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者,國也,人囗合圍而立也。
故有民,則有國有政;無民,則無國無政。
人口可持續、人民得發展,人成其才盡其用、民齊其心傾其力,國之先也。
國以民為主,民以國為公;人民強大,國家偉大。
故國之初心,民也;民之情懷,國也。
民主之實,人民當家作主、國家為民做主、政事由民自主。
民主之要,民之主國立,民之治自決,民之權法定,民之利合宜。
民主集中,政有議、議有決、決有行、行有果,民主得以行、國家得以治。
國之重,政體也,無政無有國,無體無有矩。
國之要,民主也,無民無有基,無主無有政。
國之治,賢能也,無賢無以主,無能無以治。
民主之殤,形式、異化、虛偽也,以至有民無主、有私無公。
賢能之殤,威權、專製、私利也,以至無賢無治、無民無國。
故國體無定製、民主無定勢、賢能無定然,無絕對、無優劣,必為民、必自然,唯適應、唯善治、唯發展;故民眾幸福、國家安泰,乃民主之本。
政體定民主、民主選賢能、賢能依法治、法治維政體、政體促民主,政體、民主、賢能、法治,兼顧兼濟、並重並用,則繼往開來、國泰民安,名正言順、理所當然。
有民眾無民主,一言專製;有民主無集中,一盤散沙;有集中無賢能,一潭死水;有賢能無法治,一譽參半。
國者,民之父母,民之所依;故民必忠於國,國必恤於民。
民之於國者,生存至大、發展至要、安全至上;民心乃天、人命如天。
民心齊,則國固;民興盛,則國強。凝心聚力,眾志成城,改天換地。
民之興在和,國和則民興,國亂則民衰。
和者,善之則和、順之則和、疏之則和、導之則和、化之則和。
民之安在治,國治則民安,國危則民亂;百姓安,天下穩。
民之求在富,民富則國強,民貧則國弱;發展則民富,停滯則民貧。
一切為人民,一切靠人民;人民求發展,發展靠人民;發展為人民,人民享發展。
歷史人民書寫,時代人民開啟,偉大人民創造,幸福人民享有。
溫飽知恩義,倉實行禮法,富庶易教化;饑寒起盜心,落後生愚昧;民貧百事哀,國窮無限恨。
何為?民文國智,興利舉善,進取勤為,革新合和,民富國強。
民貧國弱、民愚國窘,內亂之源、外患之根、國滅之始,不可不重。
國貧弱,任人奴役;國富弱,任人薅割;國貧強,龍文魚質;國富強,獨立尊嚴。
民之期,在公平、正義,在平安、富裕,在幸福、發展。
故民之患,在不公、不義,在危亂、貧窮,在困頓、無望,則激進對立而亂生。
何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定均衡,共同富裕,和諧發展,則無患。
民心如秤,民意如鏡;千秋功過,人民評說;是非曲直,人民裁決。
民者,私也;國者,公也。衡其利、導其意,公私分明、公平正義。
人心無止,過猶不及;民粹如虎,勿枉勿縱;枉則鼎沸,縱則泛濫。
民行民之道,做好自己,愛國之始;國行國之道,管控自己,愛民之始。
國之道,民為本;民為國本,
本固邦寧。智民弘業,富國強兵。 無有民權,豈談國權?無有國權,豈有民權?對內是人,對外國人;內求民權,外爭國權;國權強大,民權偉大。
維護國之統一與主權,民之天職;維護民之生命與權益,國之天職。
國不為民,民不為國,則民不民、國不國。
敬國如父、愛民如子,官民互動、人人適可,同甘共苦、上下合和。
國立唯民,萬事唯人,興盛唯才,故必重才、用才、盡才、愛才。
才者,尊師重教,德為綱、才為先,全民普及、高等引領,使人人成才,何患國不強、民不富?
