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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學驗屍官》第五百三十章 論槍
一番準備之後...

 灰原哀獨自回家找姐姐去了。

 由林新一、降谷零、貝爾摩德三人組成的、成員裡沒有一個是正經警察的“警視廳專案小組”,也終於踏上了前往群馬縣進行現場勘察的旅程。

 而旅途開始的第一步自然是出門、下樓、去地下車庫。

 來到地下車庫之後,林新一習慣性地掏出車鑰匙,準備將自己的豐田小轎車開上。

 但降谷警官卻微笑著把他帶到了另一輛車前面:

 “林先生,克麗絲小姐,還是坐我的車吧。”

 “我的車技還算過得去。”

 “這次就讓我給你們當司機好了。”

 “嗯。”林新一倒是也沒堅持。

 他們一共就三個人,本就沒必要開兩輛車。

 而降谷零這次準備的是一輛看造型就很有勁的越野車,跟他自己那輛平民款豐田轎車相比,顯然更適合此次前往群馬縣山區的旅行。

 於是林新一便和貝爾摩德一起上了降谷警官的車。

 而他們上車才知道...

 降谷警官堅持要開自己的車,不僅是因為他的車更好,還是因為他車上放著很多他為此次行動準備的裝備,轉移起來麻煩——

 因為事先看過那份現場報告的質量,所以他早就為重返現場勘察的旅途做好了準備。

 其中一些登山裝備、野外用品就不說了。

 最捉人眼球的裝備還是...槍。

 “這麽多槍...”

 林新一為車內這武德充沛的“豪華內飾”瞠目結舌:

 其實車裡放的武器數量並不算多,但品種卻異常齊全。

 從手槍、步槍、衝鋒槍到霰彈槍樣樣都有,滿足了車主在不同使用環境下的各類槍戰需求。

 而這些槍還被整齊而隱蔽地擺放在乘客伸手就能夠著的座位底下,解決了用戶取槍用槍的最後一分米難題,實現了在緊急情況下用戶與槍械間端到端短平快的快速響應。

 “這次去勘察...”

 “用得著帶這麽多武器麽?”

 坐在這輛移動軍火庫裡,林新一都有些緊張了。

 他感覺他們這不像是去群馬縣查案的,而是去洛聖都逛街的。

 “哈哈...不用擔心。”

 “這只是我的職業習慣而已。”

 “我們這次是以警視廳調查小組的身份去群馬縣勘察的,明面上和曰本公安無關,應該不會惹上什麽麻煩。”

 降谷警官這話說得有道理。

 沒人會對一些只是單純負責查案的“普通刑警”動手。

 不管是黑衣組織,還是什麽其他對手。

 “不過...”降谷警官聳了聳肩:“有備無患嘛。”

 “林先生你放心,假如我們真的不走運,遇到了什麽需要用槍的事情。”

 “我們公安也有充足的安保力量,可以保證你和克麗絲小姐的安全。”

 “‘足夠的安保力量’...”林新一愣了一愣:“‘難道這次行動,你們公安還另外增派了安保人員?”

 “不不不...”

 “林先生你誤解了我的意思。”

 “我說的‘充足安保力量’...”

 降谷警官露出了一個克制的笑:

 “指的就是我。”

 林新一:“......”

 盡管知道面前這位特工先生身手相當不凡,但他的嘴角還是忍不住抽了一抽:

 “就你...一個人?”

 “我一個人夠了。”

 降谷警官發出了曰本蘭博的聲音。

 林新一無言以對。

 而降谷警官也不急著開車出發,只是語氣輕松地對林新一和貝爾摩德說道:

 “你們要是還不放心的話,也可以自己挑把槍帶上。”

 “雖然大概率用不上,但有槍總比沒有好。”

 “對了...”

 說著,他又衝林新一笑道:

 “林先生,我看你的檔案裡有登記過合法的持槍證。”

 “你也是個槍械愛好者,槍法應該不錯吧?”

 “額...我的槍法...咳咳...”

 “跟降谷警官你相比,應該還是有那麽一點距離的。”

 林新一非常“謙虛”地避開了這個話題。

 然後他低頭在這輛移動軍火庫裡挑了一挑,最後信手挑出來一把...

 對槍法要求最低的霰彈槍。

 這把霰彈槍和那種常見的長管霰彈槍不同,它大概只有半條手臂長短,看著特別短小精悍。

 “這是什麽槍?”

 林新一有些好奇地問道。

 “這個...”降谷警官正想回答。

 貝爾摩德卻隨意瞟了一眼,搶著答了上來:

 “看樣子,這應該是拿雷明頓M870 改的截短霰彈槍。”

 “而且這把槍的槍管長度比市面上任何一款M870的衍生型號都短,目的應該是縮小體積,把便攜度和隱蔽性都提升到最高。”

 “我想...這應該是曰本公安為自家特工量身改裝的特殊型號吧?”

