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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通緝令》〈第4夜〉“密室殺人案”【大家端午安康】
  發件人:柳丁

  時間: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上午2:00

  收件人:蔡琬晴

  主題:我的想法

  雖然依舊有些細節不太清楚,不過師妹你已經說得很詳細了。

  甚至某些消息,還真不是一般人能得到的。

  不得不說,你給我出了一道難題。

  看過郵件後,我這一整天都在思考,“如何投毒”。

  不過這一整天的“三心二意”是值得的。

  吃晚飯時,我終於想到了一種可能的作案手法。

  事先聲明,我是基於師妹你提供的條件,想到的這種手法。

  不具備權威性。

  你大可將它,當成是我的胡言亂語。

  問題最難解的地方,是如何在不被監控拍到的情況下,進入公寓投毒。

  那如果凶手,根本不需要進入代翔家裡,就能順利投毒。

  並讓代翔自己服下毒藥,不就行了嗎?

  先別急著驚訝。

  一開始,我也認為這不可能是人為犯罪,甚至在晚飯前,還想著勸你放棄對於“代翔死於謀殺”這一想法的執念。

  但吃完晚飯後,我改變了主意。

  起因就是今天的晚餐。

  我們全船吃的是極富中國特色的劍魚火鍋。

  當大廚將大鍋鍋蓋揭開的瞬間,殺人手法便在我腦袋裡浮現。

  鍋蓋揭開後,大量水蒸氣從鍋裡湧出。

  戴了眼鏡的人,全都不約而同地將眼鏡摘下來,放到桌子上。

  就是這個為了防止眼鏡模糊,而下意識的動作,給了我靈感。

  如果那天,代翔是被凶手約到火鍋店或湯鍋店見面。

  當鍋底沸騰時,代翔也會這樣摘下眼鏡。

  這時,凶手的機會就來了。

  他可以找機會,將毒液塗到眼鏡上。

  也可以事先將塗有毒液的同款眼鏡戴上,在吃飯結束前,找機會與代翔的眼鏡交換。

  我更傾向於凶手會選擇後一種手法。

  而塗毒的位置,是鏡框和鏡腿的連接處。

  你也戴了眼鏡,可以試一試。

  當摘下眼鏡時,手指會直接捏在連接處。

  所以當代翔重新戴上眼鏡時,手指就已經沾上了毒藥。

  利用這種方法,凶手並不需要跟著代翔,就完成了投毒。

  另外,你不是說代翔的屍體被發現時,周圍還有散落的鈔票嗎?

  那也是凶手給他的。

  而牛皮口袋裡的眼藥水滴瓶,只是用來混淆視線的物品。

  吃火鍋時,兩人應該坐在大堂,這也是凶手特意安排的。

  就是為了不讓代翔有機會在凶手在場時數錢。

  考慮到萬一鈔票流通出去,會有其他人受害,凶手應該不會在鈔票上塗毒。

  所以它們只是用來觸發代翔服毒的道具。

  但當代翔獨自一人時,他一定會迫不及待地數錢。

  在數錢時,很多人會為了增大手指和紙幣的摩擦而舔手指。

  那天,代翔就是這麽做的。

  這樣就完成了他自己服下毒藥的最後一步。

  如果你繼續跟進這件事,不妨了解一下,警方是否在鈔票和眼鏡上,檢測出了毒藥反應。

  但要說能指控凶手的證據,按照你提供的條件,除了查鈔票的來源外,應該找不到可以直接指控凶手的證據。

  以上就是我想到的一種作案手法,希望能幫到你。

  ……

  ……

  發件人:蔡琬晴

  時間: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上午7:30

  收件人:柳丁

  主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真不愧是曾因推理能力享譽S大的師兄,竟然從拿眼鏡的動作,想出了作案手法,佩服。

  我向熟人打聽過,警方還真在幾張鈔票上檢測出毒藥。

  並且在代翔的眼鏡框連接處,發現大量毒藥。

  這麽看來,曾容很可能就是用了師兄說的方法,讓代翔自己服下毒藥。

  但就像師兄說的那樣,現場找不到其他用來指認凶手的證據,而追查鈔票的來源也困難重重。

  警方也一直聯系不上曾容,他就像人間蒸發一般,消失得無影無蹤。

  所以目前,代翔死亡的案子,暫時處於擱置狀態。

  另外,前兩天發生的一件事,更加堅定了我,認定曾容是凶手的信心。

  你還記得我之前,提到過負責寫新聞稿的同事李潔吧。

  昨天早晨。

  早起上班的通勤族,在一棟居民樓下,發現了她的屍體。

  她死於高處墜落引發的全身大出血。

  警方很快鎖定了墜樓位置——位於15層的李潔自家公寓陽台。

  被發現時,她裹了一床被子,全身還散發出刺鼻的酒味。

  警方檢測到,她血液中酒精含量很高,認為她在墜樓前就已經喝醉。

  另外,她右手手腕被包扎過,解開後有一道很粗很深的劃痕。

  後來,警方在李潔公寓垃圾桶裡,發現一堆玻璃杯碎片。

  在一塊較大的碎片上發現血跡,後面的檢測顯示,那就是李潔的血。

  所以警方推測,是李潔喝酒時不小心打碎一個玻璃杯,在收拾玻璃碎片時,不小心將手腕割破。

  又因為喝醉,李潔只是簡單止血,包扎好手腕,並將碎片打掃乾淨。

  後來去陽台收晾曬的被子,意外墜樓。

  她住在目前景城地產開發商,最喜歡修建的陽台錯開式住宅樓。

  從安全性、私密性上講,這種設計實在太傻了。

  不過李潔也和大多數住戶一樣,用玻璃窗封閉了自家陽台, 平日關上窗,就沒有太大的影響。

  那是個新小區,監控設備尚未安裝完善。

  尤其是新住宅樓,裡面的攝像頭都還沒投入使用,所以監控這一塊,警方沒有什麽發現。

  李潔所住那棟樓入住率不高,加之又是深夜,當晚沒有人注意到奇怪的響動。

  警方在勘察公寓時,發現大門反鎖。

  雖然陽台窗戶大開,隔壁臥室的窗戶也沒上鎖,但窗台和戶外,並沒有發現有人踩踏的痕跡。

  最重要的是,公寓大門鑰匙,就落在與陽台相連的客廳推拉門前。

  也就是說,現場算是個密室。

  所以現在。

  警方準備以“因為報道對象死亡而心懷愧疚,喝到爛醉後收被子時不慎踩滑墜樓”來結案。

  但我無法接受這個結果。

  因為酒量不好,李潔平日基本不喝酒,怎麽可能醉成這樣?

  要說她為了不實報道愧疚,這也不太可能。

  她以前就沒少寫過這種新聞稿,為什麽偏偏這次想不通呢?

  退一萬步講,就算她自己主動喝醉,又為什麽要深夜去陽台收被子?

  想不通的地方太多太多。

  但,參與過楊寒婚內出軌報道的兩位主要工作人員,在短短幾天內相繼死去,這絕不會是巧合。

  所以師兄,你明白我為什麽能如此篤定了吧。

  哎,本以為不用麻煩師兄了。

  但這一次,我不得不再次請教,曾容又是如何殺掉李潔的呢?

  盼望師兄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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