國者,忽悠人民、鄙夷平民、松弛邊民,疏遠貧民、冷漠弱民、拋棄難民,忽略民情、枉顧民意、束縛民言,壓抑民議、鉗製民疏、扼殺民義,禍育之矣。
國者,不生民、盡毀民,不愛民、盡憎民,不親民、盡遠民,不善民、盡惡民,不為民、盡役民,不重民、盡輕民,不敬民、盡賤民,不益民、盡損民,不樂民、盡苦民,不安民、盡擾民,不富民、盡貧民,不恤民、盡殘民,不智民、盡愚民,不便民、盡勞民,不護民、盡害民,不予民、盡索民,不恩民、盡厲民,不誠民、盡欺民,不信民、盡負民,禍不遠矣。
國者,算計民心、玩弄民生、草率民事、馬虎民工,肆意民俗、敗壞民風、踐踏民主、腐敗民政,壓榨民營、侵犯民權、剝脫民利、草菅民命,輕視民力、隔絕民與、積累民怨、血腥民變,禍莫大焉。
民心似水,易留易逝、唯疏唯導,堵則禍之、疏則暢之、導則用之。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順之則昌、逆之則亡,民心浩蕩、善之則興。
順流而下,小富即安,民心至弱;不平則鳴,怒浪滔天,民心至強。
民心無常,雙尖利刃,易反易複;唯主不負,唯利不離,唯度不禍。
舉國以民為寶,國予民利,民予國心,心利互換,乃國立萬世不易之道。
為民者,易也,民之所盼、國之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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闡釋:
民,從屍從氏;屍意為身體不動彈,引申為不遷徙;氏意為國族、家族、部族;屍與氏聯合起來表示本地常住人口、土著。引申為黎民百姓、平民,與君、官相對應。
在中國古籍中,民一般是人民、老百姓的意思,人民也一般泛指人。在近代以後,人民的概念被廣泛使用,泛指社會的全體成員,在大多數時候,人民與公民、國民的概念基本相通。
從有文明記載開始,中國古代的先賢們就非常重視人民,先賢們對人民的重視,到孟子時達到頂峰,其直接提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思想,在君權至上、民如草芥的古代社會,將人民的重要性放在君權之上,這需要極大的智慧與勇氣。
事實上,人民的地位與權力至高無上、不可動搖。一切政治權力與政治制度,從根本上說,都是來自人民、治於人民、為了人民。政權與官員的地位、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沒有人民就沒有政權,自然也沒有什麽官員。
所以,那些高高在上、權勢滔天、無法無天的官員們,其實又怎麽可以與人民的偉大相提並論呢?!不否認偉大人物對歷史的貢獻,但人民是偉大人物生存、發展、建功立業的土壤,偉大人物帶領人民,才有其偉大,所以人民才是推動社會發展及歷史進步的最偉大力量。
現代國家對人民非常重視。西方世界在經歷中世紀的人心、人身的極端禁錮後,大大推動了人的解放,這直接表現在很多西方國家的立國要旨就是自由、平等、博愛與民主等基本內容。
中國古代人民權利在被封建社會禁錮數千年後,從五四運動開始,倡導解放思想、爭取自由、平等;再到後來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真正屬於中國人民自己的政權,其立國宗旨就是“為人民服務”。
得到民心,國家才能興立、昌盛,失去民心,國家就會衰敗、滅亡。不實實在在的為民著想、為民做主、為民謀發展、謀幸福,這樣的政權注定要被推翻。這不是大道理,更不是空話,而是人類數千年歷朝歷代的興衰以及中國近現代革命血與火的實踐證明了的、顛補不破的真理。
以民為本,大的來說,就是要敬畏、博愛人民,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為人民服務作為所有政策、行政的最基本方向。
人民的生存最為重大,人民的發展最為重要,人民的安全最為至上,這是從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方面來說的,也就是說,國家作為人民的國家,人民的生存、發展與安全,是國家首要的問題,也是國家最基本的問題。
