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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穿:數說三國》第四章 鬻爵也能賺大錢
  公元189年5月8日,洛陽城,南宮嘉德殿

  我在休養期間不斷查看少府和大司農的帳本,發現算賦和更賦已經入不敷出,更嚴重的問題是,田賦也已經入不敷出。

  東漢的田賦從一開始的十取一降為三十取一。(《後漢書·光武帝紀下》:癸巳,詔曰:“頃者師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稅。今軍士屯田,糧儲差積。其令郡國收見田租三十稅一,如舊製。”)

  東漢的一畝是240方步。

  一步為六尺,一方步就是六尺乘以六尺為1.9平方米。

  240方步約等於450平方米,差不多是現代的0.7畝。

  東漢全國的耕地數在漢和帝時期達到巔峰,為7.3億畝。

  漢和帝之後,土地開墾速度明顯趕不上土地兼並的速度,導致征收田賦的耕地數出現下降,漢靈帝時期只剩6.9億畝。

  按照4900人口和6.9億畝耕地來平均,哪怕全部人都在種田,每個人也需要耕作14畝的土地,再考慮生產力的低下,東漢耕地的畝產只有三石左右,除非是精耕細作的良田。

  6.9億畝耕地如果按照畝產三石來征收田賦,可征6900萬石糧食,哪怕要被各地封王、侯國的食戶分享掉差不多三分之一,也完全可以承擔百官俸祿中2000萬石糧俸和軍餉中630萬石糧俸,剩余的還能堆滿各州郡的糧倉,甚至釀酒。

  但黃巾之亂後,田賦的減少比算賦和更賦還厲害,畢竟算賦和更賦是直接征錢,錢的流通還是正常的。

  但田賦是征糧食,戰亂導致種田的人變少,甚至耕地大量撂荒,再加上征收難度的增大,公元187年全國田賦下降到不足2000萬石,直接就滿足不了百官俸祿和軍餉的糧俸支出。

  大司農這邊已經是徹底入不敷出,按照慣例,就需要少府那邊支持了,當年漢武帝瘋狂打仗就是這麽操作的。

  可惜,漢靈帝也是個超級敗家的,瘋狂撈錢並不是為了存存錢,而是為了自己能更瘋狂的花錢。

  少府帳面上別說余錢,每年的收入還不夠漢靈帝花,所以他才會賣官鬻爵搞錢,甚至修個皇宮還要加稅。(《後漢書·孝靈帝紀》:二月己酉,南宮大災,火半月乃滅。癸亥,廣陽門外屋自壞。稅天下田,畝十錢。)

  我看著這些入不敷出的帳本,已經快想放棄治療了。

  這根本不是一名考古學家能解決的問題,應該派一名政治家或者經濟學家穿越過來,才可能有渺茫的希望。

  可是,每當想到何皇后的噓寒問暖,還有三國時期那幾千萬枉死的平民百姓,又逼著我這個老實人要做點什麽。

  亂指揮、瞎指揮肯定是不行的。

  這天下都亂成這樣了,百官和軍隊都快發不出工資了。

  如果再激化矛盾,各地說不定就真的打起來互搶地盤了,搶耕地搶人口,私底下的兼並搬到明面上,那就是割據了。

  我可不想提前十年開啟三國時期的群雄割據。

  我看著眼前已經堆得密密麻麻的竹簡,思來想去,發現搞錢真的就是目前唯一的辦法。

  這漢靈帝看起來淫亂無度,但基本的政治能力還是有的,不然也沒法安然度過黃巾之亂,還能把持大權20余年。

  只是賣官鬻爵顯然不是長久之計,這其實就是皇帝在兜售自己的權利,如果直接賣就顯然特別廉價。

  而且,鬻爵可以,賣官就過分了。

  我原本就是生活在紅旗之下的花朵,社會主義制度根深蒂固,好好想想,國有製為主體其實也非常適合封建制度。

  畢竟國家都是皇帝的,那麽皇帝的自然就是國家的嘛。

  甚至在東漢末年嘗試下社會主義制度也未嘗不可。

  但不能操之過急,前輩王莽同志就提供了反面教材。

  必須不能觸碰世家豪強的利益,甚至要跟他們站在統一的利益高度上才行,就像建國初期的國有製大改造,通過政治協商爭取一切的助力,你好我好大家好。

  我可是老實人,花花腸子真的來不了。

  中心思想確定了,我就要好好想想,該怎麽通過鬻爵,來團結一切的助力,就要看看大家都需要什麽。

  宦官外戚要錢,世家豪強要權,平民百姓要地。

  而我只要名,不遺臭萬年就可以了。

  錢和地都在世家豪強手上,權在我和宦官外戚手上。

  那麽就可以進行利益交換了,如果能把地直接給到平民百姓手上,我這個名在歷史上應該也不會太差的。

  只是古代的鬻爵只有虛名,一般不涉及權力,又不能直接賣官,那麽這個鬻爵就得給些實實在在的權力才行。

  行政權不能通過鬻爵給,但是給特權可以啊。

  現代的外交官都還有豁免權,只要不影響行政權就行。

  我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根據歷朝歷代和現代一些合理的特權整理了一份鬻爵特權的清單。

  漢承秦製,王公之下是20等爵位,列侯為上、公士為下,實在過於複雜, www.uukanshu.net 甚至還設置了很多限制。

  例如第5級的大夫,作戰是要站在車的左邊的。

  權利沒給多少,等級規矩一大堆,怪不得漢靈帝賣不動。

  在我的設想中,爵位分為王爵、侯爵三等、伯爵三等和子爵九等,合計16等爵位。

  鬻千石可得九等子爵7項特權:

  1、禦賜九等子爵牌匾,可懸掛府邸大門(實名權)。

  2、禦賜九等子爵令牌,持牌可見縣令不拜(免拜權)。

  3、禦賜禦馬一匹,非爵位者不可騎馬上路(騎馬權)。

  4、每年賜奏折1份,直通郡太守,必有回應(上達權)。

  5、推薦1名子嗣入縣學,畢業可任佐史俸(出仕權)。

  6、可契約100畝永業田,平民隻可契約10畝(土地權)。

  7、可鬻2000石得八等子爵7項特權(升爵權)。

  各等爵位的特權基本都一樣,只是數量上升級。

  例如六等子爵每年禦賜奏折2份、推薦2名子嗣、可契約400畝永業田,三等子爵每年是3份、3名和700畝。

  一等子爵可鬻10萬石得三等伯爵7項特權,賜禦馬兩匹、可推薦1名子嗣入郡學,畢業後可任百石俸、每年奏折3份可直達三公九卿,三公九卿可禦承聖上、可契約1000畝永業田。

  鬻20萬石得二等伯爵,可推薦2名子嗣和契約1500畝。

  鬻40萬石得一等伯爵,可推薦3名子嗣和契約2000畝。

  王爵和侯爵不可鬻,得留著給功臣和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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