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死亡時間是凌晨三點鍾……
……
位於遠郊普寧路的安靜醫院,是縣裡僅有的一家精神病院。
裡面住著本縣,以及鄰縣的不少精神病患者。
你總是可以在傍晚時分,看見他們在院子裡,走著奇奇怪怪的步伐,或是做些奇奇怪怪的動作,
又或是半夜的時候,突然敲東西哐哐當當,以及大聲驚嚎,
這時候,必須要一針鎮定劑,強行安置,方可入睡。
安靜醫院邊上,原本還有幾戶人家,
因為受不了這樣的鬧騰,和醫院交涉無果之後,也是離開了這個地方。
但醫院對此並不認同,說真正的原因,是人家已經在縣城中心買了房,當然要離開去縣裡嘍。
況且,當初醫院落址的時候,已經給過補償費用。
某天深夜。
病房裡的驚嚎聲再一次響起,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聲嘶力竭。
就像是遭受了巨大的苦難拚,命地求饒似的。
這裡用的是求饒,而不是求救,讀者或可留意此點。
驚嚎聲,提醒了值班的護士。
她急匆匆地跑向藥房,拿了鎮定劑和推射針管。
驚嚎聲響起,間歇持續超過三四分鍾,就需要使用鎮定劑。
這已經是每個護士需要熟知的一點,取藥打藥的流程,也是操作了無數遍,自然不會弄錯。
護士準備妥當之後,推著車,來到驚嚎聲傳出的病房。
205號病房。
不用說,又是那個難纏糟糕的病人。
護士用鐵棒敲了敲病房門,示意裡面的人安靜。
不過這樣的示意並不好使。
她推開門,伸手進去想要先把燈打開。
突然,一股拉力,從手腕的位置傳了過來。
接著,她整個身體像是被人用力推了一把,失去重心後,連人帶車衝進了病房。
砰的一聲,病房裡的門關了。
原先時不時的驚嚎聲,也是戛然而止。
病房裡突然安靜下來,沒有一絲聲響。
就像是針劑,已經推入病人手臂上的靜脈,順著血液流向腦部區域,將他躁鬱的心神,強行按壓下來。
沒了驚嚎聲,或是別的嘈雜的聲音,這是好事。
只是這樣的寂靜,忽然有些讓人覺得毛骨悚然。
病房外的長廊,吹過一陣瑟冷的風,呼呼而過。
導診台上的紙上被吹落,趴在桌上睡著的另外一個護士,被冷風吹醒。
她揉了揉眼,朝著長廊的另外一頭,喊了一聲。
“安雅。”
安雅就是剛才走進205病房的那名護士。
她沒有聽到安雅的回應,揉了揉惺忪的眼,雙手撐著導診台下部的桌沿掙扎起身。
她知道是哪個病房,半夜驚嚎的,也只有那個病房裡的精神病人,才有的習慣性惡習。
她徑直地走過去。
她似乎看到了什麽奇怪的東西,於是蹲下身子仔細地看了看。
在看清楚了之後,她的瞳孔猛地一縮,滿臉都是驚恐顫栗的神色。
她下意識的後退,身體在失去平衡後跌倒在地上。
掌心裡一團黏糊糊的東西。
血暗紅色的血!
地上都是血,從病房裡面穿過門縫,不快不慢地淌了出來。
淌到護士的白色護士服上,很快染紅了一片。
護士終於是承受不住內心的恐懼和不安。
她雙手抓著自己的衣服,尖叫了一聲後,曲攏雙腿將頭死死埋進裡面。
她渾身都在發抖,不敢睜眼。
……
“是的,我對這裡很熟悉,畢竟我來這裡已經有段時間了。美女,你要是有什麽需要幫助的,大可吩咐,我想我很樂意為你這麽漂亮的女士服務。”
美女執法者的面前,站著一位身穿白色大褂的男子。
應該是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員。
藥劑師或是醫生?
男子身高一米八幾的樣子,看著年輕,樣貌是可以用帥來形容。
要不是看在面前這人樣貌不錯,她早就一個轉身離開。
又或是反身扣住他的手臂,讓他清楚的意識到,他面前的,可是位訓練有素的執法者。
美女執法者沒有搭理他,。
不過面前的人,顯然不打算就這麽放棄搭訕的機會。
“美女,你有對象了嗎?”
美女執法者笑了笑,“所以,這是你過來說話的目的所在?抱歉,我在辦案——”
“當然不是,我只是確認下而已。我知道美女你心有所屬,又哪裡會有那種愚蠢的目的。”
“哦對了,我猜人的心思可是很準的,不妨讓我猜一猜,你心中所屬的人會是誰?就當是個遊戲,而且還免費。”
“免費?”
