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魔咒理論脫胎於中世紀的魔法體系,講求更瞬捷、更節省魔力和更需要理論、實踐和悟性的學問。這點陳斌早已知道,比如學校教的揮揮小魔杖就是通用的標準魔咒,只要按課程一步步地操作下去終有一天會學懂,即使半點背後的理論也不懂亦沒有任何問題。
像是赤膽忠心咒、莉莉愛咒和伏地魔的復活魔法等等,這就是超綱的魔法並不會在霍格沃茨裡傳授。它們大都始創於中世紀之前古典時期,甚至是更久的不可考年代,部份魔咒在中世紀末期得到改良,絕不是簡單的念咒和揮魔杖就能做到。
當然,這種古老魔法當中還是有一些簡短實用的,而且自中世紀中期起一直沒有改動過,在霍格沃茨裡繼續傳承著,比如守護神咒就是仍然留在現代體系裡的古老魔法。
陳斌拆解現代魔法的理論,完全就是超越了N.E.W.T.s之後的研究課題,即是把標準魔咒的原理改良成最適合自身的狀態。即使吃透了這個標準魔咒的知識,別人家也無法從外觀分辨出來,但是使用者卻能用得更加得心應手,甚至再極端的能像陳斌一樣把照明咒改成完全不像原來的形態。
用通俗易懂的說法來講,飛來咒把物品召來以及萬箭齊發把物品射出去,其魔法原理有80%是相通的,不同的20%是前者產生吸力,後者產生斥力。
把飛來咒的理論吃透到一個程度,甚至能把附近的物品射出去,其威力會比萬箭齊發高出很多,因為這是一種單體攻擊,所有魔力也應用在一件物體之中,即使這物體很可能是高級別的附魔物品。
同理,把萬箭齊發理解到某個程度,同樣也可以同時召來數十上百件物體,比如全班同學桌上的家課,絕對是裝逼震懾的一大利器。去年,陳斌就在《魔藥學》的課堂上見識過斯內普教授這樣嚇唬過全班學生。
然而,陳斌所說的完美解構,就是完全把一種魔咒變成自己最擅長的魔法,能把它完全拆解、重祖、嵌入不同魔咒原理等等,完全超越了知識層面的程度,就如同本能一樣融入自己的魔法之中。
用陳斌的思維來說,就是如臂指使,誰指揮手臂時需要理解血液的循環、生物電如何影響當神經傳遞、每組肌肉、細胞、淋巴等運作?如臂指使就是能夠指揮手臂做到自己想象的任何高難度動作,把這個魔咒變成任意改變。
這種直達本源的領悟,基本上一生人也只有一次,而找出哪個魔咒適合自己也純粹是運氣。很不巧,陳斌一次就撞中了。
不是說陳斌只有照明咒是他唯一能夠直達本源的魔法,而是他找對了自己的屬性,而且一來就選擇了照明咒。
鄧布利多指出陳斌的屬性就是光明,所以他只能選擇與光明類相關的魔咒才有最佳的親和力,最有機會在這個種類的魔咒中直達本源。
如果陳斌不能說髒話,他就已經沒話好說了。最強魔咒是照明咒,陳斌在自我質疑自己穿越到魔法世界不是來搞笑的嗎?
“兄弟,小心了!我要放出世上最強的閃光彈了!”
陳斌想到這裡就有點崩潰!與光相關的魔咒並不多,而且幾乎全無攻擊性,最強那個就是呼神護衛,即是變出動物形態的守護神驅逐攝魂怪!
更糟的是,這魔咒需要強烈的快樂情緒,陳斌只能召出一條毛蟲大小的物體,所以從一開始就沒打算練這東西,自從成功召出後就再沒有練過,因為拿瑪血咒不容許他擁有強烈情緒波動,
哪來強烈的快樂? 如今,他手賤把照明咒練成他的本源魔法,而且一生也不能把別的魔法弄成這個程度,簡直就是練廢了號,可以刪號重來嗎?
陳斌惡意地想,鄧布利多最親和的本源魔法必然是繳械咒,伏地魔就一定是索命咒了!否則這兩貨打架時就不會把這兩個魔咒看成最強的殺手鐧。
陳斌呢?“看我史上最強照明咒!”
人設崩了!心碎了,陳斌回去繼續給子彈附魔了。
不知不覺,陳斌的訂單還是在學期末的最後一天前完成了,最少是這個月積壓下來的已經完成了。
明天就是畢業敘餐,陳斌這夜輔導這學期最後一節社團活動,總算首次不死命操練學生,而是任由他們練習自己感興趣的魔咒,反正該考公開試的也考完了,不參加公開試的也免了期末考。
這節活動剛剛結束,陳斌就打算溜到禮堂吃點東西,豈知在禮堂門外看到幾個鬼祟的身影。
(*˙︶˙*)?:“Yo~塞德裡克,你們在做什麽壞事?”
