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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躁小侯爺》第四十一章
  ‘景帝元年冬十二月,暖冬;歲不豐登。——後漢書’

  一隊人馬護送著幾輛馬車,漫步在直道之上。

  馬車中走出一位錦衣公子,身高將近八尺,端的是雄壯偉岸!

  “給我取匹馬來!”

  “破車都快把本公子晃吐了!”

  怪異的是,那錦衣男子的護衛統領卻裝沒聽見,駕馬停在一旁。

  “韓睿!老子跟你說話呢!”

  這路人馬,正是自雲中出發,前往長安的欒毅韓睿一行。

  出發已經三天了,隊伍也已經離開了雲中地界,進入上郡。

  韓睿聞言,依舊默不作聲;統領不吱聲,眾護衛也不敢擅動,隻好低頭躲避欒毅吃人似的眼光。

  氣氛愈發劍拔弩張之際,張直從後面的馬車中走出,疑惑道:“發生何事?”

  張直本是受晁錯所托,代其前往雲中商討聯姻事宜,真好晁錯提出想要看看未來女婿,欒布也沒什麽意見,就同行回往長安。

  欒毅見張直前來,饒是胸中萬般窩囊,也不敢再鬧騰,只能惡狠狠瞪了韓睿一眼,坐回晃蕩不已的馬車內。

  韓睿面色冷酷的轉頭下令:“繼續走!”

  他的心情非常不美麗。

  按照原計劃,他的軸承應該在半個多月後拿到手,賣了錢就可以脫身,天高海闊自由飛了。

  結果突然被安排這麽一件差事,脫離欒布魔爪的日子再度後延。

  此去長安,除了拜訪欒毅亦後的嶽父泰山晁錯外,欒毅還要代父拜見皇帝,簡單匯報一下雲中如今的局面。

  原本韓睿沒當回事兒,但在欒布又塞了二十塊金餅給韓睿後,韓睿隱約感到不妙。

  前去詢問張直後,果不其然,此去長安,歸期根本沒法估算···

  原因在於:皇帝什麽時候召見欒毅,根本沒個準。

  要是三五天內召見還好,萬一忙起來把這事兒給忘了,一行人在長安耽誤三五個月也是平常。

  正鬱悶間,張直遣家奴來找韓睿:主公請公子一敘。

  韓睿心中莫名,駕馬來到隊伍後面,敲了敲張直的馬車:“張主簿何事找在下?”

  張直從車廂內探出腦袋,微笑搖頭道:“公子說笑了,在下早已不是什麽主簿了···”

  “一路車馬勞頓,公子何不入車歇息片刻?”

  咦?

  張直,這是想跟自己緩和關系?

  要說張直這個人,韓睿跟他無冤無仇,當初被羈押入獄,也是因為韓睿確實殺了人,人家秉公辦案而已。

  個人情感上,韓睿心中,對張直並沒有什麽偏見。

  伸手不打笑臉人,韓睿隻好下馬走入車廂——人家來頭也不小,能交好還是盡量不得罪的好。

  見韓睿面色坦然的上車,張直懸著的心落地,長出一口氣——張直也不想跟眼前的年輕人起齷齪。

  且先不提欒布對此子的看重;光是他軍功已經累計三十七級,就已經進入張直心中‘不可得罪’的小本本了。

  此時雖然還沒有莫欺少年窮的故事,但類似的例子不知凡幾;更何況韓睿已經有強勢崛起的勢頭了——漢軍法制:累功斬首五百級,封關內侯;千級,列候!

  更何況韓睿,已經在這十七八歲的年紀,引起陛下注意了!

  待他假以時日成長起來,獲得單獨領兵的機會,就很有可能一飛衝天,封侯拜將!

  如是想著,張直微笑著拱手道:“自雲中一別,

已有數月不見,公子依舊風采依舊啊~”  韓睿無奈,隻好學著張直的樣子客套道;“張主簿也是如初見時一般,氣勢非凡。”

  張直喝了口茶,微笑道:“其實,讓公子一同前往長安,是我向欒將軍提的。”

  韓睿聞言,瞬間驚怒而起,對張直原本不壞的印象直線下降。

  哎喲我勒個暴脾氣!

  爺們兒跟你無冤無仇,幹嘛這麽害我?

  張直被韓睿突然陰沉的臉色嚇一大跳,想不清到底說錯了什麽話。

  趕忙道:“其實,是家父想要見公子一見···”

  嗯?什麽情況?

  張直的老爹,那不是晁錯的老師嗎?

  見自己幹嘛?

  張直見韓睿不解,便解釋道道:“還記得當時公子與錢氏結怨時,公子所言所敘,皆暗合律法之根本;若在下所料不錯,公子或精通律令,治商韓言?”

  商韓,是商君、韓非子的簡稱,在這個世代被用於代稱法家。

  韓睿不明所以道:“不曾。”

  張直聞言,卻隻當是韓睿在自謙:“家父聞公子大才,久欲親見,在下才自作主張,讓欒公遣公子一同往長安;若有冒犯之處,還請公子海涵。”

  說著,張直就深深一拜,表達自己沒有惡意。

  韓睿卻是一臉懵逼。

  當初,自己貌似好像也許,用了幾句古代律法給自己洗脫,但張直也不至於這麽禮遇自己吧?

