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老爺們——
我錯了!
昨天在一百八十七章寫了個四十樓墜樓不死的情節,這個情節太扯,是我的鍋。
請給我個解釋的機會!
之所以這麽寫,是因為我記得一個案例,以為這麽高落下來人不會立即死。
17年國內有個主播(名字不說)從長沙國際中心墜樓,監控裡顯示他沒有當場死亡。
因為我記得長沙國際中心是60樓,而他是落在一處平台上。我就以為他是從大廈樓頂(50樓)落到大廈下部的商場樓頂(7樓),50多層下來還沒當場死亡。
有了這個例子,我就自然認為四十樓落下存活的事雖然雖然反常識,但仍然是合理的。出於對死者的尊重,沒有把這個例子放進正文(放的是一個美國案例)。
但是,今天我去搜索了之後才發現,我搞錯了!
其實那位主播沒有掉落50多層的高度,他是從樓頂上一個14米高的台子落到了樓頂上,只有14米……
作者知識水平低下,給大家添堵了。對不住!
一百八十七章已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