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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鬼實錄我和我身邊人》第六百八十三章 怨戾的金錢:真正的終點(18)
我也沒等王警官是否同意,就搶過王警官握在手中的警棍,隨後一個用力,打開車門。車門一打開。頓時有三頭“人狗”想往車裡鑽,我先是一棍砸向了我最後邊的“人狗”,隨後左手一個揮拳,將我最左邊的“人狗”給推了出去。等我雙腳騰出了車門,又對著居中的那隻“人狗”一腳踹開。隨後用極快的速度跳出警車,並死死的關上了車門。

 警車外的“人狗”多的不敢想象,我手中的警棍隨便一揮,都能砸到“人狗”,絕不落空,但即便這樣,似乎還是不能按照我的原計劃來吸引“人狗”,絕大多數“人狗”依舊在不斷侵襲著警車。這個其實已經再清楚不過了,我身上的蛆蟲味道讓那些“人狗”“敬而遠之”,它們寧願攻擊外殼是鐵皮的警車,也不願意攻擊我的血肉之軀。

 我想這樣也好,至少能讓我騰出手來大開殺戒,於是,我就圍繞這警車四周的“人狗”進行砸打,而警車裡的王警官也配合的重新啟動了車子,不斷的踩轟油門,試圖想把警車開離受陷的地方。

 “人狗”其實並不蠢,對於眼下的局面,它們也並沒有一味的猛衝猛打,這樣對它們並不利,至少傷亡的代價太大,而是采取了扒土的戰術。

 扒土?或許有很多讀者不理解這是怎樣的一種戰術?說白了,就是利用“人狗”有力的前爪,拚命的在警車四周扒弄著泥土,不斷讓警車凹陷下去。由於邢東巷的巷口常年掩埋垃圾,所以土質早已酸化,非常的稀松,再加上“人狗”實在眾多。一陣扒土,竟然形成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坑。

 我大驚,這樣下去,不出五分鍾,那警察必定陷入坑中,到時,“人狗”們接著回填,那就是神仙,也救不了王警官了。我連忙開始橫掃在扒土的“人狗”,“人狗”也不願就此坐以待斃。而是分出部分“人狗”跟我遊鬥,不是撕咬我的後背,就是拉拽我的小腿。這時的我心神已亂,已經有明顯措手不及的感覺,就感到我的手腳已經開始不協調。甚至出現揮棍的時候。一刹那間,不知道是向左揮去還是向右揮去。這時。警車裡的王警官也知道了其中的危機。算是急中生智,按響了喇叭,喇叭一按,把那些“人狗”都驚了一跳,大部分的“人狗”甚至停止了扒土,而是張望尋找這喇叭的聲源。可是。王警官這麽做,只能說是治標不治本,長時間的按喇叭,只能贏得十幾秒鍾的時間。最後,那些“人狗”察覺到這樣的聲音對它們並沒有什麽威脅,於是繼續開工扒土,而且這一次扒土顯然比先前扒土的速度更為瘋狂,讓人感覺到它們要把那損失的十幾秒時間給補回來。

 我這一端,沒有更好的辦法,除了揮著警棍砸向“人狗”還能幹嘛?以每十幾秒的速度消滅一隻“人狗”,對於眼前的困境無疑是杯水車薪。

 而警車那端的深坑已經形成,警車已經陷入了“人狗”們集體扒土出來的深坑之中,“人狗”們開始回填工作。回填,遠比扒土要快得多,這扒土人狗都用了不到五分鍾的時間,那這回填或許兩分鍾就夠了。

 我已經沒人任何遐想了,只能想到那次的催眠經歷:我在邢東巷被喪屍圍攻,最終歇斯底裡,無可奈何之際,吞食了一隻蛆蟲,那一刻,起死回生,得到了生機。

 事不宜遲,既然前面所有的現實和我那催眠的夢境一一吻合,那我想這時也應該印證那夢境的最後一幕了,我拿出火柴,打開火柴盒,取出一隻蛆蟲,沒有絲毫的猶豫,活生生的吞到了自己的肚中。

 一種最為痛苦,又非常熟悉的感覺頓時湧上我的心頭,蛆蟲在我體內所到之處,都劇痛無比,我開始出現胸悶氣短,然後是腹中劇烈絞痛的感覺,最後疼的我忍無可忍,要靠下蹲才能稍稍減輕痛楚。最終,腦子一片空白,不知是迷迷糊糊的感覺,還是神志不清,反正我是一頭栽倒了地上,仰面看著日全食。

 艾教授曾經說過:古時,人死之後,有一種叫做“**陪葬”的制度:最高等級的統治者死後,可以除了子嗣以外,可以讓任何一個人陪葬;貴族死後,可以讓自己的奴婢陪葬,而老百姓死後,特別是一些中產階級的老百姓死後,他們要想嘗試一下陪葬的待遇,那只能用自己的家畜來陪葬了。

