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了一個關於經典博弈論的討論話題,是耶魯大學的公開課,整整三個小時。看完了以後很有感悟。
之前對於博弈論這個話題有些許皮毛的了解,但是看了以後,感覺打開了一個新的世界。
博弈論最早是由馮諾-依曼提出的。博弈論有很多知名的觀點,其中納什均衡是博弈論中的一種情況,它指的是在一個博弈過程中,博弈雙方都沒有改變自己策略的動力,因為單方面的改變自己的策略都會造成自己收益的減少。關於納什平衡的普遍意義和存在性定理的證明等奠定非合作博弈理論發展基礎的重要成果,是約翰·納什在普林斯頓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時完成的。
博弈論又被稱為對策論,既是現代數學的一個新分支,也是運籌學的一個重要學科。
博弈論的基本概念裡包括著局中人、行動、信息、策略、收益、均衡和結果等。其中局中人、策略和收益是最基本要素。局中人、行動和結果被統稱為博弈規則。
我對於它做了一個想象的比喻,看起來能夠更加的通徹一些。
一位農民在田地裡發現了一箱黃金,滿滿當當的裝滿著一百個金條。這時候被兩個地主看到了,兩個地主提出要平分這些金條。農民轉念一想,想到了一個好主意:他提出讓兩個地主單獨做一個選擇,選擇到底是平分還是獨佔這箱金條,如果兩人都選平分,各自可以得到五十個金條,如果兩人都選擇獨佔,那麽他就會把這些金條上進給官府衙門,如果一個人選擇平分,另外一個人選擇獨佔,那獨佔者能夠得到一百萬。地主A就想:我到底是應該平分呢還是獨佔呢,不知道B會怎麽選,但是他的選擇會直接影響到我的結果。假如B選擇平分呢,我選擇平分,就是每人五十個金條;假如他獨佔呢,我平分的話,那我什麽都得到不了,假如我也獨佔,我們兩個什麽都得不到。同樣,地主B也是這麽想的。最終兩個地主都有了各自的決定,他們把自己的決定分別告訴了農民,看到結果後的農民告訴他們,讓他們都先各自回家,他晚上會親自奉上結果的。轉眼到了下午,農民趕忙給地主A家裡送了兩頭牛。爾後,結果可想而知,地主A和B打成了一團,農民得到了這箱金條。
似乎對於這個金條的比喻都可能有很多種結果,但是在限定的情況下,顯而易見只有一種結果:兩個地主都會選擇平分金條,即便在兩個人完全獨立思考的情況下,這種情況也是百分百成立的。但是,結果並不是這樣。
標準的情況是這樣,在上帝視角下,A和B最終選擇的結果指向性是必然的。但是,這時候介入了第三方勢力,情況就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第三方勢力稍稍做了改變,結果就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你可以理解為這就是人性,也可以理解為這就是生活。都可以的。
小時候,我媽經常帶我逛街,我見識過她砍價的手段,有一次走進一條小街,裡面的小販都把衣服擺在攤上賣,她拿起一件衣服漫不經心的翻翻,問老板多少錢,老板說:一百二。
我媽就會問問身邊的人怎麽樣,身邊的人若是說還可以,我媽就會拉開架勢還價了,她會拿著衣服比劃來比劃去,甚至試穿一下,然後問老板:到底多少錢?
老板說:你要是誠心想買,給你便宜十塊錢吧。
我媽問:六十賣不賣?
老板大驚:大姐你開玩笑吧?
這時候就是重點了,
我媽先是冷笑一聲,接著用決絕的表情把衣服往攤上一甩,然後拉著我頭也不回的往外走,神奇的事情發生了,老板忙不迭的拿著衣服追上來,衝我媽說好話:大姐,六十真賣不起,八十吧,我隻賺個成本費。 我媽說:你這衣服都脫線了,估計洗的時候還會掉色,還敢賣這麽貴?我不買了。
腳步不停神色不改,就在我們即將走回正街的時候,老板跺跺腳說:六十就六十吧,大姐我真是服了你了,我一分錢都沒得賺了。
回到家後我媽換上新衣服美滋滋地在鏡子前臭美,別的阿姨說:我還以為你真不買了呢,走的那麽快……
我媽說:怎麽會,我早就看中這件衣服了,我篤定他會追上來。
阿姨問:為什麽?
我媽說:我在那裡試了那麽久,就是告訴她一個信息,我有買這件衣服的意思,說出這件衣服的毛病,就是讓她知道我有還價的理由,只要她還有的賺,就一定會追上來。我走了,她就相當於白忙活小半天了,她會讓我走麽?
原來是這樣,想不到我媽一個初中文憑還懂心理博弈論,看來生活就是最好的老師。
此後我經常和別人博弈,但奇怪的是,我的博弈經常以失敗告終。
比如說我去菜場買菜,問那個賣豬肉的多少錢, 他稱了稱說二十八,我說:二十六吧,你看你這肉上都叮蚊子了,肯定放很久了。
我以為他會妥協,誰知道他還挺執著:二十八,一分錢不少。
我拿起那塊肉在手上捏捏(透露出我想買的意圖),接著說:你那稱是準的嗎,我聽別人說你們菜場的稱都是搞鬼的,我只出二十六,你不賣的我就去別家了……
在我的想象中,那豬肉佬肯定會沮喪地歎一口氣,然後說算了算了你拿走吧,沒想到他抽出屠刀剁在我面前的木板上,差點把我嚇尿了,他抖著滿臉的橫肉衝我吼:愛買買不買滾,買個肉他媽這麽多廢話,再逼逼老子弄死你!
看著他身上的紋身和帶血的屠刀,我把肉一丟,打了敗仗似的落荒而逃。
博弈的關鍵,不在於你用什麽手段,或是耍什麽心機,關鍵的地方是你對事情的全局,到底掌握多少。
我在菜場還不下來價,因為我身後排著長隊,我不買多的是人買,我還在那裡扯東扯西,豬肉佬當然要砍我。
就好比那天晚上,我和我媽閑聊,說起小時候她還價的事情,問:你怎麽那麽篤定別人會追上來,萬一他進價就一百多呢?
我媽說:不可能,那件衣服我看張阿姨穿過,她買的是六十五,我想著還到六十還不是十拿九穩,那個賣衣服的肯定會追上來。
原來是這樣。
至於其中道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總之,還是簡單一點好。
2020年6月23日 21:54:57
夜正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