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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通緝令》〈第15夜〉安靜醫院
是的,死亡時間是凌晨三點鍾……

 ……

 位於遠郊普寧路的安靜醫院,是縣裡僅有的一家精神病院。

 裡面住著本縣,以及鄰縣的不少精神病患者。

 你總是可以在傍晚時分,看見他們在院子裡,走著奇奇怪怪的步伐,或是做些奇奇怪怪的動作,

 又或是半夜的時候,突然敲東西哐哐當當,以及大聲驚嚎,

 這時候,必須要一針鎮定劑,強行安置,方可入睡。

 安靜醫院邊上,原本還有幾戶人家,

 因為受不了這樣的鬧騰,和醫院交涉無果之後,也是離開了這個地方。

 但醫院對此並不認同,說真正的原因,是人家已經在縣城中心買了房,當然要離開去縣裡嘍。

 況且,當初醫院落址的時候,已經給過補償費用。

 某天深夜。

 病房裡的驚嚎聲再一次響起,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聲嘶力竭。

 就像是遭受了巨大的苦難拚,命地求饒似的。

 這裡用的是求饒,而不是求救,讀者或可留意此點。

 驚嚎聲,提醒了值班的護士。

 她急匆匆地跑向藥房,拿了鎮定劑和推射針管。

 驚嚎聲響起,間歇持續超過三四分鍾,就需要使用鎮定劑。

 這已經是每個護士需要熟知的一點,取藥打藥的流程,也是操作了無數遍,自然不會弄錯。

 護士準備妥當之後,推著車,來到驚嚎聲傳出的病房。

 205號病房。

 不用說,又是那個難纏糟糕的病人。

 護士用鐵棒敲了敲病房門,示意裡面的人安靜。

 不過這樣的示意並不好使。

 她推開門,伸手進去想要先把燈打開。

 突然,一股拉力,從手腕的位置傳了過來。

 接著,她整個身體像是被人用力推了一把,失去重心後,連人帶車衝進了病房。

 砰的一聲,病房裡的門關了。

 原先時不時的驚嚎聲,也是戛然而止。

 病房裡突然安靜下來,沒有一絲聲響。

 就像是針劑,已經推入病人手臂上的靜脈,順著血液流向腦部區域,將他躁鬱的心神,強行按壓下來。

 沒了驚嚎聲,或是別的嘈雜的聲音,這是好事。

 只是這樣的寂靜,忽然有些讓人覺得毛骨悚然。

 病房外的長廊,吹過一陣瑟冷的風,呼呼而過。

 導診台上的紙上被吹落,趴在桌上睡著的另外一個護士,被冷風吹醒。

 她揉了揉眼,朝著長廊的另外一頭,喊了一聲。

 “安雅。”

 安雅就是剛才走進205病房的那名護士。

 她沒有聽到安雅的回應,揉了揉惺忪的眼,雙手撐著導診台下部的桌沿掙扎起身。

 她知道是哪個病房,半夜驚嚎的,也只有那個病房裡的精神病人,才有的習慣性惡習。

 她徑直地走過去。

 她似乎看到了什麽奇怪的東西,於是蹲下身子仔細地看了看。

 在看清楚了之後,她的瞳孔猛地一縮,滿臉都是驚恐顫栗的神色。

 她下意識的後退,身體在失去平衡後跌倒在地上。

 掌心裡一團黏糊糊的東西。

 血暗紅色的血!

 地上都是血,從病房裡面穿過門縫,不快不慢地淌了出來。

 淌到護士的白色護士服上,很快染紅了一片。

 護士終於是承受不住內心的恐懼和不安。

 她雙手抓著自己的衣服,尖叫了一聲後,曲攏雙腿將頭死死埋進裡面。

 她渾身都在發抖,不敢睜眼。

 ……

 “是的,我對這裡很熟悉,畢竟我來這裡已經有段時間了。美女,你要是有什麽需要幫助的,大可吩咐,我想我很樂意為你這麽漂亮的女士服務。”

 美女執法者的面前,站著一位身穿白色大褂的男子。

 應該是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員。

 藥劑師或是醫生?

 男子身高一米八幾的樣子,看著年輕,樣貌是可以用帥來形容。

 要不是看在面前這人樣貌不錯,她早就一個轉身離開。

 又或是反身扣住他的手臂,讓他清楚的意識到,他面前的,可是位訓練有素的執法者。

 美女執法者沒有搭理他,。

 不過面前的人,顯然不打算就這麽放棄搭訕的機會。

 “美女,你有對象了嗎?”

 美女執法者笑了笑,“所以,這是你過來說話的目的所在?抱歉,我在辦案——”

 “當然不是,我只是確認下而已。我知道美女你心有所屬,又哪裡會有那種愚蠢的目的。”

 “哦對了,我猜人的心思可是很準的,不妨讓我猜一猜,你心中所屬的人會是誰?就當是個遊戲,而且還免費。”

 “免費?”