迪戈裡聞言渾身一顫,緊張地轉身護在幾名同學的身前。“沒沒什麽,我們只是聊聊天而已。”
“有古怪!”陳斌一個閃身衝到四人之間,卻失望地發現什麽古怪的東西也沒有。
“神神秘秘,我走了!”陳斌見沒有熱鬧可看,準備走到禮堂吃飯了。
“不如跟拿瑪教授談一談好嗎?”一把男聲悄悄地說。
“你瘋了!他是教授啊!我不想被開除!”一名男生緊張地低吼。
迪戈裡低聲道:“噓——斌的耳朵很靈的……”
“我已經聽到了!”陳斌一個閃身撲到四人身後,特別是抓住那位說了不想被開除的男生。
那男生愕然了一下,隨即滿臉煞白,渾身僵硬,連話也說不出口。
“塞德裡克,你們在聊什麽?”陳斌當了那麽年警察,深知套取情報的最佳方法就是找二五仔。
“我不能說。”迪戈裡斬釘截鐵道,臉上全是慷慨赴死的表情。
陳斌的目光掃向另外二人,他們在迪戈裡的影響下也變得守口如瓶。
這下到了陳斌愕然了,他只是打算作弄一下這群男生,卻沒想到這秘密可能真的挺嚴重的。
“好了,我不逗你們了。”陳斌嚴肅起來,認真地望向那名正主。“你好像叫做貝爾比吧?拉文克勞的三年級生。”
貝爾比緊張地點了點頭,結巴道:“是是的,教授。我叫做馬科斯·貝爾比(Marcus Belby)。”
陳斌對這名小男生還是有點印象的,不是他有多出名,而是他的叔叔達摩克利斯因發明狼毒藥劑而曾獲梅林勳章。
“我不知道你們有什麽秘密,也不打算深究這是什麽秘密。”陳斌盯著這位男生,低聲說道:“但是,如果這已達到被開除的級別,那就不要等到東窗事發才找教授求助,那時誰都幫不了你。然而,現在主動投案的話,或許校方能盡力替你解決問題,而那些處罰可能是你也能接受的。這是作為教授的忠告。”
陳斌這忠告不是來自教授的觀點,而是上輩子誘勸小混混自首的套路,但是放在學生身上也同樣適用。主動尋找校方協助,永遠好過事發後一切也無力挽回。
該說的也說了,陳斌徑直走向禮堂,身後的長袍卻被人拉住了。
“拿瑪教授,救救我。”貝爾比緊張地抓著長袍,低聲地說:“帕翠霞懷上了我的孩子。”
“噗———咳咳咳咳咳咳咳……”陳斌不厚道地噴口水了,剛剛聽到這勁爆的消息時正被口水嗆到。
他很慌張,比正主還要慌!為什麽原故事裡沒那麽多破事兒,這世界裡一年級時就發現晚間約炮、暴力和純血迫婚,現在第二年卻聽到三年級的小屁孩弄大了女生的肚子!
這裡的三年級生,在學期末才只有十四歲,即是初二的小屁孩而已!
陳斌理順了氣後,立即帶著四名小夥子來到空置的教室,嚴肅地問道:“帕翠霞是誰?還有,你確定她懷孕了?”
貝爾比這個棕發小個子已經緊張得說不出話,他的迪戈裡學長替他說道:“帕翠霞全名是帕翠霞·斯廷森(Patricia Stimpson), 她是格蘭芬多的四年級生。”
陳斌坐在教師桌上思考了幾秒,很快就想起她與衛斯萊雙胞胎同屆同院,在原命運裡下年會被喬治嘲笑她在O.W.L.s考試周裡被壓力迫得神經衰弱。
在印象中,這名女生的長相一般,而且也不像妖豔賤貨,怎會向低年級生下手呢?
“你確定她懷上了孩子,而且是你的?”陳斌盡量把語氣變得平和,朝著圍在桌邊的學生問道。“深呼吸,別激動,一切已發生了,我們現在要搞清事情。事情越清楚,結果就越是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三名好友拍肩的拍肩,掃背的掃背,貝爾比深呼吸了幾口氣,對著鞋尖說道:“復活節那段時間,我們也在備戰期末考,經常也處於壓抑狀態……那時帕翠霞與我經常參加同樣的社團實踐班,漸漸就有了共同話題,經常在課余時間一起練習……”
這小夥子臉色煞白地說了半天,陳斌漸漸理清了脈絡了。
帕翠霞·斯廷森的實踐能力比較渣,而低她一年級的貝爾比平日在實踐活動裡又做得比她漂亮。二人聊著聊著,開始一起結伴練習,並互生情素了。
然後,二人由牽手變擁抱,擁抱到接吻,接吻到在外面蹭蹭不進去,結果真的進了去,還是沒做措施之下全都弄進去。
這段時間又有蛇怪,又要接近期末考,他們的壓力越來越重,而這種運動又有舒壓的效果,所以他們幾乎每晚也一起舒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