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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鬼實錄我和我身邊人》第四百九十一章 怨戾的金錢――不該有的事件(66)
李宇暉見我責怪薑舯,連忙在旁勸阻道:“老蔣,很多神靈鬼怪上的事情本就不是我們常人能zuoyou的,好歹我們還有薑舯提醒一下呢?要是沒有薑舯,這事情不是照樣發生,我們還不是兩眼一摸黑?”

 薑舯見李宇暉替他開說,頓時又輕松了起來,喝著可樂說道:“那什麽黑圓、黑方的洋酒,真不是給中國人喝的,都什麽味,讓我先解解酒,老李,你這美女也挺多的嘛!早知道就呆在這了,何必去那聳人的阿尚酒吧!那地方我死也不去了!”

 “薑舯,那阿尚酒吧到底怎麽了?你倒是跟我說說呢?我挺好奇的 。”李宇暉請教道:

 薑舯先是看了我一下,而後一本正經的對著李宇暉說道:“那地方開始冤魂不散了!”

 “冤魂不散?”李宇暉一頭霧水的說道:

 “什麽?你說那邊冤魂不散?”我在旁驚訝的問道:

 “蔣凱,你也終於知道那地方的可怕了吧?還怪我獨自一人離開呢!我好歹還提醒了你們,要是換做你,你早就鞋底抹黃油,早溜了!”薑舯似乎還在剛剛為他的“義舉”而自讚不已。

 如果真如薑舯所說的冤魂不散,那就是大大的不妥了。很多人會問,冤魂不散有那麽可怕嗎?它是怎麽形成的?在這裡我有必要來普及一下冤魂不散的定義。以前我曾經在文中有過述說,就是人死後,一定要入土為安,否則就會成為孤魂野鬼。但自古至今,總有一些人家裡窮得叮當響,死後沒錢買墳地。甚至只能草席一裹,就扔在了亂墳崗,任憑野狼野狗吃其屍體,最終成為孤魂野鬼一名,不能投胎、不能轉世(編者按:很多人都會單方面的認為這投胎轉世是一個概念,其實不然,投胎有很多種,能投人胎做人,也能投豬胎做主,那都要看你前世的造化。轉世也分很多種。轉世成佛,升仙,還是閻羅殿當差,同樣,這也是要看你的前世造化。那人死後。怎麽來區別是投胎還是轉世呢?就看你生前有無道、佛的信仰了,信佛信道者。前世功德圓滿。那能轉世成仙成佛,欺世盜名,以佛、道行騙江湖,那轉世後只能成妖成魔,受盡十八層地獄的種種苦難。),很多人以為做孤魂野鬼也不錯。至少不用擔心成為豬、成為小妖了,其實不然,孤魂野鬼實則是一種“氣”,在陽界的大氣中。“虛無縹緲”,最終融入空氣中,煙消雲散。那孤魂野鬼和冤魂不散有關聯嗎?回答是肯定的,嚴格意義上來說,這冤魂不散應該是孤魂野鬼的升級版,就拿甜甜來舉例,甜甜死後沒有入土為安(被張東呆在了河中),所以死後便成為孤魂野鬼,但這甜甜的死是帶著一種怨氣而死(一般而言是被人殺死、害死),這怨氣就能頂著這孤魂野鬼的“軀體”,使其不會在空氣中煙消雲散,所以我們通常稱這種模式為“冤魂不散”,那就這麽一個“冤魂不散”的孤魂野鬼,它能幹什麽呢?就是害人。很多人會仗義執言的說道:“這‘冤魂不散’的孤魂野鬼要害人,就直接去找害死他(她)的人好了,何必要連累無辜?”這個就不是能從正常的人類理論去解釋了,反正在我的印象中,這“冤魂不散”的孤魂野鬼,基本上見人就害,但它不可能造成屠殺,一般每次興風作浪,都會帶走一個人,因為這“怨氣”就一個人的量。有一點可以肯定的,就是這“冤魂不散”的孤魂野鬼,其害人的模式是跟他(她)死亡的模式是一致的。還是用甜甜的案例來說,甜甜真正意義上的死亡並不是張東砸了甜甜的兩根手指頭就讓其昏迷致死了,其實是被張東拋進河中給淹死的,所以甜甜害人的手法肯定是和水有關,當初張東家中爆炸,其實說白了就是甜甜變成了冤魂實施的報復行為,只可惜那爆炸和水沒有關系,所以不足以致命,張東僅僅是重度燒傷而已。但如今,甜甜的冤魂再次害人,受害人茱琳恰巧又是被酒水吧台給砸掉,現在雖然生死未卜,但基本上能判定這茱琳必死,不僅應和了薑舯的讖語,也符合冤魂不散的孤魂野鬼害人之規律。

 我把這一套有關“冤魂不散”的定義講述給了李宇暉聽,李宇暉大驚,愣在那邊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我知道,這李宇暉擔心的是阿尚酒吧出了人命,那朋友尚香肯定有逃脫不了的乾系。想不到薑舯“不識時務”,在李宇暉已經愣在當場的時候,還興致衝衝的補充道:“蔣凱說的那些,有些是對的,有些是錯誤的,也有些是不完整的,我的補充兩句!”