 “當然,在外面我可是很貴的。”

 美女執法者不知道這是從哪來的這麽個浮誇的工作人員。

 絕不可能是醫生,她選擇繼續不予理會。

 “是他吧?”面前的人,指著不遠處的林覺民說道。

 美女執法者看見他指著林隊,心裡忽然顫了一下,她驚疑地看著面前的人。

 “我想……”

 面前這人的話,還沒有說完,他就被另一位穿白大褂的人,按住了肩膀。

 “抱歉了執法者,他是這裡的病人,盡說些胡言亂語的話。”

 說完,他指了指腦袋,示意這人腦子有問題。

 美女執法者攏了攏耳鬢間的細發莞爾一笑,

 原來是精神病患者,

 隨後,她又看向林覺民站著的位置,心裡默默歎了口氣,

 連精神病人都看的清楚,心細如發的你,怎麽就察覺不到?

 ……

 美女執法者來到林覺民身旁,他在和這裡的一位負責人說話,了解下具體的情況。

 執法局值班的同事,接到醫院報案的時間,是凌晨的四點鍾。

 隨後組織了幾名刑偵隊的同事,過來封鎖現場以及取證。

 林覺民和美女執法者,則是上午八點的時候,知道了這件事情,旋即也是趕了過來。

 “死者王安雅,女,三十一歲,本地人,是安靜醫院裡的一名護士。”

 “死因初步推測,是用於推射鎮定劑的針管,插進頸部動脈,失血過多導致,具體細節及死亡原因,還要等法醫科的結果出來。”

 “發現死者並報案的,是昨晚一同值班的護士,她受了驚嚇,目前心神還沒有緩過來,暫時在護士站休息。”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病房裡的精神病患者,目前用手銬銬住,拘留在保衛處,隻做了案發現場的取證和保護,還沒有對報案人和犯罪嫌疑人,進行問詢記錄口供。”

 “辛苦了,先去案發現場看看。”

 “是,林隊。”

 地上的血跡還在,沒有來得及清洗。

 鮮紅色的血液,早已經變成了暗紅色,猶如侵蝕嚴重的鐵片,鏽跡斑斑。

 米黃色的地板上,畫著一個躺著的人形——

 這是死者最後的狀態。

 推車在人形的右側,同時緊挨著病房門,上面盒子裡擺放的藥瓶,倒落一片。

 病房裡有兩張病床,根據醫院裡提供的信息。

 這間病房,暫時只有王勇住著——也就是犯罪嫌疑人。

 房間不大,窗簾沒有拉,窗戶是開著的,

 外面的陽光照落進來,王勇睡的那張病床上,被子皺皺巴巴揉成一團。

 為什麽直接說王勇是犯罪嫌疑人?

 基於以下幾點調查結果:

 病房門把手上,隻采集到死者及王勇的指紋。

 也就是說,從外面進到病房裡,不出意外只有死者和王勇兩人。

 暫時認定凶器的推射針管上,采集到三個人的指紋——死者,王勇,以及一同值班的那位護士。

 王勇的胸口有血跡。

 鋒銳的針口,扎進頸部動脈。

 濺出的鮮血落到他胸口的病服上,從站立的位置及兩人的高度,這應該就是當時真實發生的場景。

 至於殺人動機,王勇本身就是精神病患者。

 突然精神失常是時有的事情。

 保不齊他是在精神失常的狀態下,動手殺了值班護士,這種事情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當然,這只是案件負責人暫時的論斷。

 林覺民在和他交談案子的過程中,並沒有對凶手做過多的猜測。

 這是他處理案情一貫的作風——是的,他需要證據擺在自己的面前。

 說到精神病患者殺人,這裡有必要補充幾句。

 《刑法》第十八條說明: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製醫療。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

 案件的負責人,和林覺民都深知這一點。

 兩人最開始的交談中,負責人提了一嘴。

 如果最後,確認凶手就是這個精神病患者,那死去的護士就白死了,話語裡,帶著很多的不情願和無奈。

 負責人會這麽說,是因為他接手過幾次這樣的案件。

 雖說最後揪出了凶手,但在判決時,因為是精神病患者,而不盡人意。

 負責案件的法官,包括執法者,也會被死者的家屬詬病。

 這可不是什麽好的差事。

 負責人知道林覺民要過來接手這個案子時,心裡納悶不已,也是勸說他最好不要。

 倒不是因為林覺民近來辦了幾個漂亮的案子心生嫉妒,不想再讓他風光。

 而是這個案子,執法者可做的不多,更多的是法理的事,他不希望林覺民惹一身騷氣。

 林覺民當然回絕了負責人的好意。

 那麽,林覺民為什麽執意要接手這個案子呢?

 這事要從幾天前說起。

 那是凌晨三點鍾,他忽然接到一個陌生的來電。

 電話裡只有個沙啞的中年人聲,隻說了四個字就匆匆掛掉——

 安靜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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