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件人:柳丁
時間: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4:00
收件人:蔡琬晴
主題:一個不靠譜的想法
師妹,看完你的郵件,我也有些擔心。
如你所說,兩位參與過報道的工作人員,相繼死亡。
怎麽看,都不算正常情況。
尤其是第二位死者。
竟是在如此刻意的“密室”中,墜樓身亡。
雖然我認為兩起死亡事件有聯系,但因為不能在你的立場下看問題。
所以我無法像你那樣,肯定曾容是凶手,或許,他也只是其中一個悲劇角色。
不過這並不影響解答。
在第二樁死亡事件中,要找出一個誤導他人的殺人手法,某些方面,比殺死代翔的方法還簡單。
下面,就是我根據你提供的信息,加上適當想象和補充,想到的最有可能的方法。
首先從李潔手腕上的傷說起。
你說那道傷口粗且深,警方在垃圾桶內的玻璃碎片上,發現有血跡。
推測是收撿碎玻璃時,不小心割出來的。
但我覺得這不自然。
假定是不小心割傷,傷口不會太深。
但如果是她自己主動割傷手腕,那又是為什麽呢?
是想不開,還是單純想懲罰自己?
就算她是單純懲罰自己吧。
這樣也可以解釋,她後來為什麽包扎傷口。
但她又為什麽要在傷了一隻手的情況下,深夜收被子?
被子重量不輕。
手腕受傷的人,要把它從陽台外收進來,會很不方便。
正常人都沒必要在這種情況下急著收被子。
所有的不合理,到底指向何處?
我想,會不會當時李潔已經沒了意識。
是凶手拿玻璃碎片,割傷她手腕的,那他這樣做的目的就,很值得思考了。
我將這個問題,與李潔喝醉聯系起來。
你說她很少喝酒,但屍體被發現時,是呈現出醉酒的狀態。
如果不是李潔本人主動喝到這種程度,那就是凶手用了某種方法,讓酒精進入她體內。
有件事你沒提到,警方有沒有在李潔胃裡發現酒精?
按理說,隻過去一夜,胃中內容物不至於完全消化。
因此,我做出“凶手誘導李潔喝下一些酒”的假設。
但她應該沒喝多少。
因為這只是凶手為了保證,死者胃裡能檢查出酒精,讓之後的布置更自然,才這麽做的。
凶手找準機會,用乙醚之類的迷藥,讓李潔失去意識。
接下來,就該讓她“爛醉”了。
凶手用注射器,將大量烈酒,推入李潔手腕上的靜脈血管。
用這樣簡單粗暴的辦法,讓李潔血液中酒精含量急速上升。
為了掩飾手腕上的針眼,凶手用玻璃碎片割傷李潔手腕。
也就是說,凶手用一個大傷口來掩蓋小傷口,不讓警察發現血液中酒精的真正來源。
而他之所以要這麽做,就是為了製造墜樓假象。
被子,就是其中最關鍵的道具。
凶手將陽台窗戶打開,將不省人事的李潔搭在上面。
他先讓李潔的頭和身體,趴在窗台上,再讓四肢分別垂在陽台內外。
聽起來非常複雜。
但因為這種姿勢重心很低,趴在如此狹小的空間上的人,也可以保持平衡。
接下來,凶手將被子搭在李潔身上,以防被其他樓住戶看見。
做完這一切後,凶手就大搖大擺地離開了。
至於他是怎麽離開的,後面再講。
先說李潔這邊。
隨著時間流逝,李潔會因為口渴醒來。
當她迷迷糊糊睜開眼,第一反應肯定是坐起身並掀被子。
但她處在很微妙的平衡中。
一動,平衡就被打破,有可能這時她還看到了窗外的景象。
就這樣,被嚇破膽的她,就跟著被子一起墜落。
說完了李潔的墜樓過程,再說回凶手逃脫的辦法。
當我們將解謎的關鍵,從“凶手如何逃出上鎖的房間”變成“門鑰匙為什麽在反鎖的屋內”。