 我驚訝的說道:“呀!薑舯,我們都是師承艾教授,怎麽,在這靈異學上,你學的跟我學的不一樣?”

 而那李宇暉似乎更信任薑舯一點,見薑舯這麽說,連忙說道:“薑舯,你快說說這冤魂不散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薑舯志滿意得的說道:“蔣凱,在靈異這一點上,你沒有必要不服氣,我就是比你厲害,在除了我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以外,更為關鍵的,我也能總結規律。艾教授傳授我們的靈異,很大程度上,是根據他人的記載加上他自己天眼的所見所聞,做出的總結,但由於只是天眼,畢竟有很大程度上的缺陷,當時他傳授我們有關‘冤魂不散’這個理論的時候,我就提出了其中的一些謬論,艾教授跟我商討好,同意了我的觀點,在他的著述中會進行修改,所以,蔣凱,你沒有聽過艾教授的最新版本!”

 見薑舯這麽一番說辭,我有些不服的說道:“那你來補充一下,這‘冤魂不散’的最新定義呢?”

 薑舯吃了兩口爆米花說道:“蔣凱,你前面說的沒有錯,但後面說的就錯的有些離譜了,這人冤死之後,得過了頭七,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孤魂野鬼,一年後沒有在忌日中得以祭奠,那才會成為‘冤魂不散’的孤魂野鬼。這是我要修改的部分,再補充一點:這‘冤魂不散’的孤魂野鬼,可不會隨便瞎跑,只會呆在原地害人,這就是所謂的鬼宅中鬧鬼,卻不會影響到隔壁鄰居的道理。”

 薑舯很簡單的補充完畢了,就只顧吃著面前的爆米花,仔細窺探著神人酒吧裡來回穿梭的美女們。我見薑舯說的雖然簡單,但也合情合理。“薑舯,你倒說說,你剛在阿尚酒吧裡到底看到了什麽?”

 “我怕看到了一具‘冤魂不散’的男屍。”薑舯說道:

 “男屍?”我驚疑的說道:“如果按照你的那套‘冤魂不散’的理論邏輯,那男屍就應該死在阿尚酒吧一年了?”(編者按:那時我和李宇暉還不知道張東那殺人案。剛我在解釋“冤魂不散”的時候,用了甜甜的那個案例,只是舉例,沒有時間關系上的聯系。)

 “對,今天剛好整一年,所以我摘下‘耳哋’的時候不久,就聽到了那‘冤魂不散’之孤魂野鬼的索命聲。”薑舯說道:

 我細細想了一下,連忙否決道:“薑舯,這一次你應該是在胡說八道了,這阿尚酒吧的前身就是我的鄰居張東家,一年前,這條街說是要打造一條民俗風情街,所以這裡的居民紛紛搬遷後,這酒吧一條街才在原有的民居基礎上,改造而成的,滿打滿算,這阿尚酒吧都沒開業滿十個月,怎麽可能會有死了滿一年的人呢?”

 薑舯輕描淡寫的說道:“這還不好解釋,肯定是那屍體在成為阿尚酒吧之前就存在了哇!”

 “是這樣嗎?一年前,張東家正好發生了爆炸案,難道不是兩傷,而是一死兩傷?”我有點狐疑的說道:

 “那應該不可能,這爆炸案多了一具屍體會不可能發現嗎?”李宇暉在旁解釋道:

 “肯定不會死於爆炸,那冤魂一看全身濕漉漉的,臉色灰中帶白,怎麽像是爆炸而亡的樣子?”薑舯很肯定的說道:

 “你看到的那冤魂是長什麽模樣的?”我問道:

 “二十歲zuoyou的, 有喉結,一看就知道是男子,但妝扮很中性,右手少了兩根手指。我見到他的時候,他說的最多一句話就是‘這麽多人,我殺誰?’”薑舯描述道:

 李宇暉咽了一下口水道:“薑舯,你真厲害,這些細節你都能記得qīngchu,佩服佩服!”

 “佩服個什麽勁?他摘下‘耳哋’就能天天見鬼,見鬼對他來說見怪不怪了,描述出這些東西,算什麽能耐。”我在旁潑著冷水說道:

 薑舯見我有點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感覺,冷笑了一下說道:“要不你來跟我描述一下?”薑舯堵了我一下,我被“嗆”的很難受,正想朝薑舯發作,連忙被一旁的李宇暉勸阻道:“老蔣,在這方面,薑舯就是權威,我們就聽之任之吧!”

 薑舯點了點頭說道:“哎!還是老李上路!”

 PS:術業有專攻,對這個,你不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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