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曉年,一個誤入人間的天使。以後的日子裡,她將留下一個飄渺的身影,在我腦海中永遠揮之不去。
那天我們一直逛到太陽下山,然後就口吐著白沫回家了。
夏沫沫花了幾百元大鈔,買回一大堆中看不中用的小玩意。玻璃做的假水晶項鏈,疊星星用的塑料管,卡通造型的香水,以及許多可愛的布偶……。再加上午飯的開銷,好端端的一把吉他就這樣被吃乾花淨。
買樂器的計劃,算是徹底泡湯了。
晚上,我們又一起溜回沫沫家。歡有病已經跟父母暫時決裂,他無家可歸。
“你們別走了,最近幾天都住在我家吧。”夏沫沫善解人意的表現,可圈可點。
其實我知道,她那是孤獨。
這個表面上看起來堅強的女孩,一直在對所有人掩飾著自己的脆弱。她喜歡熱鬧,喜歡和人起爭執,只因害怕一個人獨處時的空虛。成長在一個家庭破裂的環境裡,經歷的種種挫折要比常人多些。她渴望著來至大家的認可,在這點上和我一樣,因為我也是在單親家庭裡長大的孩子。
“那明天呢?咱們還接著去逛街?再逛下去,樂器就統統變成盤中餐嘍!”
“明天去護國寺,咱們應該忙正事兒啦。”夏沫沫被我挖苦的有些不好意思。
買樂器,需要的是錢。我們俠肝義膽什麽也不缺,隻缺鈔票。
“從老家來,身上帶了三千塊。混到現在,還剩下兩千露頭。你們呢?”我先晾出老底。
“等會兒我去找找,家裡應該還有兩千多吧。實在不行,再去找我爸要。”夏沫沫跟著慷慨解囊。
“我有五十……還、還有壓歲錢,鎖在家裡……拿不出來。”愛摳門的歡有病,屬他貢獻最小。
錢湊在一起只夠買套鼓,讓人頭疼。
“咱們手頭上都有什麽樂器?”我隨身隻帶了把木吉他,電琴和效果器都留在老家沒舍得拿來。
然後大家各自點兵:夏沫沫有一台電子琴,是九八年出品的雅馬哈,有三個按鍵已經失靈了。估計型號在市面上早被淘汰,也不好找地方去維修。歡有病的藏品,竟還是那把小紅棉吉他!從大街上舍命搶回的愛琴,如今已是鏽跡斑斑。
這些東西充其量,只能算作初學者的練習工具,壓根上不得台面。沒辦法,只能先湊合著。
“沫沫,你的架子鼓打得怎麽樣?”
節奏,是音樂的骨架。樂隊能不能站起來就全靠它了,所以至關重要。
“去年報了個學習班,上了有七、八節課。後來,就在家裡自學成才啦……。”
她找出一副雷神的鼓棒,對著沙發打了幾個三連音,然後是一串四連音。得!瞧這副尊榮,頂多也就是個半調子鼓手。
“有病,你呢?”我轉頭又問歡有病。
傻小子就更為厲害啦!他反手抱起吉他,衝我隨意表演完幾個和弦的過渡,便沒了下文。
“完了?”我吃驚地瞪眼。
“完了。”他從容地撂琴。
完了!我們這幫人,算是全抓瞎嘍。有種不好的預感湧上心頭,我可能把籌碼押錯了地方。
可事到如今,只能豁出去啦。
“組樂隊,咱們現在只有三個人。所以鍵盤琴就先不練了,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留著將來編曲的時候再用……咱仨的技術都太差。別說入門,簡直是連大門的邊邊兒都還沒摸到……不過,也不要緊!還有很多時間可以練習,但過程會很辛苦,大家心裡要先有個思想準備……做事情,絕不能虎頭蛇尾……。”絞盡腦汁,我做出了組隊的總動員。
士氣,往往能激發出無窮的潛能。當物質享受瀕臨匱乏時,精神食糧便顯得尤為重要。可惜我們仨都屬於肉食動物。不光嘴饞,腦袋裡面還塞滿了稻草。
睡覺之前,樂隊又進行了一次新的調整。
最終決定:我做主唱、兼吉他手,左撇子的歡有病當鼓手,貝司手是夏沫沫,此外她還兼當女獨唱。我來教沫沫彈琴;沫沫教有病打鼓;歡有病誰都不教,隻做乖乖的小學生。
閑逛了一整天,我懶得洗漱便想蒙頭大睡。歡同學在一旁很自覺地洗臉洗腳。
隻消停了片刻,隔壁房間傳來夏沫沫的尖叫:“想死嗎?臭腳丫子不洗就睡?快去洗,我隻數三下!”
“不是我,正洗呢。”歡有病大概是吃過苦頭,趕忙澄清自己。
“是我!爺累啦,不想洗。”我理直氣壯地回答說。
勞頓一天,腳臭難免。堂堂的大老爺們不能總是拘於小節!
不洗腳的代價非常昂貴,我心愛的大皮鞋被小丫頭直接給扔到了樓下。到了第二天,我隻好硬著頭皮去敲鄰居家的門,好歹才把它們揀了回來。
其實我也洗啦,只是晚洗了那麽一小會兒。不過,那個時候夏沫沫已經跑到陽台上,開始往下扔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