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問題,如果是剛開始寫作的我來回答的話,應該會是些比較單純的詞語之類的,“出名”“掙錢”之類的,不過這些在我現在看來是不大可能實現,那麽多比我有思想的作家,有能力的作家都仍在苦苦掙扎,我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嘍囉,談什麽“出名”之類的,屬實是癡人說夢,我發覺自己的寫作無非是一點——一種解壓的方式,通過寫出自己的所思、所感、所想,來抒發自己的不滿亦或快樂亦或痛苦亦或其他的一切情緒。
“因為我的人生不足夠有趣,不足夠精彩,不足夠讓我感受到自己真切地‘活著’,所以我會在自己的文字裡寫出一些悲傷,寫出一些虛構的快樂,我會寫一些比我更慘的人物,以達到自己內心的平衡,‘你瞧,這人比我還慘’一下子自己的的痛苦就不那麽難以忍受了。”
回到標題所提出來的問題——我為何而寫作?
很簡單,為了自己不感到空虛,
“寫作讓我感到充實。”
“寫作讓我可以體驗‘假如’的人生。(假如我沒考上大學會怎樣,假如……)”
“寫作讓我不那麽孤單。”
“寫作讓我感到自己的價值得到了實現。”
…………
總得,我不覺得寫作是什麽被束之高閣的事情,人人都有思想,人人都可寫作,至於寫出來的東西是否有價值,是否“好”,都與我無關了,我只是一個自私的傾訴者,傾訴給誰就不得而知了,會是現在看到這些文字的你。
不過我還是想要借此機會出名的,但若以“出名”“掙錢”“出書”為目的,寫作的動機就變了,再不是令我感到放松的一件事,我沒有資格去批判那些以此為職業的專業“寫手”,但讓我為別人的小說寫作,我做不到,我只是以此寫作為業余愛好,成功更好,不成功也權當是寫來玩。
最後借用謝冕的《讀書人是幸福人》中關於“讀書”的看法,我個人覺得與此類似。
“一個人的一生,只能經歷自己擁有的那一份欣悅,那一份苦難,也許再加上他耳聞目睹的周圍人的經歷和經驗,然而,人們通過閱讀,卻能進入不同時空的諸多他人的世界。這樣,具有閱讀能力的人,無形間獲得了超越有限生命的無限可能性。”
將其中的“閱讀”換成“寫作”同樣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