑,卻笑不出來的荒唐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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