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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家青梅萌又甜,偷偷戀我十多年》第32章 我是不是真的喜歡駱歌?
  陳舟成功證明了在公交車上背單詞,的確是一件效率很低的事情。

  在過去的半個小時內,他竟是隻背了十幾個單詞不到。

  但他又證明了一件事,在公交車上也有效率很高的事情。

  就比如,他在短短的半個小時裡,就把駱歌那獨一無二的唇給深深地刻在了腦海之中。

  他都覺得自己有點變態了,怎麽能看別人的唇,看上個半個小時。

  這簡直是比癡漢還要癡漢!

  可偏偏,他真的當了這個大癡漢,就是實實在在地盯著別人的唇,看了個半個小時!

  甚至,在他下了公交車之後,腦海中不斷盤旋著的便是駱歌的唇。

  他的腦子都快變成駱歌的唇形了!

  陳舟忽然,有些羞愧,他覺得自己不應該這麽癡漢的,還是對多年的青梅竹馬這麽癡漢。

  一時之間,他的大腦打起了架,一邊是駱歌好看的唇,一邊是對自己的痛罵。

  然而不同於陳舟內心的打架,駱歌看起來心情卻是很好,嘴角一直有意無意地勾著。

  只可惜陳舟無暇觀察,不然就能知道這小丫頭片子,剛才根本就是居心叵測!

  .......

  二人再次回到了小村莊。

  駱奶奶已經在家門口等著了,於是二人在門口告別。

  駱歌叮囑道:“陳舟,記得回去乖乖背單詞,我明天早上會來抽背的!”

  “嗯,駱sir。”

  陳舟現在有點不敢看駱歌的眼睛,可更不敢看她的唇,總覺得自己像個癡漢人渣,便四十五度仰著臉道。

  “記住噢!”

  “嗯。”

  駱歌揚起嘴角,便回了家。

  陳舟也跟著又打開了家裡的那扇門,熟悉的寒氣再次撲面而來。

  今天陳母不上夜班,按陳母的日常,她平常工作日是上夜班為主,而周末就上早班——夜班掙得多一點。

  只不過,這個時間點,陳母仍然不在家裡。

  正常來說,陳母的早班,要上到晚上7點左右,而現在這個時間點才不過五點出頭。

  估計還要兩個小時的時間,陳母才會回來。

  陳舟先去廚房淘好了米,然後就去蒸飯,他其實也不是不會做菜,之前大三大四出去獨居的時候,他練出的。

  不過,放在這個時間點,不說是怎麽學會的,就很難解釋,更重要的是,這個時間點的母親,隻讓他一股腦地去學習,去多做別的,說不定還要被訓上個幾句。

  蒸完了飯,陳舟回到自己的臥室,他拿出了一本單詞書,可看了幾行,卻沒有多少想背的心思。

  他今天的腦子大概是真的不對勁了,一翻開這本單詞書,看著上面的這一個個剛背過的單詞,竟總會異想天開地覺得這一個個單詞間,透著的都不是紙墨的墨水黑,而是和駱歌的唇那樣的晚霞紅!

  他有點心神不寧,向窗外望去,卻沒有透過對門的房間窗看到駱歌的熟悉身影,只看到在日暮的黯淡陽光下,一顆樹斜印在屋上的影。

  空蕩蕩的,燈也沒開。

  陳舟歎了一口氣:“小傻子估計是在吃飯!”

  駱奶奶一般在駱歌回來的時候,就差不多把晚飯給備好了,因而晚飯吃得可比陳舟早多了。

  前天的那盒子草莓估計著也是當飯後水果吃的。

  沒望見駱歌的身影,不知為何,陳舟忽然有些患得患失的,就總感覺心裡也是空落落的,像是缺了一塊。

  “我難道是喜歡上她了?”

  陳舟警惕起來,像他這種專攻言情,卻又從沒談過戀愛的網文寫手,在實踐上絕對是比那些談過的差上不少。

  可在腦補這個方面,他卻也是遙遙領先。

  這倒也算是術業有專攻了。

  所以他此刻便察覺到了自己的不對勁,再一聯想到剛才在公交車上的想法,還有之前在和駱歌相處的時候,那些好多的自己下意識的舉動,和一些莫名的心理。

  他越來越發現,自己似乎真的對駱歌動了心。

  “我是不是真的喜歡駱歌?”

  這個問題浮現在了陳舟的腦海之中,接著便揮之不去了。

  他沒不喜歡駱歌嗎?

  這無疑是假的。

  試問,一個又好看,又是青梅竹馬,性格很好,又隻對你一個同齡人不同的女孩子,哪個男生會不動心?

  只怕是柳下惠來了,都未必頂得住。

  在記憶裡,一直到重生前的初中畢業,陳舟都是對駱歌有億點點的喜歡的,就差明著把她當自己老婆養了,什麽都給她最好的,整天就想著怎麽讓她開心。

  只是那個時候還不懂愛,也不懂那個叫做喜歡,就是傻傻地覺得自己要對駱歌好。

  後來到了高中,就慢慢地懂了,什麽叫喜歡,什麽叫愛,也懂了什麽叫做門當戶對,他明白了自己和駱歌之間隔著的差距,是幾代人一步步留下來的大山。

  他在這座大山的山腳下,望著那座山的巍峨高聳,望而卻步。

  他知道,那是自己終其一生都未必能越過高度。

  於是,他便把喜歡藏在了心裡,甘願去當一個默默的守護者,當一個自欺欺人的“哥哥”。

  然後騙著騙著,真把自己騙了過去。

  那又是什麽時候,這自欺欺人的“哥哥”,真的就變成了哥哥呢?

  大概是在高考結束後,他騙駱歌的那回。

  自那之後,二人經歷了長達半年的冷戰,又經歷了三年半的漸行漸遠的聯系,於是慢慢的,“喜歡”淡化,而牽強的兄妹情卻佔據了上風。

  他好像不喜歡駱歌了。

  “咳咳咳!”陳舟突然感覺嗓子乾得難受,忍不住咳嗽了幾聲,他停止了大腦中的回憶,轉而看著眼前的書桌發呆。

  他,有點想抽煙了。

  其實,他是沒有煙癮的,或許曾經算有過,可大四時就戒了,倒也說不上是“戒”,因為似乎就是慢慢的,慢慢的,就不想抽了。

  煙癮於他而言,似乎從來就不是一種肉體上的病,只不過是心靈上的空乏,醞釀成了病。

  因而他在最為空乏的大一,不知不覺地學會了抽煙。

  而在大四的時候,他每天都被讀者的催更所包圍,點開消息窗都是都是一句讀者的“短小”的“誇讚”,所以便不再空乏,煙也就逐漸離開了他的世界。

  “所以談個鬼的戀愛,碼字!只有讀者姥爺是愛我的!”

  陳舟終於是懂了,只有碼字才是解決空乏的唯一良藥!

  接著,他打開了家裡那台老的不像話的戴爾電腦,就準備開始碼字。

  只能說,對他這種老作者來說,一天不被讀者罵,就感覺渾身皮癢癢。

  這種在碼字抖M狀態,著實是解決空乏的良藥。

  PS:咳咳,兄嘚們,本書不會做太多拉扯的,反正上大學前,高考後,是肯定在一起了,估計不會寫到100章吧,其實我還是比較喜歡寫度過了曖昧期後的文字。

  另外,作者不吸煙,所以老爺們別信我的鬼話,別抽煙,保重身體。

  還有我是碼字受誇獎聖體,你們誇我,我就碼得更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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