以民為本,小的來說,就是實實在在的為人民做點實事。
怎麽為人民做點實事?就是當人民是朋友,人民不需要做上帝,官員也不需要做公仆,能當人民是朋友,那就是最起碼的尊重標準。
人民有疑惑,耐心解釋,細心指導,甚至可以手把手教。人民有問題,與人民認真研究,自己能夠解決的,想辦法予以解決;自己解決不了的,積極尋求其他解決辦法;與自己職位或管理無關的,指明或者提供解決問題的部門或者途徑。這些是為人處世之起碼,熱心、用心、細心,連這些都做不到,談什麽為人民服務、做人民公仆?根本就是無稽之談,也是真正的空談。
實際上,在世界范圍內,在人類歷史上,直到今天,各國仍然有很多的高層領導直到基層幹部甚至普通工作人員,他們對人民的熱愛僅限於理論或政治與形式的需要,因為他們沒有在自身極端困難下而依靠人民奪取偉大革命勝利的過去,也沒有真正領導人民取得過什麽顯著的成績,所以從心底裡看不起人民、在實際中也對人民不信任,甚至達到厭惡的程度。
他們篤守官本位思想,也知道人民的重要,不過卻視之為洪水猛獸,盡量避免與人民發生關系、避免人民了解更多信息、避免人民獲得更大發展,他們想的是如何掌控人民、奴化人民、役使人民並為己所用,他們不亂為、不損害已是對人民最大的仁慈。
空談誤民、誤國,以至於禍國。現在有很多荒唐的語言,比如“你怎麽能代表群眾?”言外之意你是個人、不是群眾,不能代表群眾,你的事就是小事。更有甚者,“為人民服務,就是為你服務嗎?”真乃滑天下之大稽。
官為輕,民為重;為民辦實事,百姓真擁戴。常思民疾苦,常為民喜樂;不使小節致民怨,不得放縱招民憤。權大不忘責任重,位高不移公仆心,一份權力,一份責任。
人民組成國家,國家必須保障人民的個人利益;反之,個人也必須維護國家利益,這樣才能相得益彰。同時,個人發展與國家前途和命運緊密相依共存,沒有國家利益,人民的個人利益也就無從談起。
總而言之,人民是國家的根本,是國家的寶貝,切實讓人民成為國家的主人,切實為人民服務,切實為人民做點實事,哪怕是瑣事、小事,這不僅關系國家的興盛衰亡,也是一個任重道遠的永恆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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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選注
一、民主的實質
民主的實質和核心是人民當家作主。也就是說,真正的民主,就是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必須為人民做主,國家的大政方針由人民自主。
二、民主的多樣性與複雜性
很多人認為:以多黨製、代議製、一人一票製等為主要特征的民主制度為全世界唯一的、合法的、標準的民主形式,進而否定其他民主形式的意義與存在。
民主是隨著國家的產生而出現,它同許多政治現象一樣,本身也有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過程,針對不同國家、時代,民主制度具有多樣性和複雜性。
現代國家和地區有200多個,不同國家之間由於自身歷史、發展階段、社會現狀等都不相同,所以其民主的產生、形式、內容等並不完全相同。
西式民主制度從形式上大致可分為議會製(君主立憲與議會共和)、總統製、半總統製,從學理上又可以分為多元民主、精英民主、激進民主、多頭統治民主、參與式民主等,所以也是不盡一致、多種多樣的。
西方國家民主在內部都不一致的情況下,並不顧及自身民主的多元性,有些西方國家便認定其自身的民主制度是人類唯一標準,並根據自己的喜好及利益關系輕易的否認他國的民主形式,恰恰說明他們本身不是真民主,而是地地道道的偽民主。
近現代西方民主雖有兩百多年歷史,但一人一票的大眾民主選舉普遍從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才開始,之前多是精英民主,精英選舉精英,再控制百姓投票權。
