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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明做文豪》第2章 抄書 求投資求追讀
  壟斷的生鐵,鹽業,在朱元璋時代管制嚴格。

  然後就是各種民生相關的產業。

  但都是分散的,各地都有貿易壁壘,想搞大規模極為困難。

  目前的商業模式,做大很難!

  這個世界,只有書局和文化產品沒太大壁壘。

  可不包括文化相關的物品。

  比如紙,宣紙橫行天下,別的紙再好也難賣出高價。

  而且平價紙也被杭州幫給壟斷了。

  毛筆則是浙江湖筆的天下,另外幾種也是按地域生產,人家從原材料到生產銷售一條龍,加上名氣,外人很難爭。

  包括硯,墨,都有固定產地。

  但只有一樣除外,文章和小說,話本。

  只要好,就能行銷天下。

  總不能小說作者也按地域來分吧?

  這個世界的文化產業已經相當發達。

  唐傳奇,話本,筆記小說之類。

  印出來就賣錢。

  而且價格不菲。

  書籍價格很貴,最近幾年爆火的是三國演義和忠義水滸傳。

  羅大大和施大大還在連載,還沒有完本。

  一套三國或水滸要幾十本,要賣大幾十貫穿錢或銀子。

  一般人根本買不起。

  更多的人是在茶樓花幾文錢買壺茶,聽說書先生說三國,講水滸。

  另外就是正經的學術書籍。

  四書五經為主。

  這幾天,張煊看到的各種書籍價格,真是大開眼界。

  也是和印涮業本錢昂貴相關。

  活字印涮很少,只有皇家藏著全套的活字。

  民間印書一般就是用雕版,刻出來的雕版價格相當昂貴。

  所以不光是印書,這世界還抄書。

  有專門的抄書匠,一天幾十文的工錢,從早抄到晚。

  如果能出一套大賣的書籍,利潤就相當可觀。

  完全是暴利。

  通盤考慮下來。

  加上自己【博聞強識】的技能……

  張煊決定了,投身文化事業。

  他打算自己抄。

  想發大財,就得有“原創”。

  張煊打定了主意當大明的文豪了。

  ……

  張煊坐到桌前,攤好稿紙。

  筆是用的竹管筆,就是香煙長短的竹筒,前端開叉,磨尖和打磨平滑,然後加上調好的墨水就可以寫字了。

  標準的硬鋼筆造型。

  漢唐到宋,華夏就有硬筆了,並非海外專利。

  只是沒有一直延續和提升。

  甚至到明清之後,用的人就越來越少了。

  畢竟硬筆談不上書法,毛筆字寫的好就是加分項。

  但是叫張煊用毛筆寫百萬字巨著,不如殺了他算了。

  既然寫書為的賺錢,體裁也很好確定。

  仙俠,魔幻,奇幻之類的網文,張煊也看過一些。

  對這個時代的人來說太超前了。

  還是武俠好。

  貼近生活,接地氣,武俠金大師的幾部作品又是俠之大者為國為民,除了江湖俠義,還涉及民族大義,朝堂之爭。

  相當適合。

  金老的十四部,用來打響頭一炮的最合適的作品,毫無疑問是射雕。

  呆憨男主,配漢聰明靈慧的黃蓉,加蒙古大汗女兒癡心一片,再加上蒙古興起的戰爭描寫,以及上一代恩怨情仇。

  夾雜金國,南宋,大理皇室秘辛。

  也不知金老爺子當年怎想的。

  既有民族大義,江湖恩怨,也有三角戀情的狗血劇情。

  爽點拉爆。

  ……

  “錢塘江浩浩江水,日日夜夜、無窮無休的從臨安牛家村邊繞過,東流入海。江畔一排數十株烏柏樹,葉子似火燒般紅,正是八月天時……”

  有了博聞強識的技能。

  張煊感覺自己書寫段落時已經和對照著原著沒區別了。

  下筆之時,記憶中的文字段落一字不差。

  標點符號都不帶錯的。

  這樣是省事多了。

  連續三天,張煊以每天兩萬字的速度背寫射雕。

  速度羨慕死一群碼字大神。

  六萬字,張煊是打算分成兩集。

  三萬字一集,在這個時代正好。

  要是和後世那樣幾十萬字一集,這書得厚到拿不住了。

  畢竟這時代的閱讀習慣還是豎行大字,象後世那樣橫排小字,這時代的讀書人可看不習慣。

  張記書局不光有雕版工人,賣書的夥計,還有幾個抄書匠。

  多元化經營,不光賣印涮的書,抄的書也賣。

  去掉抄書人的工錢,墨錢,紙錢,一本加幾十文或百來文,賣給家境不寬裕的讀書人。

  其實肯買書的家境也算過的去了。

  很多窮書生就是靠借書,借來讀,或是自己抄。

  三日後,一大清早,張煊把三個抄書匠召來,令他們把自己寫的稿子抄一遍。

  抄書匠的字,擱後世也算是能進書法家的門檻。

  字都寫了大,光,圓,標準的館閣體。

  行書,草書是不能拿來抄書的。www.uukanshu.net

  好的抄書匠寫的字,跟印出來的沒啥區別。

  “我寫的這書,你們抄一遍,然後叫老郭,老李他們雕版開印。”

  “好的東主。”

  抄書匠胡光,劉銘,李子義接了書稿。

  三人先湊在一起看了起來。

  張煊寫的是橫排簡體,乍看有點困難,看久了也就慢慢習慣了。

  這也是張煊叫他們抄錄的原因所在,重抄一遍,才符合這時代的雕版和閱讀習慣。

  開篇還好,就是描寫細致,而且是純粹白話,但又顯得文雅。

  不象現在的小說兩極分化。

  文人的小說,過於典雅晦澀。

  民間話本,又充斥市井俚語。

  金老的小說,遣詞造句,可以說是兩者之間找到了極好的平衡。

  三個抄書匠沒有功名,但也是讀過書的,都是看的搖頭晃腦。

  等看到郭嘯天為掩護兄弟逃亡力戰而亡,楊鐵心為救嫂子,毅然拋卻懷孕的妻子,重傷後生死不明,這一段寫的極為熱血,充滿國仇家恨,後世讀者司空見慣,甚至內心毫無波瀾,畢竟比起什麽退婚流之類,金老的還是過於平直。

  但對這個時代的人來說,簡直是拉爆了爽點。

  三人都看的胸中豪氣頓生,同時又為書中人物的遭遇悲歎不已。

  再加上兩個英雄妻子都懷了身孕,先後產子,逐漸成長。

  江南七怪的重然諾,郭靖的迂直,學武時的遭際,大漠的風光和人文,加上楊康成了完顏康的經歷,到雙方聚首,人物已經出場極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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