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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鬼實錄我和我身邊人》第一百三十九章 死刑犯行刑前的二十四小時(6)
那副所長不經意的這句話,倒把我嚇了一跳。 M2008年的時候,我已經開始研究靈異心理的,對於社會上的傳言一經證實,我都會像一隻無頭蒼蠅一樣,盯著這個“蛋縫”不撒手,我強烈要求副所長跟我說一說有關多一個民工和多一個警察的事情。副所長突然停了下來,然後轉過身,對著當時還是“毛頭小子”的我語重心長地說道:“小蔣,有時候,好奇心為要了命的。如果你真敢興趣,我也不用給你說,等這事完了後,我給你看一點東西就是了。”

 對於副所長這樣的允諾,我當然欣喜萬分。於是把副所長的話記在心頭,然後繼續跟著副所長去看死刑犯鮑明。

 不得不說上一句:每個人有著每個人不同的活法,同樣,每個人也有著每個人不同的死法。

 第一眼見到鮑明就讓我覺得這人可恨、可殺、不可憐,一臉的凶相,和我接觸的第一個死刑犯張福有著天囊之別。

 鮑明,41歲。是典型的心理變態患者,因疑妻外遇,將其殺死,並將懷疑的那個所謂的姘婦也騙至家中,將其殺害。分屍棄屍,最終東窗事發,被法院依法判處死刑。

 鮑明在三十多歲的那段時間,因為偷竊女性的內衣褲而被警方教育批評過,並為此,由鮑明所在的社區開展鮑明家人的工作,讓其接受心理輔導。也就在那個時候,鮑明知道了心理谘詢這個“產物”。

 那段經歷也讓鮑明在最終伏法的前一夜選擇心理輔導埋下了伏筆。

 我不知道可以用什麽詞眼來形容就在我面前的鮑明?猥瑣、奸相、醜陋......這些形容人性的貶義詞他都應該沾邊了。

 副所長通過囚室的小窗口。對著鮑明介紹了我。鮑明從囚室的小窗口中看到我後,第一句話就帶著怨氣說道:“怎麽才來?”

 我沒好氣的說道:“路上耽擱了。”

 “怎麽是男的?我要女的!”鮑明到死時還在惦念著“色”。

 副所長在旁主持“公義”道:“給你找來心理醫生已經很不錯了,要就要得,不要就不要。少再提條件了。這裡是看守所,你以為是哪裡呢?”

 副所長一說完,拉著我就準備離開。鮑明連連喊道:“能有一個說話的人也行。就他了。”

 暈,搞了半天我還是一個湊數的,副所長在我旁邊拉了拉我的衣袖輕聲說道:“都要死的人了,不要介意。我來安排你們會面的場所。”

 對,死者為大嘛!我忍著心裡的不痛快,為這個鮑明服務。

 真不知道新刑法出台這個規定幹嘛?這不是拿著納稅人的錢不當一回事嗎?為一個將死之人做心理輔導?真是吃飽了撐得!

 副所長很快就安排好了我和鮑明的會面場所——一三十平米大小的會談室。會談室裡除了我和鮑明以外。還有二名武警和一名醫生。醫生隨時檢查鮑明的心率和血壓。(張福的那一次是沒有的,看來這樣的“優待”是越來越完善了。

 鮑明似乎喜歡熱鬧,通過和鮑明的交談,不難得知。鮑明小時候因為長得太醜,不可愛,不受同學們、老師、親朋的厚愛,用鮑明的原話說,那就是“每年的壓歲錢拿的最少的就是我。”

 在冷言冷語的環境中長大。是鮑明“磨練”出了一個少言寡語的性格,但少言寡語並不代表內向,在青春期的時候,鮑明發現。騷擾女孩子,會是一次引起高度關注的事情。於是乎。只有十多歲的鮑明就開始迷戀上了鹹豬手、偷窺女洗手間的變態行為,由於老師家長心理教育的不到位。以簡單的體罰、責罵來教育孩子,使得鮑明的逆反心理越來越重,直到這變態心理一發不可收拾,所有認識鮑明的人都知道他有一個“老流氓”的綽號。

