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的第一項任務,就是開車帶著孫總和幾個客戶去草原玩。
我所在的城市裡,往往會在夏天到來的時候變得異常熱鬧。這裡靠近草原,於是許多掛著外地牌照的汽車會在這個季節忽然冒將出來。他們把這裡當做一個中轉站,在這裡吃喝玩樂一番,然後啟程去看草原。他們會蔑視這城市中一些略顯土氣的女孩子,也會對這城市裡手拿PRADA腳踩高跟鞋的女郎施以青眼,就像在他們的城市裡所表現的一樣。他們在看過所謂的草原之後,會哀歎上當,因為根本就沒有風吹草低見牛羊,然後在第二年帶著更多的朋友一起來上當。
我們一行三輛車十一個人是在當天早上九點出發的。我的副駕駛坐著劉經理,後面是兩個外地來的老男人,這一路上他們就像播報員一樣不停地在說話。鑒於地位差異,我也不得不換上一副假得不能再假的面具,聽到笑話就哈哈大笑,聽到奇聞就恍然大悟,聽到黃色小段要一臉猥瑣,這豐富的表情變化讓我覺得很累很累。
一個小時左右的車程我們就來到了目的地。客戶們興致勃勃地去騎馬,孫總則是意氣風發地騎一匹高頭大馬走在最前邊。李經理和馬主人們展開了唇槍舌劍的砍價,爭取讓大家在馬上多呆一會兒。我則負責拿著照相機去給大家拍照留念。
騎過馬後,大夥兒上車繼續前進。大隊人馬來到了一片蒙古包和一大群羊的中間,孫總吩咐停車,然後帶領大家下車,興致勃勃地向客人們介紹如何在這一片雲朵般的白色中選擇出最可口的那一隻,然後由客人根據她所教授的方法進行選擇。孫總告訴客人們,這有個專業名詞,叫做“手指羊”,即食客在羊群中用手這麽一指,被點到的那隻羊就是這一頓飯的主餐。客人們對這一吃羊的方式大豎拇指,紛紛表示午餐要大飽口福。這時候的劉經理則要繼續充當砍價者的角色,去和牧羊人上演一番討價還價的戲碼。
我有些不知所措地跟在李經理後面,充當一個跑龍套的角色。等到價錢談好了,劉經理對著牧羊人離開的背影輕輕哼了一聲,然後轉頭對我說:“小陶,你看看,我可是那種去菜市場買菜不問價格的人,現在卻不得不婆婆媽媽囉裡囉唆,你說煩不煩人?”
我一路上都沒怎麽說話,主要也是因為他們的談話對象並不是我。這時候猛地被劉經理這麽一問,竟忽然不知道該說什麽好。
劉經理似乎也沒有等我的回答,她邊往前走邊說:“如果我不來做這些事,不來當那個砍價的人,不當那個結帳的人,那我幹嘛要來?小陶,你跟著老姐姐慢慢觀察慢慢學吧。”
我趕緊補上一句:“李經理,您可一點都不老,多年輕啊!”
李經理笑了笑,沒再說什麽。我就趕緊快步跟著她,走進了我們選定的用餐地點,一座外邊看起來古色古香,實則內裡現代感十足的蒙古包。我心想陶然啊陶然,你平時不是挺能說麽,現在怎麽變成傻瓜了。
中午到了,宴席開始。我作為職務最低的,年齡最小的,掙得最少的,自然就負責為大家端茶倒酒。半隻羊下肚之後,除了我們這三位司機和一位公司的技術人員之外,剩下的人早已經是面紅耳赤。更有個把油膩之人因為無法忍受室內的溫度,更無法控制體內的熱情,直接赤膊上陣,大有取代放在餐桌正中央的那隻通體鮮紅的烤全羊的架勢。
這時候孫總瞄了我一眼,又看了看哪位工程師說到:“陶然,你也替我敬領導們兩杯。下午回去讓大韓開車。”
那位叫大韓的技術員悶聲答應了一個好字。可我卻沒有第一時間答應,因為我從來不喝白酒啊。這時候我忽然想到了李經理的話,我要是不開車,不喝酒,我來這裡幹嘛?心一橫就把自己杯裡的茶水倒掉,換上每次一聞到就覺得頭暈的白酒。來吧來吧,大不了老子醉臥草原,也不能讓孫總和李經理笑我陶然慫包無膽。
就這樣,我一邊幫領導擋酒,一邊主動向遠方的客人發起攻擊,還沒過一小時就已經是窮途末路了。猴子曾經在昆侖燉菜館教育我道:“喝酒和那種事沒什麽區別。你在床上快撐不住的時候,就要分散注意力,在腦子裡想一想二次革命是在哪一年爆發的,一百零八將的第二十五位是哪個英雄。如果你能挺過這十幾秒鍾,那麽就還能恢復百分之五十的戰鬥力。同理,當你在酒桌上快撐不住的時候,也要分散注意力, 去看看隔壁桌是不是公款吃喝,服務員有沒有往菜裡吐口水。效果同樣十分顯著。”
那天的我好像真的喝多了,而且確實按照他的方法去試了試,但是結果如何我已經忘記了。這時候的我也顧不上再追溯猴子的話到底有沒有道理,以及猴子怎麽會有那種事的理論和經驗。
我趁著大家聊得火熱的時候走出了蒙古包。剛呼吸到外邊沒有酒精的灼熱和尼古丁的熏烤的新鮮空氣時,連我自己都覺得十分不適應。於是我點著了一支煙,走到隔壁的那間蒙古包外,發現這間屋子裡並沒有人在用餐。我繼續溜達,來到第二間蒙古包外,聽了兩句就知道是同學聚會,什麽當年你最喜歡李曉紅啊,什麽王小強其實一直都暗戀你啊之類的。
等他溜達到第三間蒙古包外的時候,喉嚨的火辣感絲毫沒有消失,腦袋似乎也更加迷糊了。我聽著裡邊一個男中音唱著蒙古語的歌曲,那略帶蒼涼的音調讓我越聽越暈眩。我不記得在哪年聽過這首歌,不記得那天穿的是什麽衣服,抽了幾根煙。我卻牢牢記得每一句的旋律。我好像忘了太多的事情,也記住了太多的事情。
我記得我的初戀女友的名字,卻快要想不起來她為什麽要和我分手。我記得前年過年時候和許公子一起開車兜風,卻忘了後排坐著的是范妮還是陳瑜。我記得在商店裡買過一支黑色的鋼筆,卻再也找不到它的蹤跡。我記得他和一個網友在QQ上暢聊彼此喜歡的小說,卻模糊了她最喜歡的作家究竟是張愛玲還是池莉。我記得我在哪個蒙古包吃飯,可卻真的走不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