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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後就不做乙方了哈》第一十章 事件開端
  林修衝浪了半小時,興致就消耗殆盡。習慣性刷新一下首頁,就要退出貼吧的時候,首頁刷出了一個重新勾起他百分百興趣的帖子。

  好巧不巧,正是關於今天下學時余樂康和陳海在余記面館前起衝突的帖子。

  樓主發布了一則視頻,視頻是從店裡向外拍攝的,看視角樓主是去吃麵的。

  視頻主角二人的模樣,就是他在公交上見過的那樣,視頻的發布讓他聽清了他們的談話內容。

  果然人群裡最吸引人注意力的,永遠是熱鬧,這個帖子裡的回帖不到半小時就有了近百條。

  從二人談話再結合吧友蓋樓,他也推理出了這兩個人之間所結下的仇怨。

  還確實是打籃球引發的血案。

  余樂康畢竟是校籃球隊的特長生,打球技術大家不用和他正面對上也有“他不是普通人”的基本認知。

  不過這種認知傳的開了,就總會引來自負心高之人的不服氣,例如陳海。

  陳海攢局對線了一場,眼看比方越拉越大陳海急眼,肢體衝突變多,陳海搶余樂康籃板時意外就發生了,事情到這還算在正常可控范圍內。

  壞就壞在兩人的脾氣上。

  陳海的脾氣林修是熟的,好鬥爭強還特別愛面子。上輩子和他共事時一個客戶更偏愛林修的設計風格,他無意中搶走了陳海的單子,陳海差點因此和他鬧翻。最後還是林修請客,當著一眾同事的面和他求和,才將這事翻篇。

  球技被虐,手還疼得讓他嗷嗷大叫,這讓陳海面子往哪擱?本來或許余樂康道個歉給陳海遞個台階這事也就過了。

  可偏偏余樂康是個眼球不帶轉,上下左右視野固定只有60度,“目中無人”的倔驢——他就懶得搭理不相乾的人和事!

  場上陳海的兄弟們都“海哥,海哥”喊著圍上去了,余樂康卻甩下一句“多半骨折了,要去醫院”就自顧自的投起籃了。

  這下就算是火星子入了油桶,火大燒特燒。

  小弟們還在邊上扇風“你怎麽回事”,“你是不是看不起海哥”,“你故意的吧”諸如此類。

  最後陳海留下一句“余樂康,你就是怕我打贏你,故意讓我受傷吧。給我等著,這事沒完。”

  灰太狼留下一句“我一定會回來的”,故事就開始了第二集。

  陳海傷剛養好就上門再約戰了。余樂康則認為陳海傷沒好全,打球不利於手指恢復,以及他們之間差距太大勝負既定,沒有再比的必要。語氣強硬沒有松口半分的跡象。

  視頻最後余樂康跟隨老太太進了面館之後,陳海已經被刺激得面上發紅氣息急促,視頻以陳海的一句狠話結束。

  “你不比也得比,不比你確定你能承受後果嗎!”

  ......

  這球賽以陳海的氣性,不比他沒辦法找回丟失的面子。

  而且在陳海看來余樂康拒絕再比的行為無異於是看不起他,只會火上澆油,讓陳海更加激進,這樣看是陳海向余樂康尋仇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如此說來這場球約是余樂康不得不接受的了。

  可要是重開一局,以陳海的水平和余樂康倔驢一樣的脾氣,還不是和第一次一樣的結果——陳海被余樂康按在地上摩擦。

  帖子裡的吃瓜人顯然也是和林修同樣的看法。

  “陳海為什麽非要和余樂康打球賽呢?這不是必輸?”

  “余樂康必贏啊。”

  “陳海沒有勝算吧,除非余樂康腿斷了。”

  “對面是誰這麽不自量力,在籃球領域挑釁余樂康,這不就是茅坑裡打燈嘛哈哈哈哈哈。”

  .....

  後面關於二人打球誰輸誰贏的回帖又蓋了百多樓。

  不管認識陳海的還是不認識的陳海的,但凡是認識余樂康的幾乎百分之九十五的跟帖都篤定地認為余樂康必贏,而剩下的百分之五支持陳海勝的言論都以“海哥”開頭,顯然是陳海的簇擁者。

  林修覺得這局面到現在完全就是:

  陳海說:“老子要虛榮心。”

  余樂康說:“你是誰。”

  兩人就不在一個頻道。

  接下去就是一言不合,矛盾升級,武力說話了。

  林修真不知道陳海為什麽非要自找羞辱,他不知道余樂康是個倔驢,不關心的事情就是不關心?

  非要把臉湊上去挨打?

  他圖啥啊?!

  不對...

  林修腦子突然閃過什麽,他一開始也不知道余樂康是這樣的脾氣啊!

  他也是從這個帖子裡推理出來的。

  余樂康冷靜的表情,毫不退讓卻就事論事的話語和態度加上他成熟的第三方思維才讓他得出:“余樂康懶得鳥陳海”這個結論,而非陳海認為的“余樂康在看不起自己,挑釁自己。”

  虛榮心點火,信息差就是一股枕邊風啊。

  這事要是放在林修身上,早就像上輩子一樣當眾請客吃飯了。

  即使事情本身不是自己理虧,但對方丟了單,折了手指, 為了息事寧人以及和陳海的可持續發展,總要給“受害者”一點人道主義關懷的吧。

  要使絆子得背後來啊,敵暗我明的情況哪裡會吃到優勢呢!

  奈何余樂康根本就不管事情是不是鬧大了,也不在乎和陳海是否有可持續發展,他可能連陳海叫“陳海”都沒興趣知道吧。

  林修想通其中關竅,就知道要想拯救余樂康半個月後崩盤的人生,這場球賽就必須比,而且余樂康必須輸給陳海才行!

  那麽問題的關鍵在余樂康的抗拒上,他都不同意再參加比賽,又怎麽可能配合地,自然地,不著痕跡地打假賽,放水輸給陳海呢?

  林修覺得對付軟硬不吃的人就要捏住他的軟肋,就像甲方捏住乙方的工資,職稱評定這樣一類乙方在意的東西一樣。

  是人都有軟肋。

  待他明天中午去余記面館打探打探估計就能有答案了。

  ......

  林修睡前躺在床上完善著“余樂康打假球”的計劃,轉念一想這或許也是他的一個機會啊。

  賣筆記除了需要例子證明筆記的功效,要是筆記作者富有知名度那必是如虎添翼。

  看貼吧上對這件事居高不下的討論度,他要是作為賽事主辦方加入進去,也是能收割一波關注度的吧。再說...舉辦賽事哪裡有不收門票的道理。

  一石N鳥,這場球賽不僅要辦,還要大辦特辦!

  林修再興奮最後也沒抵抗住,這十八歲身體的強大生物鍾,久違地不到十一點半他就會周公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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