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凌晨,正在自己新租的單身公寓裡熟睡的張遠突然被一陣電話吵醒。
這間公寓,距離張遠在時代風華大廈裡的冉星律師事務所僅有一公裡不到的距離。
有了建所期間的花費而從建所基金中所獲得的數字不菲的資金,張遠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給自己新換了個居住條件更好的房子。
於是找來找去,就在事務所的附近找到了現在這間新裝修,家具齊全至真正的拎包入住的單身公寓。
在獨自享受的柔軟的雙人大床上醒來,張遠看了眼電話,居然是吳有誠打來的。
三更半夜,凌晨兩三點鍾的時候,吳有誠給自己打電話?
張遠想不出會有什麽要緊的情況。
離婚的案子就算出現了什麽新進展,也不至於讓經驗豐富,同樣也是律師的吳有誠在這個時候給自己打電話啊。
而且這麽晚,好好讓人睡覺不行嗎?
張遠的第一反應是故意裝作沒聽到,悶上被子繼續睡。
然而,內心的職業道德修養實在是不允許啊!
所以,甩了甩頭強行讓自己清醒了一些,張遠接通了電話。
“不好意思小張,打擾你睡覺了。”
電話那頭的吳有誠,語氣十分抱歉,
“辛苦你現在來一趟我家,地址發給你了。一會兒徐亮也會一起過來。”
這個時候出門去吳有誠家?
張遠意識到,能讓吳有誠這個時候打電話並且要求面談的事情一定不同尋常。
而且更是將是徐亮也一起叫了過去,那就更加的不簡單。
於是張遠也不敢怠慢。
掛斷電話之後,快速的起床,簡單梳洗一番,便跑到樓下打車。
這個時間點,除了酒吧等場所繼續熱鬧之外,整個孟慶市已經冷冷清清。
好在孟慶怎麽也算是一個繁華的大都會,所以只要耐心,出租車還是能夠打的到的。
已經有些冷的凌晨寒風中,張遠等了小半天,終於坐上了出租車。
這真是吃了沒有車的虧!
在張遠的催促,以及凌晨空曠的大街上,司機師傅將速度開到了盡可能的快,在違反交通法規的邊緣試探了不到半個小時,便來到了吳有誠的家所在的別墅區。
登記入園,來到吳有誠家。
開門的是吳有誠。
看得出,此時的吳有誠還有些渾渾噩噩的樣子,並沒有特別清醒。
進門之後是比張遠的臥室還要大的入戶玄關。
走過玄關,就是又比張遠的整個公寓還要大的客廳。
“我們去書房談吧。”
吳有誠招呼了張遠一聲,帶著張遠往樓上走去。
路過客廳的沙發,張遠意外的發現,此時的沙發上居然仰躺著一位濃妝豔抹,衣著暴露的中年發福的女子。
妝容雖然看得出來是經過打理,不過顯然審美存在問題。
打理的結果,就像被人一頭拍到了麵粉裡。
沒想到吳有誠居然好這一口?
這是張遠見到這名中年女子之後的第一反應。
而後,開始突然震驚。
吳有誠也有人?
所以,這對夫妻的離婚原因,難道還是另有隱情?
張遠皺著眉,腦子飛快旋轉,慢慢地跟著吳有誠走上了樓梯。
吳有誠的書房就在樓梯口的轉角處。
張遠跟了進去,發現徐亮已經等在了裡面。
“隨便坐吧。”
書房裡也有一套沙發。
吳有誠指著空位,讓張遠隨便坐,然後自己轉身泡茶去了。
“樓下的女人你們都看到了。”
吳有誠拿著手上的茶壺,一邊熱著茶壺一邊問。
“見過了,
是……”張遠不知道該用什麽名詞來形容那位審美異常的女人以及吳有誠的奇怪追求。
而徐亮,則只是點了點頭。
“其實,我也不認識這個女人。”
吳有誠倒好茶,放到張遠與徐亮二人面前。
同時,也把自己的手機放到了兩人跟前。
“你們看了這幾條微信,就能明白這是怎麽一回事了。”
微信是王有有發來的。
沒有文字,只是一連串的十幾張照片。
十幾張照片裡的主角,這個是吳有誠和樓下的那位中年女人。
地點,則是在一張大床上。
角度刁鑽。
姿勢各異。
不過有一個特點,就是不管照片裡的女人做出什麽舉動,旁邊的吳有誠,都是一副呼呼大睡的樣子。
“沒想到王有有那傻女人,竟然還會使出這麽下三濫的手段。”
吳有誠無奈地搖了搖頭。
“她這是想以這樣的照片威脅你,將離婚案件的過錯認定成雙方的責任吧。”
王有有的目的一目了然,所以張遠直接說了出來,之後,又向吳有誠詢問道,
“只是吳律,這個人怎麽會出現在你的床上,王有有又是怎麽拍到這樣的照片的?”
“所以,這就是我請小徐一起過來的原因了。”
吳有誠喝了杯茶,整個人的狀態好了許多,
“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前,我的印象是這樣的。
下午從霍氏集團那邊出來,因為晚上沒有安排,所以一個人隨便吃了點東西。
當然,也因為離婚的事情有些煩悶,所以喝了點酒。
之後叫了代駕回家。
問題就出現在回家的路上。
我清楚地記得,代駕來了之後我就坐在車子的後座上昏昏欲睡了。
至於後面發生的事情,我也不知道。
怎麽回的家,怎麽上的床,怎麽會有這個女人出現,這些全都不知道。
直到不久前要起床上廁所, 這才發現身邊出現了陌生人。”
“吳律,當時你沒有想過報警嗎?”
徐亮警察出身,自然而然就想起了警察。
“正常情況,我是應該報警的。
小區裡有監控,有車輛進出記錄,只要警方去查就能查得明白。
誰讓自己那時候腦子昏昏沉沉的就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反而直接先聯系你們了。”
吳有誠又喝了口茶,繼續說道,
“沒關系,不報警也有不報警的處理辦法。
抓住這件事情,或許還能成為我手中的一張王牌呢。
一會兒,我會把今天的行動路線寫好交給小徐,就由小徐幫我查一下是什麽情況。
而且現在這個女人就在樓下,一會兒辛苦小徐把她送走,順便在路上問問口風。
至於小張這邊。
目前的情況是,可以百分百地肯定這是王有有做的一個局。
只是這個局做得實在蹩腳,幾乎等於主動給我們遞刀子讓我們去桶她。
所以等到小徐查清楚之後,小張,我們就可以拿著查出來的東西去和對方對峙了。
究竟是希望和平解決,還是說報警處理。
我有個預感,只要這個事情查證出來,拿著王有有布這個局的證據,那可就是件刑事案子。”
“我也這麽認為。”
張遠點點頭。
徐亮也表示了認可。
兩個律師,一位前警察,對於這種事情還是有極為準確的判斷力的。
是要追究刑事責任還是乖乖地接受離婚的財產分割條件淨身出戶,這選擇,應該不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