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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怪談》第3章 水晶
  我剛要站起身去,就發現櫃台下有一塊亮晶閃閃的東西,一摳下來,竟然是水晶!

  這塊水晶晶瑩澄澈,澄黃澄黃的,放到昏暗的燈光下,燈光透過水晶,直射到我的臉上,水晶竟然沒有一點雜質,這一點讓我著實震驚。

  水晶有棱有角,立體菱形,很像地球遊戲:“原神”裡的原石,只不過顏色相異罷了。

  “這小東西挺漂亮。”我打趣道。

  再回到三樓,圖書館長室的牌子,顯得格外的耀眼。

  驀然回頭,我的眼睛猛的盯住了那鬼的眼睛。

  怪物全身都是,火灼燒過的疤痕,身上還微微泛著些許火苗,面目猙獰,張牙舞爪的,極為瘮人。

  就這樣大眼瞪著小眼,我先反應過來,猛地跑下一樓,那怪物極力奔跑,窮追不舍。

  我闖進管理員的辦公室裡,管理員卻全身都是火,如同被火舌吞沒了一般,抽著煙,翹著二郎腿吞雲吐霧,吐出一圈圈煙圈,在空中飄蕩。

  那怪物忽然看向我,我也顧不了那麽多了,身上雖然有水晶在身,可一個水晶也抵擋不了兩個怪物的威力啊。

  我絕望的奔跑著,大口喘著粗氣,雙腿青筋暴起,使出全身的力氣,跑到了三樓。

  “對,圖書館長,圖書館長!”我心裡燃起最後一點希望的火苗,盡力的跑向圖書館長室。

  用盡最後一絲的力氣打開門,後面的怪物便停止了腳步,圖書館長室對他們來說,是神聖不可褻瀆的地方,自然不敢靠近。

  “有鬼!!!”我竭盡全力的聲嘶呐喊,圖書館長如同一道極速的閃電,猛的奔跑向那兩個鬼,手中現出一把劍,我閉上迷離的雙眼,昏昏的睡去了。

  “第十一條:你昏迷時,圖書館長會保護你。”這一道聲音在我的腦海中響起,我心裡總算是松了一口氣。

  “還有十一,那豈不是有更多?”我不禁的疑問,可這疑問也顯得有些多余了。

  醒來後,我的手中不知何時緊握住了一條紙條,散開褶皺,只見那充滿塵土的紙上寫:

  “我並沒有殺死他們,因為規則不讓我這麽做,我竭盡全力的保護你的安全,他們還會再找到你的,那時我也會保護你。

  ——圖書館長”

  看完這張紙條,我一把扔掉,知道就行,不必留在我的身上。

  不自覺的下到了二樓,這時才看到牆上的一張紙。

  “規則

  第十一條:你昏迷時,圖書館長會保護你。

  第十二條:如果看到一本日記,請不要觸碰,切記不要觸碰!

  第十三條:若是看到火痕,請無視。

  第十四條:圖書館內,禁止抽煙……(後記)

  第十五條:散破迷霧,找出真相,大門會為你敞開的。

  第十六條:請備好滅火相關的東西。

  第十七條:圖書館內根本沒有廁所,請不要試圖尋找廁所,就算尋找到,水源也已經被我切斷了!

  第十八條:若是引發火災,要全責!”

  “那個第十二條為什麽是紅色的字體,還有那個後記是什麽意思?”一切,不得而知。

  “看來這的確是一場火災,按照之前的種種遭遇,www.uukanshu.net 那四個鬼應該就是被燒死的顧客了。”我分析的有理有據。

  “可這火災到底是誰引起的?”

  “對了,圖書館內禁止抽煙,管理員的辦公室內也不準擺放與煙相關的東西,或許管理員就是這一切的罪魁禍首,被燒死的顧客積怨太深,留在了這裡。”我猜測出,事情的大體經過。

  “按照我多年看小說的經驗,紅色字體應該就是假規則,不用按他說的做。”

  “照這麽說,先去一樓找找日記吧。”我即刻動身,不足二十秒就下到了一樓。

  “日記怎麽會這麽明顯,我之前難道沒發現嗎?”我指著地上一本明晃晃的紅皮書,不禁疑惑。

  上半部分有一塊白色的長方形區域,上面寫著猩紅的兩個大字:“日記”

  我翻開日記。

  “3月10日:今天好開心,爸爸媽媽帶我和弟弟去廣場玩了一天,還買了一根棒棒糖。

  3月11日:又是開心的一天,今天去公園玩了,好開心。

  3月12日:家裡領養了一隻小狗,毛是棕色的,毛嘟嘟的,好可愛!

  3月13日:小狗真的好可愛呀!

  3月14日:今天爸爸帶我去圖書館看書,我爸爸可是這裡的管理員呢!

  3月15日:不!不!不!不要吞噬我!不——。”

  日記戛然而止。

  “現在事情已經能猜出個大概了,他的父親抽煙引發了火災,而他們一家都喪命於此,積怨太深,變為了鬼,殘害他人。”

  “這也許就是事情的經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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