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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金牌律師》第14章 賭約
  想到陪審團的主意,張遠越來越有信心。

  難怪系統出現之後,會將整個世界進行了小小的微調。

  有了陪審團的存在,必然就會出現一些案件的結果會和只有法官參與審理的情況大相逕庭。

  按照虞國的訴訟法,以及張遠重新認識的虞國的訴訟法,一般的刑事案件,只要達到一定條件如量刑或案值的,必須都得使用陪審團制度。

  至於民事案件,想要陪審團進行審理,就得需要在立案的時候一並提出申請了。

  而且因為陪審團的成員需要脫產參加訴訟,還得領取相應的補貼,所以在案件的訴訟費上就要比正常的情況高上一些。

  不過也沒關系,只要能夠勝訴,這些高出來的費用自然都得由敗訴方承擔。

  做這一決定的時候,張遠原本還打算征詢一下系統的意見。

  然而一旦涉及到具體的辦案程序,系統便開始裝起了死人,應該說是宕機,任張遠三番五次地詢問,系統依舊三緘其口。

  想好了訴訟的策略,剩下的就是怎麽和錢孫李溝通了。

  雖然勝訴之後費用是由敗訴方承擔的,可最開始的時候還是得由錢孫李來出,所以,對於這筆錢的態度就決定了陪審團審理的方案是否可行了。

  張遠吃過午飯,又估算了一下午休的時間,到下午近三點鍾的時候,走到事務所外僻靜的走廊上,撥通了錢孫李的電話。

  “錢總您好,我是上午和您見過面的攜永律師事務所的張遠律師。”

  “啊?哦,張律師,你好。有什麽事嗎?是不是我這案子有什麽結論了?”

  錢孫李問得直截了當。

  於是,張遠也不打算拐彎抹角,直接向錢孫李說出了自己的方案:

  “這個案子,因為會議紀要中對於付款的時間和條件可能會存在爭議,所以我們事務所裡討論下來,為了提高勝訴的可能性,建議申請陪審團進行審理。”

  “陪審團?這些我不太清楚,你們才是專業的,你覺得怎麽樣好就怎麽樣。關鍵是費用,你們打算怎麽收?”

  “是這樣的,錢總,就是費用的問題,我還是得要和你溝通一下。

  如果申請陪審團的話,立案的時候需要交到法院的訴訟會會比普通形式的審理貴上一些。

  具體如果按照一百萬的標的額算,如果不用陪審團的話,訴訟費是一萬三千八百元左右,如果申請陪審團的,訴訟費是二萬零七百左右。

  當然,您放心,這個訴訟費的話無論是多少,只要我們能夠勝訴,都是會由起樓公司來承擔的。”

  “一萬三千八?二萬零七百?”

  電話那頭的錢孫李猶豫了一會兒,

  “相差這麽多?那張律師,如果用陪審團的話,你有多大把握?”

  “如果敗訴,我願意個人來承擔你的訴訟費,並且把我們自己收取的代理費也全部退回給你。”

  張遠想了想,向當事人承諾案件結果是不被允許的,但是以這種承諾表明共進退的決心,也算是一種自信態度的表達。

  錢孫李那麽精明的一個人,自然能夠明白其中的意思。

  而且萬一真的敗訴,張遠得到的利益可是近百萬那麽多,從百萬的收益當中拿出幾萬塊錢當個賭注,其實是一筆隻贏不輸的買賣。

  更何況這樣的想法也沒有被系統拒絕或警告,說明對當事人來說,也可以算是較好的選擇。

  “行吧。

”  錢孫李考慮了一會兒,遲疑地答應下來,

  “不過你這個承諾,我要和你單獨簽成白紙黑字。還有,你們的代理費要多少錢?”

  雖然與律師執業有些南轅北轍,但有系統在身,就算輸了,賠點錢也是沒在怕的。

  所以張遠十分不專業地答應了錢孫李另簽單獨協議的要求,然後將之前好不容易向戴守義申請下來的優惠後的代理費告訴了錢孫李:

  “因為是第一次和錢總接觸,為了表達我們的誠意,我特別向所裡申請了優惠,您的案子,我們收取三萬元的代理費。

  這已經比我們律師協會規定的收費標準低了一萬多元了。”

  三萬多的錢,對於張遠來說已經屬於一筆巨款了,所以跟錢孫李提起的時候,他的心裡也沒有底。

  “三萬……”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

  “行,三萬就三萬。這件事情我就交給你來處理了!”

  “好,沒問題,我們一定會竭盡所能的!”

  張遠強壓著加快的心跳,忍住興奮掛斷了電話,然後第一時間將這一喜訊報告給了戴守義。

  “你小子,越來越不得了了!”

  從戴守義的口中,張遠得到了這樣的評價。

  自然,當他把這一結果告訴李靜兒的時候,也讓李靜兒忍不住開心地從座位上跳了起來。

  攜永律師事務所規定,通過銷售約見成單的,不論是單獨的案件還是企業的法律顧問,經手的銷售一律可以得到相當於代理費或者顧問費的10%的提成。

  三萬塊錢的代理費,那可就是三千塊錢的提成。

  這筆錢,已經比李靜兒的底薪還要高了。

  要不是眾目睽睽,李靜兒興奮地幾乎撲到張遠的臉上去狠狠啃上一口了。

  這些交代都已經結束,剩下的,就是張遠自己的事情了。

  首先是進行陪審團審理的申請。

  雖然這個世界經過了系統的微調,讓陪審團制度在虞國一直存在, 但在民事案件上,真正使用陪審團進行審理的還是少之又少。

  就以攜永律師事務所來說,成立至今這七八年之間,這麽多律師,幾百個案件代理下來,居然從來沒有一個是申請進行陪審團審理的。

  雖然陪審團代表的是社會的基本價值判斷,但在審判程序上,不僅審限會被拉長,訴訟費也會因之得到極大的增加。

  難怪當今虞國備受推崇的民訴法專業泰鬥專家黃憲不止一次地表態:

  “從社會價值上來說,陪審團制度確實擁有特別的意義,但從司法實踐來看,陪審團耗時耗力,使用率極低,所以我的意見是希望進行改革,甚至直接在民事案件當中廢除的。”

  不過不論社會評價如何,泰鬥專家是什麽態度,至少目前來說,陪審團制度還是明確地存在著,也才讓張遠有了更有把握的選擇。

  也因為民事案件裡采用陪審團進行審理的實踐實在是少之又少,其他經驗豐富的律師反而因為思維受限,很難想起利用這一程序,倒讓剛剛進入到這一行業的張遠佔了便宜,很快想到並大膽地利用起來。

  不過,因為事務所裡的案卷裡沒有申請進行陪審團審理的申請書進行借鑒,而當初的課堂上,因為這一制度已被看成了雞肋,所以授課的老師也都是一筆帶過,這讓張遠無從下手。

  幸好,還有千搜。

  雖然千搜上的內容魚龍混雜,但基本的格式還是能夠確定的,再加上大學裡的教科書還在,兩相結合,應急是完全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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