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那到底是什麽,為什麽會跑到我身上,難道剛剛被我扔了一下就消滅了?然後化作了經驗值?”劉墨這麽想著看起了面板,發現並沒有多出什麽,看來答案還要問這個黑衣男了。
劉墨過去觸碰到他的肩膀,一陣眩暈之後,他就進入了對方的夢境。
依舊是天上小夢的視角,下面是還在奔跑的黑衣男。
此時的黑衣男夢裡跑到了一個沒人的地方,打開了剛剛所搶的包,翻來覆去的都把包翻了個底朝天,也沒找到想要的東西。
“靠,竟然沒有!難道是老大看錯了?還是說還在他身上。”黑衣男子自語,顯得有些沮喪。
“沒有什麽?”劉墨以夢中部長的詭異形象出現在黑衣男子身後,聲音低沉而神秘。
“沒有...”黑衣男下意識的回頭一看,看到劉墨的模樣,嚇得渾身一哆嗦,連忙扔下包,轉身逃跑。
但是,現在的他怎麽會跑的過劉墨。
劉墨化作的詭異形象,輕松地飄浮在黑衣男的身後,不緊不慢地跟隨著。
黑衣男早已經被恐懼所籠罩,他試圖發動詭物以加快速度,卻發現詭物毫無反應。
絕望之下,他選擇趴在地上裝死。
這一幕讓劉墨忍不住笑出聲,他用沙啞的聲音說:“回答我幾個問題,我就放了你。”
下一秒黑衣男立馬起身,臉上堆滿諂笑:“您請問。”
他不是沒有見過詭異,甚至還殺死過,不過都是些非常非常弱的那種,像劉墨這一看就是boss級別的詭異還是第一次見。
只要能活命,他願意從三歲的時候說起!
“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吳表。”吳表回答得迅速而恭敬。
“你的那雙鞋有什麽用?”劉墨繼續追問。
“這雙鞋是詭物,可以幫我強化身體,甚至擊殺詭異,但是失去鞋的話我就會跟普通人一樣。”
強化身體?擊殺詭異?看來是真能看到詭異了?
“你是怎麽看到那些詭異的,又怎麽知道這些的?”
“擁有詭物的人被詭異攻擊後就能看到了,我本來也不知道,加入了一個組織後才知道的。”
“組織?什麽組織?”
“偷詭聯盟,專門偷別人的詭物。”
“你們又是怎麽知道別人身上有詭物的?”
“我們組織老大的詭物可以探測到別人身上有沒有異樣,一旦確認目標,就會叫我們行動。”
“偷了之後又有什麽用?可以直接自己用?”劉墨越問越發覺得這個世界充滿了未知。
“能用但也沒那麽容易,簡單來說需要達成人物合一的境界吧,一般很少有人能直接用別人的詭物的。”
人物合一?越來越玄幻了。
“我們搶到手後,會先讓組織裡的人嘗試使用,如果不能用,就直接消滅它,以此來強化我們自己的詭物。”
吳表的話讓劉墨意識到,剛剛那雙鞋應該是被自己消滅了,然後給我強化了?可面板也沒消息啊!
“那你們自身是怎麽獲得詭物的?”
“不知道,它自己變的。”
“最後一個問題,你們怎麽分辨一個東西是不是詭物的?”
“分辨不了,只能通過觸摸,我們自己的詭物才會有反應。”
原來是這樣!這麽說剛剛追他的人身上也有詭物咯!
“可以了小夢,讓他再呆久一點,不要那麽快醒來,到時候他忘記這個夢吧。”劉墨也知道的差不多了,就讓小夢把自己弄出去。
而小夢看起來也有些虛弱的樣子,看來並不能無限制地發動能力。
回到現實,劉墨看著倒在地上還沒醒的吳表,今天獲得的信息有點多了,沒想到還有詭物這一說法。
殺死詭異就能變強,剛剛湧入身體的藍光讓我變強了嗎?沒感覺到啊!
疑惑的劉墨用詭眼看遍全身,終於在自己的食指的指甲蓋上面看到了淡淡的黑光,隨著手指的移動而移動。
這微光似乎隨著他的意志出現和消失,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強化?
能讓我手指甲變硬了還是怎地。
劉墨還在研究這新奇的能力時,就看到被搶的那個瘦弱男子氣喘籲籲地追了上來,手裡拿著劉墨之前被撞落的物品。
“兄...兄弟,多謝出手相助,這是你的東西。”瘦弱男子感激地說道,那個包裡的文件對他很重要,一旦丟失,指不定自己的工作就沒了。
“沒什麽,路見不平出手相助是我的座右銘。”劉墨接過自己的物品笑著說道。
而這個時候,劉墨也看到了對方的胸口上掛著那隻鋼筆,散發著白色的光芒,這才是真正的詭物!
不過這麽顯眼嘛?
最危險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
還是說對方並不知道這個是詭物。
“我叫黃葉,剛剛我已經報警了,多謝兄弟了,要不我請你吃頓飯吧。”黃葉的聲音打斷了劉墨的思緒。
“這到不用了,你這胸口上的鋼筆是哪裡買的,我還從來沒見過。”劉墨說的時候觀察著黃葉的表情,看看有什麽不對的地方。
“這個啊,是我前不久在路上撿的,當時覺得好看,就收起來了。”
“既然兄弟你有興趣,那就給你吧。”黃葉說著,就把胸口的鋼筆取下遞給了劉墨。
看來對方並不知道這個是詭物,這麽說要是不能使用的話,那這個就跟平常物品並沒有什麽兩樣了!
“那就多謝黃葉老哥了。”劉墨接過後說道,正好可以試下剛剛獲得的那比指甲蓋還小的能力,對詭物有沒有用。
“那我就先走了。”接下來應該沒有自己什麽事了,那自己就先回去了。
“對了,還不知道兄弟你的名字是?”黃葉追問道。
“劉墨,下次有緣再見。”劉墨說罷便轉身走了,這回個家沒想到也能遇到這麽個事。
至於吳表說的什麽組織和大哥都不關他的事,畢竟他喜歡尊重他人命運,不過要是被自己碰到了,幫他們改改命也不是不行。
這要是再不走,怕到時候要留下來做筆錄,嫌麻煩的他可不想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