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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之移動錦鯉》第82章 簽約事項
  金豪到了辦公室之後,林叔(以後基本上統稱為林叔了,其子統稱為:海哥)直接就向金豪說明了當前CBA聯賽的簽約規則:新秀合同、保護合同、常規合同、頂薪合同以及老將合同。

  新秀合同:適用於首次進入CBA的球員,合同期限為兩年,而如果在20歲之前進入CBA,可選擇簽署兩年以上的合同,合同在球員22歲之前有效;

  合同中球員薪資的保障額度為60%,同時,俱樂部具有與球員續約的優先權。

  保護合同規定適用於新秀合同結束之後的第一份合同,其中自行培養的球員的合同年限為5年或5年以下,而選秀球員的合同年限為3年或3年以下。

  合同中球員薪資的保障額度為80%。同時,只要球隊不給予球員頂薪合同,則球員具有續約的優先權,並且球隊需同意球員進行轉會,但新效力俱樂部需向原俱樂部支付培養費。

  常規合同規定為其他類型合同適用球員之外的所有球員所適用,期限最長為5年。

  合同中球員薪資的保障額度為80%,與保護合同相同,在常規合同到期後,只要球隊不給予球員頂薪合同,則球員具有續約的優先權,並且球隊需同意球員進行轉會。但新效力俱樂部需向原俱樂部支付培養費。

  頂薪合同規定為各球隊核心球員所適用,合同期限最長為5年,合同中球員薪資的保障額度為100%。

  且規定每支球隊最多僅能有3人簽頂薪合同,且如果球隊球員工資體系發生變化,違反頂薪合同規定,球隊需同意球員進行轉會。

  對於頂薪合同的薪資,新版規定要求如果球隊僅有一人簽頂薪合同,則該球員為俱樂部最高工資,如果有兩名球員簽下頂薪合同則為俱樂部工資前兩位,以此類推。

  此外,還規定每年工資漲幅幅度不低於10%。

  老將合同規定為34歲以上或為單一俱樂部效力12年以上球員所適用。

  合同期限為2年或2年以下,合同中球員薪資的保障額度為100%,每支球隊最多簽2名老將合同球員。

  對於老將合同的薪資,新版規定要求薪資不得超過俱樂部頂薪合同金額。

  “那麽阿豪你準備簽幾年的合同。”

  陳海濤看到金豪已經看完了合同的級別,連忙問道。

  “林叔,海哥,我這麽和你們說吧,我最大就打算簽約4年,最多我就不考慮了,你們先說說你們能開出來的合同吧!”

  金豪想了一下,先說出了自己能夠容忍的最大年限。

  “為什麽,四年後,你也就18、9歲啊,直接簽約一份5年以上,那樣性價比不是更高嗎?“

  陳海濤不明白金豪的選擇,像是阿聯就是直接簽到22歲,再準備簽其他級別的合同。

  “小豪你這個臭小子,是準備在四年後進軍NBA嗎?所有才不打算簽這麽久吧。”

  “薑還是老的辣啊,林叔您果然懂我,難怪我們第一次見面就能談得那麽融洽。”

  金豪又是一通彩虹屁。

  “你小子,就知道說好話。”一老一小又哈哈大笑起來了。

  “阿豪啊,海哥還是向再想勸你一下,NBA不是那麽好去的,就連姚明都是到了22歲才去的呀!19歲是不是太急了點。”

  陳海濤在一旁繼續勸說道,一是他的確在關心金豪,而是畢竟金豪要是能夠前長約,對於他而言,才能創造最大的價值。

  “好了,海哥,你不用勸我了,我已經決定了,再說了我又不是現在去NBA,我是四年後才去;如果到時候我不能在CBA中打出統治力一般的數據,我是不去貿然去NBA的;您接下來就和說說簽約四年有幾種形式吧。”

  金豪擺了擺手,展現了自己的決心和自信。‘

  “可是······”

  “好了,阿海,既然小豪他自己有信心,那我們就支持他就是了。”