 “沒錯。”降谷警官點頭表示認可:“這的確是我們曰本公安內部使用的定製型號。”

 “不過,你竟然一眼就能看出這是M870的改款...”

 一般女孩子可不懂這些。

 就跟男生很難分辨出口紅色號一樣。

 所以看到貝爾摩德如數家珍地說出這把槍的型號,降谷警官不禁生出了些許好奇:

 “克麗絲小姐,看來你也很懂槍啊!”

 “當然,我可是正宗的南方姑娘。”

 貝爾摩德露出了紅脖少女的微笑。

 她絲毫不掩飾自己精通槍械的事實,也不怕因此引得別人懷疑。

 原因也很簡單,還是那個道理:

 這年頭誰還沒點業余特長了?

 高中生都能在夏威夷學會打槍、拆彈、開直升機了。

 她一個在籽油空氣裡長大的正宗米國人,懂點槍法不很正常?

 降谷警官果然沒有對此感到懷疑。

 而貝爾摩德則趁熱打鐵,饒有興致地圍繞起槍械這個話題對降谷警官問道:

 “降谷警官。”

 “說起來我還真有些好奇,你們這些秘密特工平時都用什麽武器呢!”

 “有沒有電影裡那些奇奇怪怪的玩意?”

 她擺出一副槍械愛好者的樣子,不動聲色地吸引對方與之討論。

 “當然不像電影那麽誇張...”

 “我們大多數情況下用的也都是些常見的軍警製式裝備,只不過選擇上比較自由,哪種順手就用哪個。”

 這對特工來說只是些無關緊要的信息,所以降谷警官也沒保密。

 於是貝爾摩德緊接著便好奇問道:

 “那降谷警官...”

 “你作為特工,一般都喜歡用哪種手槍啊?”

 她表面上是在跟對方進行無關緊要的閑聊。

 但實際上,對降谷零的試探已然在看似毫不重要的話題裡開始了——

 現在降谷警官對他們毫無防備,而這個問題看著又絲毫不涉密、不敏感,所以他很有可能會下意識地說出自己的心理話。

 而他喜歡哪種手槍...

 這其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情報。

 因為組織成員配槍是有講究的。

 作為一個具有高組織度的準軍事化恐怖組織,“酒廠”外圍的那些打手都是由組織統一訓練,統一配備相同款式的手槍。

 而這些嘍囉用的,都是酥蓮產的TT-33。

 因為前幾年酥蓮才剛剛被分食解體,現在還正處於“休克療法”下的經濟總崩潰狀態。

 吃不上飯的軍工部門為了賺錢連核原料都能搞失蹤,槍械這種小玩意,那就更是成噸成噸地往外賣。

 大量酥製槍械因此流入國際軍火市場,並且以量大管飽、物美價廉的優勢,擊敗了來自世界各國的競爭對手,成了地下黑市的寵兒、犯罪分子的夥伴。

 林新一此前碰到的涉槍案件,凶手用的無不是黑市上買來的酥製TT-33手槍。

 (這也是柯南原作裡出現最多的匪徒專用槍)

 就這樣,這款槍幾乎成了爛大街的“街槍”,成了曰本年輕罪犯的第一款手槍。

 而正因為TT-33在曰本犯罪界的廣泛流行、大量出現,使用這款酥製手槍進行犯罪,便最難被警方追查到槍支來源。

 更別說,買酥蓮貨還省錢。

 所以組織給那些外圍嘍囉們統一配備了黑市上買來的TT-33。

 除非這些打手閑著沒事去自費花錢買槍,否則他們就完全沒有選擇自身武器型號的余地。

 但組織的核心成員就不一樣了:

 那些核心成員待遇好、權限高、自由度大,想用什麽用什麽,都有組織給安排著。

 因此他們在選槍配槍上都各有各的愛好——配槍的型號不同,甚至都成了他們各自的招牌特色。

 比如說,琴酒就鍾愛伯萊塔M92F。

 伏特加愛用勃朗寧M1935。

 愛爾蘭喜歡SIG-P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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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貝爾摩德自己,則特別中意勃朗寧M1906、瓦爾特PPK 這類體型袖珍、便於隱藏的小玩意。

 現在她已經大約確定了這位降谷警官在組織裡的范圍:

 活動在東京都地區的組織成員,有自由活動權限,格鬥能力較強,疑似為有代號的核心成員。

 如果能再知道他喜歡什麽手槍,說不定就能幫著進一步縮小調查范圍。

 要是他喜歡的還是什麽比較冷門的型號,那效果自然更好。

 而這靠看是看不出來的...

