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的那半年當中,恰好是冬天。這裡的冬天非常冷,是那種刺骨的濕冷。我們確實受了很多罪,經常都是她跑出來和我約會到很晚,那時候沒有汽車,我只能冒著刺骨的濕冷騎摩托車送她回去。
她家人雖然很支持我們在一起,可是不允許她結婚之前在外面過夜。那時因為天冷,她到我新房玩的時候總喜歡和我擠在一起,最後往往擠著鬧著就到了溫暖的被窩裡,那種冬天裡被窩的溫度,簡直是像泡在騰衝的熱海裡一般舒服。最主要是乾柴與烈火在一起燒起來實在難以控制,我們纏綿悱惻,酣暢淋漓之後癱在床上睡去!每當睡熟之際鬧鈴卻響起,一看又十一點了。又到了送她回家的時候了!每次我都對她說:“可以不回嗎?”她每次都說:“我也想,可是被知道沒回家會被全家上下質問的!”然後我們在極不情願中爬起來出門。
因為冷,我戴著單位發的保暖帽,她圍著圍脖!這裡的冬天基本上是冷雨綿綿,即便如此,我們當時也寧願為男女之歡而受此嚴寒之罪!而每次纏綿激情的第二天我依然要早起上班,真的是累、刺激並幸福著!?
這樣類似偷情的日子過了不久,我們倆都實在受不了啦!雖然說有時候她也會以出差之名騙過家裡來我新房狂歡,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實在忍受不了這樣辛辛苦苦戀愛的日子了!於是我們想到了一個解決問題的萬全之策:登記結婚!那樣她就不用每晚被很多雙眼睛盯著有沒有回家了!我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於是我們和家長正式提出了結婚的請求。
我們約好了,首先去了阿星家見家長。按這裡的習俗,我買了鴨以及煙和酒。吃飯的時候阿星跟她家長說了我們想結婚的事,因為也不是第一次去了,他們對我都比較熟悉了,她家人馬上同意了,她爸說:“你們倆只要相互喜歡就可以了,反正過日子是你們一起過。”阿星的媽媽附加了一個條件:“你們家有兩個小孩,結婚以後以這邊為主。”
當時我想只要不是入贅,孩子跟我姓,什麽都好說,於是我就說:“反正我目前也是在這裡上班,離這裡近肯定是以這邊為主了,我家那邊我一年差不多才能有一次假期回去一次,實際生活也是在這邊了。”她家人都很高興,連連舉杯。
那天阿星的媽媽在洗菜的時候跟我聊天,對我說:“我們家阿星從小家教管的很嚴,從來沒有在外面過夜的情況,她很懂事的!”聽到這話我差點沒抑製住笑出聲來,說謊碰到熟人了,前兩天剛剛跟我過夜!哈哈哈.......
阿星家這邊搞定後,我跟家裡說了打算結婚的事,並叫爸媽和弟弟過來一趟看看。當時我媽在電話裡猶豫了一下說:“你想好沒有,結婚了以後想調回來就難了啊!主要是你要在外省生活一輩子啊!”我當時沒有聽出老媽複雜的心情。不過處在熱戀期的我哪有心思去考慮這些,於是我就說阿星又是大學老師,人怎麽怎麽好。我媽聽完了也覺得阿星不錯,就是當時好像有句話她欲言又止。?
寒冬二月,這裡依然冷雨綿綿!我爸媽和弟弟都一起過來了!凌晨兩點的火車才到,阿星她們全家等到半夜和我一起去接我爸媽他們。我發現老爸老媽和弟弟都高興不起來!尤其是我媽臉色一點都不好,當時她隻說是胃痛!阿星家這邊一直以為是我媽胃不好而導致的整個人狀態不佳!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不是那麽回事!
我家人來到這裡的第三天晚上,我和家人單獨呆在一起聊天,爸爸媽媽和弟弟都說我怎麽就要結婚了呢?沒想到要調回去嗎?這可是一輩子的事啊!弟弟問媽:“是不是我哥哥以後就在這裡了,小孩也嘰裡呱啦講這裡的話了?”我當時沉浸在愛情當中,不太能理解他們的真實想法——希望我調回去,他們那晚勸了我好久,說人生大事,自己多考慮考慮!
我當時說了一些很現實的問題:一是捫心自問我們沒有足夠大的關系能跨省調得回去;二是我一個人在這裡上班也孤獨得慌,找個伴侶也是當前所需;三是阿星性格確實和我比較合適。見我如此固執己見,家人也沒有再說什麽。只是在一年以後,我跟家裡打電話才知道那晚媽媽和弟弟都流淚了!現在想想,何其傷感!
我喜歡的女人,雖然安家遠在千裡之外,家人也只有同意了!於是訂了親,擇良辰吉日辦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