  陳海濤話沒說完,就被自己的父親給打斷了。

  陳海濤看了看金豪,又看了看自己的父親,隻得同意了。

  隨後他就提出了兩種簽約形式:

  一、直接簽四年新秀合同。這種屬於保障類的;也是對於不確定自己是不是能在CBA中生存下來的人才會簽約的;同時,俱樂部具有與球員續約的優先權。

  金豪當然對自己的實力信心十足,這種直接pass掉。

  第二和第三種就是看實力說話了;

  二、(n+n)形式,新秀合同+常規合同/頂薪合同,在打完新秀合同後,在不值得簽約頂薪的情況下,根據實力的強弱簽下常規合同;或者球員在打完新秀合同後,實力能夠匹配頂薪合同,就簽頂薪合同:同樣,俱樂部具有與球員續約的優先權。

  同時兩份合同都有一部分的獎勵條款。

  “我選擇簽第二種吧,新秀合同結束後,就讓我們拿實力說話吧!“

  金豪看著林叔和海哥,信心十足地說道。

  “好,既然如此,你想簽2+2還是3+1。”

  陳海濤轉身拿了兩份合同出來,擺在金豪了面前。

  “那必須是2+2,我始終相信的我的實力。”

  “好,那麽請這位安小熙小姐看一下這份合約是否合適,如果有什麽不對的地方,歡迎提出要求。“

  ”對了,林叔,我一直都聽說CBA好像有一種合同叫著陰陽合同來著,那是什麽阿?“

  金豪似乎想起了什麽有意思的事情,上前問道。

  ”哦,你還聽說過陰陽合同阿,這個的確存在,不過我們廣東宏遠是不會有這種東西的,請放心吧。“

  陳林隨後笑呵呵地向金豪解釋道。

  ······(河蟹大神警告)

  “哦,那我就放心。”金豪一臉的恍然大悟道。

  “你好,陳經理,我想問一下,這個獎勵條款為什麽不全?”

  安小熙拿著合同問道。

  金豪過去一看,新秀合同上寫著:新秀前兩年稅前所得薪水合計30萬(畢竟是新秀年,這已經是新秀合同裡面能給的最高級別,給多了也不符合規定),新秀年結束後再看球員的表現再簽兩年,廣東宏遠隊具有優先續約權······

  金豪對此沒什麽意見,只要球員真正的打出身價後,尤其是成為了外線明星球員,更多的還是場外的錢是大頭。

  CBA聯賽的薪水大概是五檔:第一檔外援;第二檔明星球員;第三檔球隊主力球員;第四檔輪換;第五檔替補球員。

  隨後金豪把目光投到了獎勵條款上:這上面就只要一些在新秀賽季獲得最佳新秀、最佳新秀陣容等等,如拿到常規賽MVP觸發的獎勵、總決賽MVP以及一類重大獎項的觸發獎勵都沒有。

  “海哥,這是什麽意思。”金豪拿著合同質疑道。

  “這都是正常的2+2合同阿,裡面的獎勵條款都是一樣的呀!有什麽問題嗎?”

  陳海濤連忙解釋道,畢竟這位爺以後可能就是廣東宏遠的頭號招牌了呀!

  金豪這才反應過來,自己和安小熙都理解錯了。

  就像陳海濤所說的那樣,CBA就沒有出現過什麽出道即顛峰的狠人。

  強如王治郅、姚明、易建聯這些球員,他們也是打了個一兩年才漸漸展現出來自己的統治力,他們的新秀條款應該都沒有一些什麽常規賽MVP之類的獎勵條款。

  後世倒有一個,那就是王哲林,一個新秀賽季20+10的狠角色,不過現在他是個孩子呢!

  (在這裡說一下,金仔曉得cba聯賽在2005年以前叫甲A聯賽,之後才改稱為職業聯賽,金仔在書中都統一稱為職業聯賽,方便大家理解,就不要計較什麽甲A這些各級聯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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