這樣,問題就好解決了。
也就是說,凶手用了一種方法,讓自己在離開公寓並反鎖房門後,還能將鑰匙送回去。
李潔家所在居民樓入住率很低,我不知道她家樓上有沒有人。
如果沒有住人,下面我要說到的手法,就很有可能實現。
首先,這是一棟陽台錯開式的居民樓,我假設凶手在樓上陽台,能看到李潔家陽台。
其次,你提到李潔家陽台窗戶大開,隔壁臥室窗戶也沒鎖。
凶手進入樓上那戶無人公寓,將足夠長的魚線兩端,分別從陽台窗戶和臥室窗戶垂下。
然後回到李潔公寓。
將魚線兩端,分別從陽台和隔壁臥室的窗戶拉進室內,打結。
完成這些工作後。
他將臥室的窗戶,關到只夠鑰匙通過的寬度。
再將連接客廳和陽台的推拉門,關到只有魚線能通過的程度。
(這一點你沒說清楚,我假設是這樣)。
接下來,他反鎖了李潔家房門,回到樓上公寓。
在那裡,他將魚線剪斷,讓鑰匙穿過魚線,順著魚線滑下去。
他操縱魚線兩頭,讓鑰匙移動至無法移動的程度。
這就說明,鑰匙已經碰到了客廳的推拉門。
這時候,他隻用拉住魚線一頭,就可以將整條魚線完全抽出。
這樣,既反鎖了房門,又將鑰匙送回李潔家。
所以,事件實際上是由“讓李潔自動墜樓”和“將鑰匙送回反鎖的房間”兩部分組成。
這樣一看,是不是簡單多了?
一口氣說了這麽多,差點忘了,自己也只是根據師妹你提供的條件在編故事。
師妹也不要完全相信,把我的話當作參考就好。
願一切順利。
……
……
發件人:蔡琬晴
時間:2016年9月5日(星期一)上午9:30
收件人:柳丁
主題:真正折磨我的事
看完師兄的郵件,我半天說不出話。
原來現場並非無懈可擊。
我不得不再次佩服,師兄的想象力和推理能力。
我將師兄郵件中提到的疑點,以匿名信的方式,投遞給了警方。
沒想到,第二天就聽說,他們在李潔家樓上的公寓門鎖,發現有撬動過的痕跡。
打開房門後,還在布滿灰塵的水泥地上發現有腳印。
通過腳印對比,警方確定進入空房的人,就是曾容。
目前他們正在對曾容可能去的地方展開排查。
這樣看來,凶手已經坐實了吧。
師兄,你又說對了。
不過,我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主導“楊寒婚內出軌”報道中,最重要的三個人中的兩位已經死亡。
現在還活著的,就剩下我了。我會成為曾容下一個目標。
一想到這裡,我就全身發抖。
老實說,自從得知警方確定腳印主人後,我就沒再出過門。
我請了帶薪假,每天躲在家裡,三餐都吃外賣。
而且外賣我是讓外送員放在門口,確定人走了之後,再用最快速度拿進屋。
拿進來我也不急著吃。
而是先將一部分投給我養的狗,等它吃了沒問題後我再吃。
我現在無法相信任何人。
因為這是我能想到自己與曾容隔絕開的方法。
但我很清楚,這樣躲得了一時躲不過一世。
我不可能一直不出門,也不可能一直拒絕與人當面交流。
我真的很怕,我怕稍不注意,就中了曾容的圈套,連自己怎麽死的都不知道。
可能,警察面對我的屍體也一籌莫展,到最後以“意外”或“自殺”草草結案。
我恨我自己。
如果我不做梁總編口中“偉大的說謊者”,那現在這一切,就不會發生。
我不想死。
所以只能再次請教師兄,你有沒有什麽辦法,能讓我徹底不用擔心曾容,過上正常生活?
不管什麽方法都行,因為我實在躲不下去了。
窩在公寓裡的師妹,戰戰兢兢的等待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