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男人拎著桶往回走,沙灘上的婦女,還蹲在那裡挖呀挖,孩子們還在玩,一個個身上,沾滿了沙子,也不在乎,傻樂著繼續玩。
也不喊餓了,只要有的玩就行。
林家幾個大一點的孩子,都去上學了,還沒放學,就林成平和林成樂兩人跟著過來的。
兩人也跟那些孩子一樣,玩的滿身都是沙子,還興奮的很。
林成平挖了一個小坑,讓林成樂躺上去,然後往他身上埋沙子。
“林成平,你幹嘛,這一身都是沙子,等著被你娘打啊”!林向海皺眉:“這樣也危險,萬一被人踩到了怎麽辦”?
沙灘上人這麽多,保不齊哪個不長眼的路過呢。
“我們以前都是這樣玩的啊”。
“以前是以前,以後不能這樣玩了”。
阿金笑眯眯的蹲下來,問林成樂:“好不好玩”?
“好玩”!
“哈哈哈”!
“笨蛋,走了,跟我回家去”。兩個人都要成泥猴子了,渾身上下沒有一處是乾淨的。
“娘還沒回去呢”。林成平不想回去,在這玩多好啊。
“你們一個個都要髒死了,趕緊跟你爹回家,在玩就要給我打”。剛才李文秀就發現了,可是,她還要挖沙蛤,哪裡顧得過來,況且,也不能一直看著他們啊。
反正都髒了,隨他們去玩吧。
而現在林向海主動帶孩子回去,李文秀巴不得呢,省的在這氣人。
林向海把桶裡的跳跳魚,石頭蟹拿出來幾個,放在阿金的桶裡,晚上去他家喝酒去。
李文秀看見了,倒也沒說什麽,畢竟值錢的,之前都送過來,然後讓林母帶著去賣了,現在這些,都是不值錢的東西,也只能帶回家自己吃,拿走就拿走吧。
林向海一手拎著桶,一手牽著小兒子,趕著大兒子,朝家走去。
大兒子蹦蹦跳跳的,遇見圓圓的小石頭,都要踢一腳。
“我自己走”!小兒子看到,也想玩,搖晃著要下來,自己走。
“小樣,老子還不想抱你呢”。林向海撇撇嘴。
幸好那一群都去上學了,不然,一大群的,還真不好帶。
大中午的曬得很,林向海剛到家,就抱著水壺灌了起來,咕咚咕咚。
“爹,我也要喝,我也要喝”。
“樂樂,也喝,渴渴”!
兩個小家夥,一邊一個,拉著林向海的褲腿,眼巴巴的喊著。
“咳咳,給你們”。被兩人拉扯的,褲子都快掉了不說,還被嗆到了。
老太太在一旁笑眯眯的說:“有,都有,多的是,喝完了還有,喝好了就去後門洗洗去吧,一個個都成泥猴子了”。
“小海等會把開水拎過去,兌一下冷水,給他們洗一下”。
他們家後院,有一口井,還是當初老爺子蓋房子的時候打的,平常用水也方便的很。
“知道了”。林向海點點頭:“你快坐下休息一會吧,別忙活了”。
“我哪有幹什麽,就是燒一點開水而已,又不累,你快去洗洗吧”。老太太催促道。
林向海帶著兩個孩子去了後門那邊,他身上倒是不髒,只是出了汗而已,隨便衝一衝就行。
不過兩個小家夥,身上可都髒死了,到處都是沙子,就是頭上也是。
這可不好清洗啊。
“停停停,爹,你會不會洗啊,都弄到我眼睛了”。
“能給你洗就不錯了,還那麽多事,趕緊的,衝一衝就好了”。
“娘都是把盆放在板凳上,然後讓我躺她腿上洗頭,這樣就不會弄到眼睛了,你會不會啊,哎,算了,我自己洗吧”。
林成平一臉的嫌棄,打算自己來洗。
“你自己洗就自己洗,我還省事了呢”。
看到坐在臉盆裡的小兒子,林向海頓時又感覺不會了,怎洗?
以前他也沒問過啊,沒洗過的。
“算了,先洗身上好了,頭上等你娘回來再洗好了”。
“嘻嘻,哈哈,好好玩”。林成樂雙手拍打著盆裡的水,嘻嘻哈哈的,感覺好好玩的樣子,都濺了林向海一臉的水。
“臭小子,洗個澡也不老實,坐好了,要不然要給我打”。
“不要,好玩,好玩”。
就當林向海發愁的時候,李文秀也回來了,聽著聲音就先過來了。
“你洗你的吧,我給他洗”。李文秀接過手,先給小兒子洗頭。
“你可算回來了,兩個小子一點也不老實”。林向海訴苦的說,還沒洗呢,自己身上比在海邊濕的還厲害。
“你也快點洗吧,娘已經在煮飯了,洗完了就能吃了”。
“知道了”。林向海點點頭,他身上又不髒,衝一衝就好了。
林成平自己洗了身上,李文秀又給洗的頭,這會兒已經好了,光著屁股朝屋裡跑去。
“鍋鍋, 鍋鍋”。
看林成平跑了,林成樂也站了起來,想要跟著跑。
“跑什麽跑,坐好了,整天哥哥哥哥的,跟屁蟲一個,趕緊的,洗好了才能進去”。
林向海一邊洗,一邊瞅著兩個兒子。兩個兒子其實也白的很,只是長大了才曬黑了而已,就是,有點矮。
林向海感覺,應該是吃的不好的緣故,小孩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前世的時候,自己遊手好閑,分家以後,家裡全靠李文秀一個女人撐著。
她一個女人,又掙不了多少錢,吃的自然就差了不少,營養跟不上,個頭自然就矮了一些。
不過,南方人普遍都會矮一點。他長得這麽高,一方面有遺傳的緣故,老爺子當年也一米八多。
另一方面就是老太太的疼愛了,時不時的塞一個雞蛋,家裡過節,殺雞殺鴨的時候,大雞腿鴨腿的,總有他一個。
老太太給生產隊放牛的時候,總會偷偷的擠一點牛奶回來。
林向海也是個閑不住的,漫山遍野的跑,追著野雞野兔的,反正是能吃的都逮過。
就這樣,長成了一米八多的大高個,別說他們家了,就是他們村,也是最高的了。
站在朋友堆裡,就好像鶴立雞群一樣。
當初李文秀來相親的時候,對他滿意的,一個是身高,在這普遍一米六七的個頭裡,出現一個一米八的,還不趕緊抓住。
另一個就是白了,白皙白皙的,比女人還白,在一群黝黑的漁民中,是那麽的顯眼。
所以李文秀,一眼就相中了林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