 因為對方現在在以“降谷警官”的身份活動,他不一定會帶著自己在組織裡用的手槍。

 還是得靠套話,套出對方下意識的回答。

 如果和他現在的配槍一致,那就查這個型號。

 如果不一致,那種兩種型號都查。

 最後能查到就是血賺,查不到,試試也沒什麽不好。

 總之,作為一個專業的情報人員,貝爾摩德非常擅長從這些看似毫無意義的瑣碎信息裡獲取情報。

 而此時此刻...

 降谷警官似乎對她的試探毫無防備。

 他想都沒想,就要回答上貝爾摩德的問題:

 “我最喜歡的手槍是...”

 貝爾摩德期待地豎起耳朵。

 然後...

 “等等!”

 剛剛始終保持沉默的林新一,突然怎怎呼呼地喊了一聲:

 “我想到了!”

 “......”貝爾摩德笑容一僵:

 你想到什麽了?!

 “我想到一個問題...”

 林新一全然忘了自己這次行動的最大目的,其實是試探降谷警官的身份。

 他只是捧著手裡那把短款M870霰彈槍,若有所思地問道:

 “這個案子裡,凶手的用的也是霰彈槍。”

 “你們覺得...他們用的會是這種截短霰彈槍,還是那種長管霰彈槍?”

 “......”貝爾摩德一陣無語:

 讓你出來破案,你還真就隻記得自己是警察了?

 怪不得他之前兩次和降谷警官合作,結果什麽都沒試探出來...

 “唉...”她在心裡無奈一歎。

 但貝爾摩德還是順著林新一的思路,回答上了他的問題:

 “凶手用的是長管霰彈槍吧?”

 “這種截短的霰彈槍...在曰本應該不太好弄到。”

 曰本也是一個嚴格控槍的國家。

 尋常人能從黑市上弄到一些走私過來的酥蓮手槍,就算是很有門路了。

 想搞到霰彈槍這種威力的大家夥,還得是截短款的衍生版本,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根據我們公安的數據...”

 降谷警官也附和著說道:

 “曰本歷年發生的霰彈槍槍擊案中,幾乎就沒有是短管霰彈槍作案的。”

 “因為這種截短霰彈槍普通人的確很難弄到手。”

 “那些槍擊案中最常出現的霰彈槍,還是各種獵槍。”

 曰本雖然禁槍很嚴,但在打獵用槍上卻管得相對較松。

 所以民間保有的獵槍數量很多,而這些能從正常渠道購買的獵槍,無一不是那種體積龐大的長管霰彈槍。

 “對...”降谷警官分析道:“凶手用的,應該就是這種長管獵槍。”

 “這樣一來,他從現場帶走彈殼的行為,就更加容易理解了。”

 民間人士雖然容易弄到獵槍,但這些合法獵槍的槍彈痕跡數據在相關部門那裡都是有備案的。

 如果凶手用的是合法備案的獵槍,那他要是不把彈殼從現場帶走的話...

 警方就能直接從彈殼上體現的槍彈痕跡特征,找到這個凶手。

 順著這個思路...

 他既然特地帶走了彈殼,就很有可能用的是合法登記的獵槍。

 不然如果他用的槍是黑槍,就算把彈殼留在了現場,警方也沒法從茫茫人海中把他找到。

 “嗯...”

 “既然這種猜測是最有可能的。”

 林新一仔細想了一想,說道:

 “那我覺得,凶手應該和死者認識。”

 “他們不僅認識,而且還都熟悉那個案發現場的位置——”

 “他們有可能,是約在那裡見面的。”

 “這...”降谷警官有些無法理解林新一這跳脫的思維:

 大致猜出凶手用的是長管獵槍,怎麽就能判斷出,他是和死者約在案發現場見面的。

 而不是提前在山外會合,一起進山的呢?

 “很簡單。”林新一笑了笑:

 “長管獵槍體積太大,如果帶在身上,是不管怎麽藏都藏不住的。”

 凶手小心收拾現場、不願警方發現死者真實身份的表現,已經暴露出他和死者存在社會關系,害怕警方通過死者身份查到自己的警惕心理。

 而發現屍體的位置在深山之中,只能靠腳走。

 搬運屍體可是一個力氣活。

 一個正常人是沒辦法把一具一百多斤的屍體,從山下搬到重重深山之中的。

 所以案發現場大概率就是陳屍現場。

 死者是活著進了山裡,才被人在那裡用槍打死的。

 當然,這個結論還有待後續的現場勘察考證——如果林新一能從陳屍現場發現霰彈的鉛丸,那就更加能證明他的觀點。

 而現在,順著這種可能性最大的猜測往下推斷:

 “降谷警官,你想想...”

 “假設凶手是提前和死者在山下會合的。”

 “那如果你是死者,你看到一個和自己因為巨額贓款而產生矛盾的熟人,身上背著一把再明顯不過的獵槍,邀請你和他一起鑽到深山老林裡‘單獨’談話...”

 “你還敢進山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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