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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周小梓
  人為何要去犯罪。明明知道法律的存在卻依然要鋌而走險。或因為憤路的情緒,或因為誘人的利益,或因為一時的快感,或因為變態的心理。

  人性是扭曲的,這點無論在何時何地都是無法改變的。

  為什麽現代社會社會的犯罪率有了明顯的減少。是因為被抓住的風險太大嗎?還是因為嚴苛的法律在約束。我想都不是,而是我們從小受到的九年義務教育。

  道德和品質是我們人類從生下來開始就不具備的。它們的形成完全來自於後天的教育。

  “人性的卑賤惡劣是生活中處處可見的。我從小偷過別人家的雞,西瓜,梨,鵝;這犯的屬於盜竊罪,量刑標準以具體金額定罪。我霸凌過同學;這是打架鬥毆,需要行政拘留或管役,並處罰金。我還用刀威脅過女同學。這屬於尋釁滋事罪。人是邪惡的,只不過被後天更正過來罷了。以上罪行雖然沒有受到過法律的製裁,但卻收到了人生中最難忘的記憶。”馮強如此說道。

  “黃烈是吧。聽周小梓說是你殺害的羅愛華。”李明兒說著遞上去了一份報告。“在這裡簽個字。”

  “你有證據嗎?警官。”黃烈笑了笑對著李明說道。“沒有證據的話我很難相信我居然會殺人。”

  “周小梓都承認了。你負責殺人,她負責開車。你肯定是判故意殺人罪,她頂多就是犯了包庇罪以及幫助你犯罪的共犯。罪名不同判的肯定也不一樣。廢話少說,簽了字我好去吃飯。”

  黃烈依舊是笑容滿面。“那咱們法院見吧。”

  李明搖了搖頭,喃喃低語道:“哎。何必呢?”說完便慢慢的走了出去。

  “真是死鴨子嘴硬。”李明對著彭博文說道。

  只見彭博文聳了聳肩,再給這個周小梓加點壓力試一下。

  李明點了點頭,朝著周小梓的審訊室又走了過去。打開門,李明對著老李大聲吼道:“李哥,先吃點兒宵夜。”

  “我這兒正審著呢,待會兒去吃。”老李鄒著眉頭,看似不耐煩的說道。

  李明看了看周小梓又說道:“不用審了,黃烈招了。待會兒讓她簽個字就好了。”

  老李正想說些什麽,就見周小梓搶先說道:“我不會簽的。如果你們真的認為是我殺的人,那咱們就法院見。”周小梓雖然在說話,但眼睛一直緊閉著。

  老李皺著眉頭,想了想還是跟著李明走了出去。

  “還是不說?”彭博文問道。

  老李歎了口氣。“嘴巴硬的很,怎麽詐都不說。”

  “這心理素質也是強大的很啊。”彭博文無奈的搖了搖頭。“也不知道南船睡了沒有。”彭博文喃喃自語道。

  “哎。都怪我,早知道就聽南船的話了。”李明說道。

  “什麽話?”

  “哎,他給我說叫我們多吊這個女人幾下再動手抓。”

  “現在說這些有什麽用,人都抓回來了。”老李怒斥道。

  彭博文看著李明一時間也不知道說什麽好。“算了吧啊,老李。我們也有責任。太心急了,沒有把敵人了解清楚。”

  老李叉著腰,也沉默了下來。

  “看來只能等明天再說了。實在不行,我們手上的證據也可以起訴到她了。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哪有這麽簡單哦。凶器上什麽都沒有,應該被硫酸泡過了。沒凶器怎麽立案嘛,疑罪從無。”

  “監控不是拍到了她的夾克嗎?”

  “那監控的位置根本就沒拍到她的臉。而且她還喬裝過了。彭程的證詞就更不可能了,時間根本對不上。她是這個月月初才來的中國,怎麽可能帶著彭程製造毒品。”

  “這…”

  “難不成真的是我們抓錯人了?說不定彭程那小子是在說慌。什麽印尼華人幫。”

  “我看不像。”

  “哪不像,你不要忘了。他的第一次證詞就是在說謊。”

  彭博文聽著老李的解釋,也不由得暗暗有些懷疑。這女孩子怎麽也不像有古武術傍身的樣子。彭博文鄒著眉頭看向審訊室裡的周小梓。

  只見周小梓猛地朝著彭博文的方向看了過來。這反應著實把彭博文嚇了一跳。

  彭博文穩了穩身形。“但那把刀確實是存在的。”彭博文喃喃說道。

  “什麽?”老李疑惑的問道。

  彭博文搖了搖頭。“沒什麽。明天再說吧,今天太晚了。”

  “行。”老李說完便離開了。

  李明也回應道:“那我先走了,彭哥,有事兒call我。”

  “得。你先走吧。”彭博文對著李明回道。看著李明離開,彭博文再一次看向了周小梓。瘦小的身材,烏黑的長發,躺在椅子上就像睡熟的小貓咪一樣。

  彭博文離開了,他心裡暗暗想著那天發生的事。

  死者俯身,面部抵住浴缸底部。下半身在浴缸外,上半身在浴缸裡面。咽喉處的刀口,鮮紅的血水,後頸椎處被外力打擊的痕跡。

  死者一米六八,周小梓一米七八。纏著刀柄的紅線匕首,帶有玫瑰圖案的夾克,短發,墨鏡,口罩。

  突破口在哪裡?彭博文想著,直感大腦充血眩暈。

  一個點配合著另一個點產生相應的變化。如果周小梓殺完人後,來到花園小區。她解除偽裝又出現在監控裡。那麽本不該出現的點就出現了。監控根本沒有拍到周小梓進來的畫面。不對,這並不能作為她犯罪的證據。

  假設她的作案工具都在黃烈的車裡,難道她的夾克一滴血都沒有被濺到嗎?將人上半身放進浴缸,再放水進去,最後割喉,好像真的能夠阻礙血液的噴濺。

  “對了。”彭博文猛地吼出聲來。“鑰匙!如果鑰匙還在她的身上,那鑰匙上一定有她的指紋。”

  “如果是我,我會怎麽處理這把鑰匙呢?進門,將鑰匙踹進兜裡,殺完人之後,抹除掉門把手的指紋。最後離開。這麽小的一把鑰匙根本不可能找得到嘛。她隨手一丟,我們找一輩子都找不到呀。”彭博文坐在樓梯上自言自語,自問自答的對話著。如果不是那身鮮亮的警服,他可能是真的會被當做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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