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登入嗎?
(-3-)是不是要下跪求你們?
趕快為了可愛的管理員登入喔。
登入可以得到收藏功能列表
還能夠讓我們知道你們有在支持狂人喔(*´∀`)~♥
《我真不是金牌律師》第22章 爭鋒相對
  審判長席位上的法官拿著紙筆,仔細地記錄著舉證質證的要點。

  “原告舉證結束,下面由被告進行舉證。”

  法官控制著庭審的節奏,按照程序循序漸進。

  “好的,法官。”

  趙達根據流程,從他面前的一大壘文件材料中,開始拿出第一份證據。

  這是一份原被告雙方在執行買賣合同期間積累起來的各種單據,零零總總一大堆。

  當初張遠剛剛收到的時候,簡直把眼睛都看得酸疼了。

  不過對於被告提供的證據,雖然一項項幾乎都是大部頭的東西,但質證起來其實也很簡單。

  一連幾份證據,張遠用來質證的意見幾乎從頭到尾都沒有改變。

  “雖然原告認可被告提供的證據是真實和合法的,但從關聯性上來說,被告尚未向原告支付的材料款總額已經在《會議紀要》中進行了明確,雙方認可簽字,所以這些證據與目前的案件事實的關聯性不大。”

  質證起來雖然簡單,但張遠明白被告這麽做的真正用意。

  當初收到這些證據材料的時候,張遠首先的感覺是莫名其妙。

  數額的主張依據的是《會議紀要》,被告又何必多此一舉鬧出這種動靜?

  於是張遠便向戴守義詢問質證的想法和思路。

  戴守義看著堆滿一桌的東西,僅僅只是撇了一眼,立刻不屑一顧地說出了被告代理律師的目的:

  “他們故意拿這麽多東西來惡心你,無非是想在庭外擾亂你的思路,在開庭時擾亂陪審團成員的思路,讓他們的想法混亂,讓他們的思維疲憊,然後在最後陳述階段,將自己的意見強行灌輸到渾渾噩噩的陪審團成員的腦子裡。

  你跟著他們的思路走,你就上當咯,張律師~”

  經過戴守義的這麽一分析,張遠恍然大悟。

  自己作為律師,一開始看到這麽大一堆東西的時候都要感覺到肝疼,更何況那些並非專業出身,以及並不能提前接觸案件材料的陪審團成員呢?

  所以張遠的策略就是以不變應萬變。

  就算你被告律師把整個圖書館都搬到法庭上,自己來來去去就是一句話,標的額已經確認,被告已經超過了付款期限,你這些證據和案件沒有關聯。

  即使張遠的質證意見已經簡潔得不能再簡潔了,但等到趙達出具完最後一份證據材料,張遠老生常談地重複了一句質證意見,時間也過了將近四五十分鍾。

  這時候張遠再看一旁的陪審團成員時,這些人果然已經開始雙眼迷離,眼神渙散,渾渾噩噩起來。

  難怪當初上課的時候老師會說陪審員的鼾聲響徹整個法庭。

  張遠想起上課時候的記憶,估摸著授課老師當時在庭審現場也遇見了這種可以攪亂思路的舉證質證過程。

  “法官,我的舉證完畢。”

  當趙達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張遠清晰得感覺到整個法庭似乎都松了口氣。

  就連高高坐在審判席上的法官,也扶著額頭,神不知鬼不覺地搖了搖頭。

  不過法官有個優勢,就是握錘在手,舉證質證的階段結束之後,他拿起法槌敲了敲,清脆的聲音衝破法庭內的靡靡沉悶,讓所有人都清醒了不少。

  好在法庭調查環節的後續都是由法官直接掌握進度和主動權的。

  這一環節進行得十分順利,就算趙達又想故技重施,再來一番洋洋灑灑的說辭,法官也會利用自己的權威,

要求他用一句話解釋清楚。  由法官主動主持和掌握的法庭調查環節結束,整個庭審算是高了一個段落,開始進入收尾階段:

  “好,經過之前原被告雙方發表的代理意見、舉證質證以及剛剛結束的法庭調查,本庭現就本案總結一下原被告雙方關於本案的爭議焦點。

  本庭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被告付款是要滿足條件還是滿足期限。對此,原被告雙方有不同意見嗎?”

  法官整理了一番思緒,見雙方都表示認可之後,將目光轉向一旁的陪審席,

  “各位陪審員,接下來的環節,各位陪審員可以從爭議焦點的角度留意審理進程。好,接下來進入法庭辯論。”

  事實上,雖然這一環節被稱為法庭辯論,但與尋常印象中的那些針鋒相對、唇槍舌劍的辯論相比,法庭辯論既不激烈,也沒有硝煙,甚至有時候還很沉悶。

  在這一階段,很多民事案件裡的原、被告雙方甚至只是將之前的代理意見濃縮成更為簡練的語言重複一遍便匆匆過去了。

  但今天,作為被告代理律師的趙達似乎並沒有打算這麽乾。

  他抓住機會,反而一次次地針對案情項張遠拋出了一個個的問題。

  “請問原告代理律師,在書面行文中,明確的意有所指與寬泛的大概猜測,那種更具有可信度?

  還有,如果說《會議紀要》當中確認的付款方式是附期限的,那麽,為什麽到了現在,其他兩家供應商都沒有向被告提出支付材料款的要求?

  是不是原告為了緩解公司經營的壓力,故意曲解當初達成的共識而將壓力轉移到被告的身上呢?”

  趙達的問題完全屬於猜測,並且毫無根據。

  對於庭審程序還沒達到百分百熟練的張遠一時之間有些慌亂,還好這時候雖然有對偶像的向往,但職業素養還是佔據了上風的廖婷婷替張遠向法官表示了反對:

  “反對被告代理律師的毫無根據,而且充滿了惡意的猜測。 ”

  “反對有效,被告律師,你不能這麽問。原告律師,你還有什麽要問的嗎?”

  “我還有一個問題。”

  張遠點點頭,這是他剛剛想起的一個反問,

  “請問被告代理律師,如果按照你的說法,《會議紀要》裡形成的是附條件的付款方式,只有條件達到,被告才應該向原告付款,那麽請問,既然是附條件,為何還要加上一個時間期限呢?

  如果是附條件,那麽這個加上的時間期限又是起什麽作用的呢?”

  “針對這個問題,我也詢問了我的當事人。”

  趙達的情緒幾乎沒有變化,從始至終都維持著一副成竹在胸的樣子,

  “根據我當事人的說法,之前幾方開會協商的時候,我方當事人即被告,明確表示了當他收到工程款之後,就會立刻將材料款全部支付給原告等幾位供應商的意願。

  當時,原告補充問了一句,‘你說收到工程款就付款,那你這個工程款什麽時候能收到?’

  然後被告大致算了一下,這才說出了大概的時間,這也是為什麽會議紀要裡留下的時間期限是12月底,而不是明確的幾月幾日。”

  ……

  據說只有打賞才能上簽約榜,作者小朋友又不要臉地來求了。

  哎,真是欲求無度啊……

  特別感謝書友憐名、為山九仞、書友161120171458713、蘇蘇眉、ABC理論、書友20190709210225129、kandinsky、小妖蟲xj、等的票票哈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