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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后的神豪男友》第四十一章 不買對的,隻選貴的
  《芒種》雖然和《生僻字》一樣,都帶有國風元素,但其實是不折不扣的流行電子風。

  考慮到這方面,梁鑫換了家更擅長電音,也能很好地融合國風元素的編曲工作室——音闕。

  “多久能完成?”

  梁鑫在向音闕的負責人魏雙,闡述了自己對《芒種》的一些編曲理念後,向魏雙問。

  “最快一周吧。”魏雙回。

  梁鑫的想法有點多,走得不是流水線隨便拚拚湊湊就能完成的活,這得耗費不少時間。

  “能不能快點?”一周的話,梁鑫感覺有些慢。

  在當下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一周時間,足以湧現眾多熱點。

  而原本火熱的,也完全可能在這個時間內,瞬間翻篇過氣。

  他只希望盡快。

  魏雙暗一思慮,緩緩吐出六個字:“可以,但得加錢。”

  梁鑫聞言不禁發笑。

  他有點想問魏雙:“閣下是不是字‘很潤’。”

  他前世世界的一部電影《繡春刀》裡,周一圍飾演的角色,跟魏雙現在展現出來的神態,還真是一樣一樣的。

  “你開個價吧。”他笑回。

  對他來說,加錢那根本不是事,不能加錢那才是問題。

  “你想幾天拿到?”魏雙問。

  “三四天吧。”梁鑫想了想,回。

  “那……加三千吧。”魏雙稍作考慮,道。

  他家製作一首電音編曲,網絡歌曲級別是三到六千,發行歌曲級別是七千到一萬。

  梁鑫要的是發行級別,還要三四天就拿到,他覺得加三千,算是合理。

  “你們也不容易,我給你加一萬,但你必須保證好質量。再加五萬,你把編曲版權也轉讓給我。”梁鑫爽快報上了自己的價格。

  這價格,在他自個看來一點都不高,完全低於他起初的預期。

  他也是到了音闕後才知道,這家收費居然這麽便宜,遠比之前的“麻椒”,和其它一些他接觸過的知名工作室價格低多了。

  那些工作室通常開口都是三萬起步,而音闕是三千。

  當然了,音闕是最近兩年才有了點小名氣的後起之秀,規模比較小,價格沒那麽高,很正常。

  就是,成了後浪後,他現在得了種病。

  就感覺錢不到位,買過來的東西,質量不會太高。

  這個到位,當然是到他自己的位,要到他自己感覺合適、舒服了的水準。

  不然,他會渾身難受,很膈應。

  這也不是他一個人獨有的病,很多有錢人都有,包括他爸。

  真成了有錢人後,他發現“不買對的,隻選貴的”,還真是很多有錢人的消費標準。

  而且,作為業內人士,專門聽了不少音闕出品的作品,才選中的音闕,他感覺音闕值這個價。

  但魏雙就十分詫異了。

  尼瑪,敢情來了個狗大戶?

  三千直接加到一萬不說,還拿五萬買版權?

  要知道,一萬都夠再做一首發行級別的編曲了。

  而且,他家以前轉讓版權,從來沒超過兩萬以上的,五萬能買兩首半。

  這還是按最高價算的。

  魏雙表面一副不動如山的淡定,實則開啟了鈦合金狗眼鐳射模式。

  他悄悄地將梁鑫上上下下打量了遍。

  涼鞋,大褲衩,白T恤。

  這形象……

  差點沒瞧出來是個隱藏土豪。

  也不能怪他,

誰讓梁鑫腰上不多掛幾串鑰匙的。  這不少了土豪的核心特征嘛。

  “行,但我們要定金。”土豪不土豪的,其實魏雙也沒多在乎。

  他倒是有些擔心,開出這麽高的價,梁鑫會空口說白話。

  這種人,他不是沒碰見過。

  價開得老高的,很吊人胃口,可真等到付錢的時候,人卻沒了。

  這年頭,什麽樣的人都有,他必須提防點。

  “行,先轉你兩萬沒問題吧?”梁鑫道。

  “沒問題。”魏雙本來就想要個5000的,可既然梁鑫願意給兩萬,那再好不過。

  梁鑫很爽利地用手機給魏雙轉了兩萬。

  收到錢,魏雙放下了心,也確認了梁鑫確實是土豪。

  至少出手挺豪爽的。

  讓他有些意外的是,梁鑫居然自帶了合同過來,關於編曲轉讓的。

  盡管合同很合理,就是很正常的版權轉讓合同,簽名的時候,魏雙還是有些悲哀。

  以前,歌壇興盛的時候,無論作詞、作曲,還是編曲,大部分人都不願意把版權賣掉,只會授權一個使用權。

  如果是知名的詞曲編曲,不僅不賣版權,還要高額的分成。

  可現在市場不景氣,行情早已不比以往。

  很多娛樂公司和個人,現在在買詞曲編曲的時候,都會要求作者把版權也轉讓給他們。

  這就導致了一個狀況,那就是一些財大氣粗的人和公司,會選擇詞曲編曲版權全都要!

  而當這些權利都歸屬到某個個人或者公司旗下後,就意味著,只有他們有權利對這些作品,進行使用、傳播、修改等了。

  原作者們,則完全無權過問。

  更悲哀的是,盡管法律規定,作者的署名權無法轉讓。

  可實際上,很多底層音樂從業者,現在連署名權都不配擁有。

  當下,很多所謂的創作歌手寫的歌,詞曲編曲,寫的都是歌手自己的名字,可實際上真是那些歌手寫的嗎?

  不見得。

  多的是請槍手,或者從別人那買來的。

  幕後如此, 台前也不好過。

  最近幾年,歌壇出現了一種以前很難有的情況,那就是一旦某個歌手,離開了所在公司,那連以前的歌,都不能唱了。

  畢竟,除了署名權之外,各方各面的所有權利,都集中在了公司手上。

  你一個歌手,一旦要離開公司,基本等於淨身出戶。

  哪怕那些歌,是歌手自己寫的。

  換言之,現在的歌手,很大程度上,就是公司的工具人。

  魏雙一直覺得這種情況是非常惡劣的,會,確切地說,應該是已經對整個行業的生態,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

  試想,作者們辛辛苦苦創作出來那麽多作品,一轉身就成了潑出去的水,成了別人家的孩子。

  這不悲哀嗎?

  非常悲哀。

  長此以往,創作者們的創作激情,無疑會逐漸,甚至很快消失。

  反正都是為他人做嫁衣裳,而且價格還不高,誰又願意在這種沒有前景的行業裡久呆呢。

  歌壇現在青黃不接,有很大一部分,就是這個原因。

  可惜,他無力改變。

  大環境如此,他能有什麽辦法呢。

  相比較起來,梁鑫這種出手闊綽的,都算是比較尊重他們了。

  至少認同他們的作品,值得高價。

  他簽下合同後,就一個想法:梁鑫錢給的很足,那他的質量也要做得夠好。

  他還特別地在微信裡標記了下梁鑫。

  出手闊綽的狗大戶,可是非常優質的客戶。

  他很希望能把梁鑫這個客戶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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