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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開局被抓大牢》第四十三章 史文博到大員
  地暖加熱煮鹽的工程實施方案是有了,但是落地工程計劃書是要錢要人的。

  讓蘇鳴崗這位土著老板搞錢做投資那基本是沒戲,就不說他壓根看不懂這份計劃書寫的內容。

  如此奇特煮鹽方式,蘇鳴崗他恐怕是從小到大腦海都沒這樣的概念。

  對商人來說投入一件事情都是要回報的,李樂他們搞的這個製鹽項目明顯成本比較高,這也意味著回報周期有點長。

  排除掉讓巴城當地勢力主動出錢的可能。

  他們打印完項目實施計劃書後,乘著皮卡就直奔蘇子寧的辦事處。

  會面時,李樂與他一同來的技術人員將他們的項目書給蘇子寧看。

  蘇子寧翻看項目書時眉頭緊鎖,一萬平米的地暖蒸發池每平米造價五十元。

  加上其他的施工項目,整個新製鹽廠的工程總價都接近七十萬元。

  要知道現在巴城辦事處的銀行帳戶上也只有一百多萬的閑置資金可用。

  如果全部投入一個製鹽廠當中了,那巴城辦事處是沒法正常運營了。

  蘇子寧認真看完項目書後,面露難色的說道:“新製鹽廠造價太高了!辦事處暫時沒這麽多錢,我也沒有發幣權。”

  李樂想了一個辦法:“要不把巴城的幾大家全部喊過來,將巴城鹽業公司擴股集資?”

  跟著李樂他一起來的楊得發說道:“我看也可以找銀行貸款嗎?”

  兩人的話是一語驚醒夢中人,蘇子寧頓時豁然開朗。

  對呀!開辦製鹽廠這特麽是商業上的事情,根本不用辦事處全部出錢。

  蘇子寧無奈笑了笑。心說著自己還是穿越前的大官府思維,導致辦事鑽進死胡同了。

  總想著全部由官方來大包大辦,忽略了民間社會上各種各樣的力量。

  不過,蘇子寧還是不打算一次性上馬這個蒸發煮鹽項目。

  他心裡面認為這個項目有點不靠譜。

  因為之前也沒聽說現代有這麽製鹽的。

  而且一次投入這麽大,萬一最後製鹽效果不好呢?

  作為一個地方上主政官的蘇子寧,對這種在現代和古代都沒有應用過的新製鹽技術更是小心。

  經過一番權衡利弊,蘇子寧說道:“李議長和楊總的辦法都很好。”

  “不過!站在我的角度上,不能光看到收益,更要承擔項目失敗的風險。”

  “這樣,我們先弄一個驗證工程。試驗一下看這事到底行不行?”

  “如果行就加大投入,不行也能減少損失。”

  蘇子寧這樣小心謹慎也是不無道理,這個方案也不過是李樂他們這幫人拍腦袋想出來的。

  畢竟他們現在連地暖煮鹽項目所需要的鍋爐都沒搞出來。

  李樂想了想蘇子寧這個方法確實是有道理。

  沒想到反而是自己這個老年人容易激動的熱血上頭,沒有像在現代那麽保守了。

  李樂回復道:“行吧!就按照蘇委員的方法搞,不過前期的實驗資金還是要解決。”

  蘇子寧:“那是肯定的。你們這也是為巴城地區製鹽探索出一條新路,驗證項目的資金當然是辦事處出。”

  然後,李樂等人拿著蘇子寧批的五萬蘭芳銀幣實驗經費出了辦事處。

  他們十幾個人成立了一個技術驗證項目組,組長由李樂擔任,負責專門推進煮鹽事情。

  反正他們這些人也屬於是留守在巴城的閑人。

  既然都立項成功了,那就開乾。

  煮鹽項目組的十幾個人發揮各自的特長,內部又各自細分成幾個小隊。諸如:鍋爐研發製造小隊、施工建設小隊等。

  不同的小隊有不同的任務,方便將項目中的幾件事情平行推進,以此來節省時間。

  李樂自己本來是打算去鍋爐製造小隊的。

  但是李樂想了下,製造2t/h的熱水鍋爐好像也不需要啥技術?

  只要把板材卷製後焊接到一起,然後設計好進水口、出水口、燃燒室、煙道差不多就OK了。

  所以他還是決定自己去施工現場監工。

  當天下午,一台大型挖掘機就被開了過來,準備開挖實驗用的蒸發池。

  李樂小組他們選擇的實驗地點也是在蘇鳴崗煮鹽小作坊不遠處。

  雖說只是一次實驗,但是為了工業化生產,實驗的規模搞小了也缺乏說服力。

  他們打算先建設一個三百平米的帶大棚的水暖蒸發池來驗證。

  巴城的蒸鹽項目開始實質性的推進起來。

  另一邊,在海上飄蕩了快一個月的史文博,終於乘坐著王鐵錘的海事巡邏船到了大員島。

  連續的海上航行可把史文博累的不輕,他就沒做過這麽久船的。

  一路接收尼德蘭在東南亞的據點都是軍堡。

  裡面除了幾個紅毛和土著,實際上沒什麽商業,這些據點甚至連城市都算不上。

  有著“海上馬車夫”稱的尼德蘭在大航海時代都是更多靠在世界各地貿易賺錢,而不是建設和經營殖民地。

  這一點是他與同時期的英國和西班牙完全不同的,他們是真正的純商人國度。

  幾乎每個殖民地尼德蘭都沒實行過有效的統治,只是設置一個軍事堡壘負責保護航線和貿易點的安全。

  這也是為什麽荷蘭人從1620年代就到了大員島,卻一直到鄭成功收復台灣時都沒對大員島實行有效統治的原因。

  此時尼德蘭在大員島的據點在安平堡,現今台南市的安平區。

  原本多年前尼德蘭他們是在澎湖列島設置的據點,澎湖列島畢竟離大陸近一點好做生意。

  但明朝在澎湖列島也是有實際統治的。

  明朝的水師會季節性的駐扎在澎湖列島。

  162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指派雷爾生司令佔據明朝海軍季節駐地澎湖築城。

  後來明荷雙方開始交涉,1623年VOC公司又在大員興建臨時據點。

  1624年在明軍發動大軍圍困澎湖堡壘的威脅下,VOC公司主動在1624年4月拆除大員據點,全體人員返回澎湖增援。

  1624年8月,VOC的宋克接任澎湖司令,明荷雙方協議退出澎湖轉至當時非明朝領土的台灣。

  來台後就任首任大員長官的宋克於大員島上拆除的城砦原址重新築城並取名奧蘭治城,總公司十七人董事會1626年下令將更名為熱蘭遮城。

  明代對台灣確實是沒有實際的統治,開發大員島都是靠沿海地區的流民和海賊。

  後來的大清一開始也是不想管大員島的,要不是大員島上的明鄭政權為了生活,打著反清複明的口號在沿海搶虐。

  而且荷蘭人和康熙關系不錯,不斷地給康熙吹耳邊風讓他去打鄭經為荷蘭人報仇,大員島也不會成為大清領土的一部分。

  跟著史文博等穿越眾同船而來的還有VOC的前總督范迪門和前巴城議員邁克爾·范登伯赫。

  從巴城出發一路到大員島上的VOC據點幾乎就是靠著他們來招降的。

  商人國家的尼德蘭還是講究契約精神,只要投降了就不會跟你搞別的事。

  所以史文博和王鐵錘他們接收的也比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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