 鮑明好不容易到了40歲的時候,才娶到了一位寡婦,然而,有了婚姻的鮑明依舊變態異常,除了一直在外惹是生非以外,還開始懷疑起自己的妻子和妻子單位的一同事有染,尾隨、家庭暴力、單位鬧事,使得鮑明的妻子不堪其擾,要求離婚。結果這一要求竟然給自己惹來殺身之禍。鮑明一廂情願的認為,妻子和他離婚,就是為了和她的同事媾合,於是鮑明一不做二不休,在一個晚間,將熟睡中的妻子殺死,然後又通過妻子的手機給那位無辜的同事發去短信,邀請到家做客,冰釋前嫌。不知是計的那名同事,剛到鮑明家中,就被早有準備的鮑明“一舉拿下”。

 面對兩具屍體,任何正常人都會驚慌,但鮑明沒有。甚至鮑明還有一絲成功的心理,很愜意的買來大量蔥薑蒜和黃酒,然後將兩具屍體如同殺雞一樣,剖膛開肚,取出內髒,和蔥薑蒜黃酒一起放入鍋中煮沸,這樣的去腥效果似乎不錯,至少沒有引起他人注意。煮沸好的心、肺、肝膽、腸子、舌頭、耳朵、眼珠......就像處理豬腰子一樣,切成一小塊一小塊的,然後分批的扔到生活垃圾桶中。

 即便有人在垃圾桶發現這些內髒,也只會以為是人家吃剩下不要的動物內髒。

 接著是處理屍體,人的毛發、表皮肌理最好處理,一刀刀割下來,割細致一點,就直接能衝到下水道裡,歌的不細致的,那就得像處理內髒一樣,需要各種大料去腥後,然後做成豬肉狀,分開拋棄。

 最難處理的是人的骨骼和透露,一般的刀很難剁碎。這樣一來,最簡便的辦法就是通過一些黑市渠道購買濃硫酸,進行腐蝕,實在腐蝕不了的,那也只能分別扔掉處理,但這個就不能當普通垃圾扔掉,而是要扔到河中。

 也正因為這個扔到河中,給警方提供了破案線索,時隔事發後的2個月,鮑明終於被繩之於法。

 鮑明跟我講他的犯罪經過,就如同跟一個孩子說故事那樣輕松簡單,不容我質疑,不容我鄙視。

 可以這麽說:鮑明和我講的這些,我除了惡心以外,一點都沒興趣。

 可下面鮑明跟我說的內容,卻讓我的精神為之一振。

 鮑明說他起先得知自己被判死刑,心中覺得很害怕,可是在這看守所裡呆上沒有幾天,他就非常期待死亡了。

 我好奇的問他,是不是看破紅塵了?

 他說不是,鮑明的意思就是這裡有兩個世界,一個世界就是警察和武警看押著服刑犯人,另一個世界是死後的世界,那個世界裡歌舞升平,快樂無比。

 我認為他的這種想法是幻覺,是癔症。

 可是接下來他說的一切事後讓我不得不信。

 他說只要一到晚上, 另外一個世界的很多朋友都來找他玩,他在朋友們的帶領下能在這個地方四處去玩,好吃好喝,還有美女作伴,逍遙無比。接著他把這裡的環境說的很詳細,哪裡好玩,哪裡又不好玩。說的頭頭是道。

 我對第二看守所的布局不是很清楚,但有幾個地方我還是有點印象的,譬如說,第二看守所行政區域的洗手間在哪裡,會議室在哪裡......可是對於一個在押的死刑犯,對第二看守所的格局了如指掌,那就有些不可思議了。

 事後我問過管所長和副所長他們,問有沒有帶著鮑明瀏覽過第二看守所,管所長和副所長他們的回答是絕對一致:不可能,不要說是死刑犯,就是普通的在押犯人,也不可能帶他去瀏覽看守所,犯人的活動自由絕對是受到限制的。

 “那有沒有可能鮑明參與過第二看守所的建設呢?”我也問過相關的人士。

 但後來一查鮑明的檔案,就又可以排除掉這個可能性了,在第二看守所建造期間,鮑明正因流氓罪而在服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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