“當然,在外面我可是很貴的。”
美女執法者不知道這是從哪來的這麽個浮誇的工作人員。
絕不可能是醫生,她選擇繼續不予理會。
“是他吧?”面前的人,指著不遠處的林覺民說道。
美女執法者看見他指著林隊,心裡忽然顫了一下,她驚疑地看著面前的人。
“我想……”
面前這人的話,還沒有說完,他就被另一位穿白大褂的人,按住了肩膀。
“抱歉了執法者,他是這裡的病人,盡說些胡言亂語的話。”
說完,他指了指腦袋,示意這人腦子有問題。
美女執法者攏了攏耳鬢間的細發莞爾一笑,
原來是精神病患者,
隨後,她又看向林覺民站著的位置,心裡默默歎了口氣,
連精神病人都看的清楚,心細如發的你,怎麽就察覺不到?
……
美女執法者來到林覺民身旁,他在和這裡的一位負責人說話,了解下具體的情況。
執法局值班的同事,接到醫院報案的時間,是凌晨的四點鍾。
隨後組織了幾名刑偵隊的同事,過來封鎖現場以及取證。
林覺民和美女執法者,則是上午八點的時候,知道了這件事情,旋即也是趕了過來。
“死者王安雅,女,三十一歲,本地人,是安靜醫院裡的一名護士。”
“死因初步推測,是用於推射鎮定劑的針管,插進頸部動脈,失血過多導致,具體細節及死亡原因,還要等法醫科的結果出來。”
“發現死者並報案的,是昨晚一同值班的護士,她受了驚嚇,目前心神還沒有緩過來,暫時在護士站休息。”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病房裡的精神病患者,目前用手銬銬住,拘留在保衛處,隻做了案發現場的取證和保護,還沒有對報案人和犯罪嫌疑人,進行問詢記錄口供。”
“辛苦了,先去案發現場看看。”
“是,林隊。”
地上的血跡還在,沒有來得及清洗。
鮮紅色的血液,早已經變成了暗紅色,猶如侵蝕嚴重的鐵片,鏽跡斑斑。
米黃色的地板上,畫著一個躺著的人形——
這是死者最後的狀態。
推車在人形的右側,同時緊挨著病房門,上面盒子裡擺放的藥瓶,倒落一片。
病房裡有兩張病床,根據醫院裡提供的信息。
這間病房,暫時只有王勇住著——也就是犯罪嫌疑人。
房間不大,窗簾沒有拉,窗戶是開著的,
外面的陽光照落進來,王勇睡的那張病床上,被子皺皺巴巴揉成一團。
為什麽直接說王勇是犯罪嫌疑人?
基於以下幾點調查結果:
病房門把手上,隻采集到死者及王勇的指紋。
也就是說,從外面進到病房裡,不出意外只有死者和王勇兩人。
暫時認定凶器的推射針管上,采集到三個人的指紋——死者,王勇,以及一同值班的那位護士。
王勇的胸口有血跡。
鋒銳的針口,扎進頸部動脈。
濺出的鮮血落到他胸口的病服上,從站立的位置及兩人的高度,這應該就是當時真實發生的場景。
至於殺人動機,王勇本身就是精神病患者。
突然精神失常是時有的事情。
保不齊他是在精神失常的狀態下,動手殺了值班護士,這種事情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當然,這只是案件負責人暫時的論斷。
林覺民在和他交談案子的過程中,並沒有對凶手做過多的猜測。
這是他處理案情一貫的作風——是的,他需要證據擺在自己的面前。
說到精神病患者殺人,這裡有必要補充幾句。
《刑法》第十八條說明: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製醫療。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
案件的負責人,和林覺民都深知這一點。
兩人最開始的交談中,負責人提了一嘴。
如果最後,確認凶手就是這個精神病患者,那死去的護士就白死了,話語裡,帶著很多的不情願和無奈。
負責人會這麽說,是因為他接手過幾次這樣的案件。
雖說最後揪出了凶手,但在判決時,因為是精神病患者,而不盡人意。
負責案件的法官,包括執法者,也會被死者的家屬詬病。
這可不是什麽好的差事。
負責人知道林覺民要過來接手這個案子時,心裡納悶不已,也是勸說他最好不要。
倒不是因為林覺民近來辦了幾個漂亮的案子心生嫉妒,不想再讓他風光。
而是這個案子,執法者可做的不多,更多的是法理的事,他不希望林覺民惹一身騷氣。
林覺民當然回絕了負責人的好意。
那麽,林覺民為什麽執意要接手這個案子呢?
這事要從幾天前說起。
那是凌晨三點鍾,他忽然接到一個陌生的來電。
電話裡只有個沙啞的中年人聲,隻說了四個字就匆匆掛掉——
安靜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