  難道法家沒人了?

  心中疑惑著,韓睿懵逼的回了一禮,口稱無妨,便走下馬車,回到了隊伍前方。

  日暮降臨,周遭又沒有什麽人煙,一行人隻好找個避風的山坡露宿。

  ·

  上郡郡治,膚施縣城。

  作為一郡之治所,與南方的昌都繁邑相比,這座城市多了一絲邊郡的蕭瑟。

  沒有長安的車水馬龍;沒有臨淄的人山人海;也沒有睢陽的遍地商賈。

  街道邊,三兩閑人懶漢抄手靠在樹乘涼,眼光不善地注視著來往人群。

  他們找尋著各自的目標,心中盤算著,今天是否要做一筆旱澇保收地無本買賣。

  他們在歷史上有一個獨特的名稱——

  遊俠。

  封建社會,僅次於諸侯王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漢時,國家為了將門閥勢力殺死在搖籃,就制定分門別戶之製:除了長子繼承家產,為主脈外,其余的兒子都要在成年後另立門戶,為分支。

  對於有錢人家來說,這個規定並不是什麽大問題,將大部分錢財給長子,剩下的也足夠讓其他的兒子溫飽終生。

  但對平明百姓而言,此策卻是任何非長子之人的催命符。

  漢行‘一夫五口治百田’,平民百姓本就沒有多少財產,只有百十畝土地;等兒子們分家,若是均分,那兒子們個個都將變成窮光蛋!

  為了家族延續,尋常人家只能將不動產傳給兒子,將積蓄的錢財給別的兒子分一分,就此了事了。

  其他沒有繼承權的兒子拿到幾百銅錢,幾乎等於掃地出門。

  這些沒有繼承權的人,就被稱之為余子。

  而遊俠群體,大都由這類余子組成,身體條件好的,給權貴富戶看家護院,或給出行商賈擔當護衛。

  條件不好的或者沒有門路的,就只能如街邊這群人一樣,混吃等死。

  偶爾會有外地來遊學得權貴公子來打探消息,能賞幾枚銅錢,讓他們應付下一頓溫飽。

  如若不然,他們就只能在刀口上舔血——城外有的是商隊,召集兄弟幾個把人搶了,轉瞬間就能發大財。

  僥幸沒死,就能過一陣快活日子。

  實在有事急著用錢,那就替人頂罪嘛!

  替人坐牢,包吃包住不說,每年還能拿到五千錢;要真豁得出去就頂替死罪,也能得錢十來萬!

  韓非子言:俠以武犯禁,儒以文亂法。

  俠,指的就是此時的遊俠群體。

  他們高興時,能扶老奶奶過馬路,不高興了,也能手揮刀劍砍婦孺。

  沒有人知道,這幫爺們兒到底是要行俠仗義,還是劫富濟貧(再沒有比他們更窮的人了)。

  “大兄,雲中那邊的弟兄上報,說是有筆大買賣。”

  一個穿著簡陋短衣,腳踩草鞋得大漢,聽聞手下得匯報,慵懶地臉上顯現出些許興趣。

  吐出嚼著的木枝,稍稍從靠坐著的樹樁直起身,頭也不抬,斜眼道:“人帶來了?”

  手下尷尬得撓了撓頭:“未曾,道上傳言,這筆買賣燙手得很,小的就沒敢將人直接帶來。”

  大漢抬起略黑得臉,眯起的眼角閃過一絲危險:“你在給我做主?”

  “大兄,小弟這可都是為弟兄們著想啊!”

  大漢聞言, 卻是譏笑不已,看向手下得眼神殺意漸濃。

  這點收買人心的手段他都看不出,也就白混這麽多年了。

  自己還在呢,需要他為弟兄們著想?

  手下驚慌失措跪倒在地,大漢靠回樹樁,幽幽道:“虎子,跟了我幾年了?”

  虎子趕忙道:“六歲有余了。”

  說著,將頭緊埋進土裡,背上冷汗浸滿衣衫。

  “六歲啊···”

  大漢感歎一聲,仿佛陷入了回憶。

  靜默許久,大漢開口道:“我在河東有故交,你拿著這封書信,去河東吧···”

  說著,從懷中取出早就準備好的竹簡,交到虎子手中。

  終究還是沒有狠下心,弄死這個跟了自己六年,如今卻隱約想取自己而代之的弟兄。

  地上地虎子泣不成聲,磕頭不止:“大兄恩德,小弟永世難報。”

  所謝者,不殺之恩也。

  看著往日情同手的弟兄這般模樣,大漢唏噓不已。

  在西元前混黑道,同樣也要提防手下,腳踩自己上位。

  畢竟肉只有那麽多,唯有狼王才能吃大頭。

  兩人說話間,一隊騎著高頭大馬地騎士呼嘯而過。

  馬蹄踏過泥濘地道路,濺了大漢一身汙水。

  滿臉怒火地他正要起身呵斥,看到騎士身上的赤色軍衣,齊備甲盔,隻好默默低下頭,拍了拍身子,又坐了下來。

  揮揮手趕走手下,唉聲歎氣起來。

  “唉~我怎麽就沒參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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