 家畜,是老百姓們最主要財富之一,一般而言,用豬牛羊陪葬的會有,但比較少,按照現行的說法,就是土豪金的級別。基本上都是一些貓狗陪葬,其中狗又是陪葬“大軍”中的絕對主角。這個怎麽說呢?狗本身就具備了兩種特性:忠誠和護衛。這也是亡者特別需要的兩種特性。

 在這裡還有必要交代一下死後埋葬的規製。這規製在古時候挺嚴格,王死後可以葬多大的空間,臣死後能葬多大的空間,老百姓死後所葬的空間大小都是有嚴格規定的,這還不像現在,只要你有錢,可以買大的離譜的墓地。所以,古時候就有了墓、墳、塚的區別,老百姓死後,一般都只有“墳”的待遇,其墳的大小也就一個棺材的大小,這棺材也就只能裝進一個人,說實在的,體格大的家畜根本就裝不下,那我先前所說的,那些“土豪金”們是如何讓豬牛羊陪葬的呢?首先是先把要陪葬的豬或者牛或者羊進行宰殺,然後取出內髒,進行風乾,這樣,其風乾後的體積要比原體型小三分之二,最後塗上水銀和砒霜,將其和屍體一樣封存於棺材之中。這裡或許有很多人要問,這風乾的牛羊上為何要塗水銀和砒霜,在這裡實在要補充一句:古時候能吃上牛羊肉,絕對算得上是饕餮盛宴,要是因為這個而被一些人挖了墳,那真是得不償失。而狗,非常的實在,恰好不用宰殺就能和已死主人同葬。

 一般情況而言,人死後入棺,出殯者們,就會在死者入土的時候,將活狗活活的悶死,然後將其跟死者一起入殮封土堆墳,這樣一來,這狗就和死人一起在棺材裡腐爛,久而久之就融為一體。狗的死法較為慘烈,屬於是悶死,因此狗就存在可一些怨念,但這樣的怨念不足以化成惡鬼擾民,只有一種情況下才會產生:白天不受光日,且有強烈的西北風。這西北風一刮,所有的怨念都能從地底下刮起。

 今天是日全食,且有強烈的西北風,那換而言之,我眼前的這些“人狗”就是那些怨念所導致的。

 我真佩服自己能想明白這個事情。因為這個當時艾教授在教導我們的時候,我認為這種詭異情況是不太可能出現的,前提條件首先得是日全食,這玩意多少年能來一次呀?一輩子碰上那一兩次算是幸運之極了,還有就是那日全食下得有西北風,這得多詭異的氣候條件才能形成呀?最最關鍵的,還得有像邢東巷這樣的場所,這地方歷來都是都是埋葬死人的荒郊野外,也因為這鬧鬼,才被荒棄,沒這種“得天獨厚”的地方,即便是來十次日全食,一百次西北風,都看不到這種人狗合一的詭異玩意。因此,當時艾教授講述這些也是一帶而過,而作為學生的我們,當然也是一聽而過啦。我依稀記得,破解這些人狗合體的玩意很簡單,只需要日全食結束或者西北風停止亦或是欲火即化即散。

 西北風或許會刮的正勁,但日全食應該會很快就能散去,可是眼下的狀況不能指著日全食的結束呀?那還得有個辦法,那就是火。

 這個時候到哪弄火去?

 我這時看到了坑裡的汽車, 有汽車就有汽油,那這事應該好辦,但我得趕緊把王警官從警車裡拉出來呀?

 於是我趕緊突破一個豁口,來到坑邊,我見警車裡的王警官在警車裡拚命的在推門,但那車門已經被填埋的土填埋了一半,而且警車後的汽油箱蓋也快被填埋掉了,我事不宜遲,先是跳下了坑,讓後先是急速打開了汽油箱蓋,緊接著有蠻力,活生生的將車門玻璃跟砸碎,死拉著王警官出來,那些“人狗”看到我將王警官拖出來,那還了得?均停止了填埋,而是都死命的往王警官身上衝去,王警官身上沒有蛆蟲,那些“人狗”當然沒有顧慮,我不得已,見阻攔不住,王警官的身上又被“人狗”咬了四五口,只能重新拿出蛆蟲,放到了王警官的身上。

 這麽一來,所有的“人狗”都撲向了我。我能感受到全身被撕咬的劇痛,我只能一邊繼續用我的蠻力,趕殺著人狗,一邊朝著王警官喊道:“把你那抽煙的打火機趕緊拿出來!”

 ps: 最不留心的東西往往是最重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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