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高速路,車上,上一次去台市還是海棠節,台大校園的海棠節最為出名,盛開如朝霞,絢麗多彩,如繁星點點高掛枝頭,又重重疊疊。春天裡台大的年輕人就像這花朵一樣燦爛,我要找的人是演歌社的方傑,相見那天他正男扮女裝穿了身jk賣力歌舞,給他們演歌社納新。我三指放在左側鎖骨上,他衝我笑的很燦爛。我們找了間男士酒吧,他沒換衣服,我倆在這環境裡,很和諧。我問:“入社就要隨時準備犧牲。”“矢志報國,振興**。不是應該的嗎?”他說………右手食指、中指和無名指三指並列,大拇指按住小指屈於掌心,放在鎖骨上宣誓“圖謀民生幸福,此公民之公意,方傑深願竭我能力,犧牲我身軀,與同志同心協力,為民主、平等、自由而努力…………誓告天地,祖宗,同胞!”那天我們聊很多,方傑說他畢業後會去做社會新聞調查記者。
方傑實現了自己的願望,成為了花喜鵲傳媒的一名調查記者,可不到一年,他就出事了,在他的家人還沒趕來前,他就被火化了。接我們的是方方,她提前一天到的台市,已經幫我們訂好了酒店。
酒店房間,方方手裡托出一塊很小石頭驕傲的給我看:“從他骨灰裡找到的,可以確定不是人骨殘渣,應該是他吞到肚子裡的。”“除了這塊石頭,他什麽都沒留下?”“是”方方說,我接過石頭,舉到窗邊,太陽下細看,我看到對面酒店有望遠鏡的閃光……
和花喜鵲傳媒的老總蔡文,神交已久,因為我讀過他一篇文章:台市被霓虹國管理五十年,所以當年曾同是一國,在對抗盎格魯和撒克遜國的戰爭中,生死與共,榮辱同擔……。雖然我不同意他的觀點,但我敬佩他的大膽和勇氣。初次見面,望著眼前這個平和的中年婦女,不敢想他就是文章裡充滿憤怒和尖銳的蔡總。我說:“蔡先生,您應該知道些什麽。”“是的。”蔡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