北歐是最初西方民主典范,1906年芬蘭婦女爭得投票權,1913年挪威婦女取得選舉權,但瑞典婦女從1971年才開始有選舉權。
美國婦女爭取投票權的運動要追溯到1839年,歷時81年的鬥爭,1920年才終於獲得選舉權。
1787年《美國憲法》頒布後,口口聲聲說“人人生而平等”的準則是將黑人排除在外,黑人沒有選舉權、沒有自由、沒有財產、沒有尊嚴……
1862年林肯總統頒布《解放黑人奴隸宣言》,美國從制度上完全廢除奴隸製;1863又正式命令解放奴隸,但是黑人沒有得到政治權利,也沒有得到土地。
1868年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批準黑人獲得平等的公民權,1870年美國憲法第15條修正案規定所有公民均有選舉權,但種族主義者倒行逆施,不久就使黑人選舉權有名無實、喪失殆盡;在民權運動的巨大壓力下,美國國會於1964年通過《公民權利法案》、1965年通過《選舉權利法》,黑人才重新獲得了闊別已久的選舉權,這中間經歷了將近200年的時間……
三、民主的起源與發展
1.民主起源
民主是指多數人的統治,或叫人民的統治,即一個社會的最終政治決定權不依賴於個別人或少數人,而是特定人群或人民全體中的多數。
古希臘人創造了“民主”一詞,其來源於希臘語“人民”和“統治”兩個詞的組合。合起來的“民主”一詞的原意為“人民的權力”,即指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代表來統治和治理國家。
2.直接民主製
民主最初形式是直接民主製,其形成與希臘的城邦制度及政治實踐緊密相連。
古希臘城邦國大多規模極小人口極少(平均約幾萬人,甚至少於絕大多數的中國行政級別中最低的鄉鎮人口規模),客觀上為公民直接參與政治創造了不可或缺的外部條件,且以龐大數量奴隸任意被買賣欺凌、沒有任何權利為代價。
事實上,中國覆蓋全國十多億人口的幾十萬個基層組織——村民委員會與居民委員會(每個委員會管轄多則達數萬人),則早已實現“一人一票”的民主選舉與委員會自治的制度了。
3.代議民主製
代議民主製就是人民“通過由他們定期選出的代表行使最後的控制權”。因此,代議民主製是思想家們在民主探索進程中從理想到現實的轉向、從理論到實踐的回歸。但是,代議民主製在實踐中不斷受到挑戰,並逐漸與其所堅守的民主理念相悖。代議民主製背離民主理念的主要表現有以下幾點:
第一,政治代表的活動和決策逐漸遠離人民的生活和視線;
第二,邊緣群體的利益得不到反映;
第三,經濟生活的不平等削弱了平等原則在政治生活中的運用;
第四,代議民主製容易受到外部操縱而影響選舉結果;
第五,權力製衡、權力組織容易演變為權力破碎、權力消解;
第六,一人一票製已經異化為有權利無貢獻、有選票無選擇、有代議無責任、只有更差沒有最差、有不投票權卻沒有不接受權,故不可持續發展。
4.協商民主製
協商民主或稱“協商(和)式民主”、“結盟民主”,指在一國內有多個以種族、語言或宗教分割的政治力量並存,但同時依然保持很大程度的穩定性,其穩定性主要通過各政治勢力之間互相的協商機制來達到民主模式。
鑒於現代西方民主很大程度上已經異化為金錢政治和民粹主義政治,劣質化為不同集團攫取權力的零和遊戲,在20世紀後期開始興起協商民主理論,認為合法的政治必須源自公民的共同協商,以便達成利益的妥協和平衡,推動各類社會問題的有效解決,最大限度保證了民主權力實現與國家良好治理之間的和諧與均衡,從而使一些當今西方政治思想界的領軍人物,成為協商民主的積極支持者。
協商民主理論源自並超越了自由民主、代議民主理論,它強調在多元社會現實的背景下,通過普通的公民參與就決策和立法達成共識。
協商民主核心要素是在公開、平等、包容基礎上的全民協商與共識,以此實現和推進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構建全民和諧社會。
協商民主有助於矯正自由主義的不足,也有助於不同層面社會代表積極參與國家政治實踐,其形式多種多樣,如人民代表、政治協商,以及聽證會、懇談會、民主會、生活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