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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家青梅萌又甜,偷偷戀我十多年》第17章 《寂寞暴走》《董小姐》
  吃完了水餃,陳舟從床底下,翻出了那把吉他。

  拆開,依然還是和新的一樣。

  在這個時間點,陳舟的確是還沒怎麽使用過這把吉他,這把吉他被使用的高峰期應該是在大學。

  當初初二的陳舟,無意中說起自己覺得會彈吉他很酷,然後那一年的生日,駱歌花光了自己的壓歲錢,給陳舟買了這樣一把吉他。

  然後那年駱歌生日,陳舟也給駱歌準備了一份生日禮物。

  只不過和駱歌不一樣,陳舟的壓歲錢都是被家裡收了,所以他沒那麽多錢。

  笨手笨腳的他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才給駱歌編了一串手鏈,藏在了一本練習冊的最後幾頁,在駱歌生日的時候,一起送給了她。

  可駱歌真的是個小傻子。

  竟然真的傻傻地把那本練習冊當成是他的生日禮物,過了一個禮拜多,練習冊都寫完了,她才發現了裡面居然有一串手編的手鏈!

  不過,她本來就傻,不然怎麽會花這麽多錢,去買把吉他。

  陳舟根本就不會彈!

  倒是由於這把吉他的緣故,他學了整整一個學期怎麽去彈,也只是學了個一知半解,後來學業忙了,就再沒拿出來過。

  直到大一的時候,陳舟才又重新拾起了這門不熟練的手藝。

  陳舟輕輕地撫摸了一下這把吉他的棱角,不禁笑了。

  它的身上還未留下痕跡,可陳舟的腦海裡卻留下了借著它學到的記憶。

  憑著記憶調了調音。

  他輕輕撥弄了吉他弦。

  一首歌的旋律響起。

  他清唱著。

  “這裡的景色叫做曾經愛過

  殘存在你的擁抱和溫柔

  撕開票根獨自重遊

  票價是想念你的痛

  你說做朋友並不是朋友

  .......

  愛你還沒愛夠

  你卻要我放手

  誰懂在時間的秘密花園中

  你從沒走。”

  這首歌的名字叫做《寂寞暴走》。

  不過,他唱的不是歌裡的情情愛愛,他唱的只是寂寞,只是那在無數個深夜裡輾轉反側的寂寞。

  彈完一首,他又輕彈起了另一首。

  “董小姐你從沒忘記你的微笑

  就算你和我一樣渴望著衰老

  董小姐你嘴角向下的時候很美

  就像安和橋下清澈的水

  董小姐我也是個複雜的動物

  嘴上一句帶過心裡卻一直重複

  .......

  在五月的早晨終於丟失了睡眠”

  這首《董小姐》,知道的人頗多。

  但依然和人們關注的點不同。

  人們總是容易被那位董小姐吸引走了注意,可陳舟卻偏愛那句“在五月的早晨終於丟失了睡眠”。

  原因也很簡單,他總期望能從這句話裡,找回自己“丟失的睡眠”。

  這兩首是他最熟練的歌,也是他在大學裡最常彈的,不同的是,他在大一學會了《寂寞暴走》,在大二大三彈多了《董小姐》。

  大一是陳舟最寂寞的時間。

  以前就算再孤獨,也有駱歌陪著。

  可大學不同,他和駱歌分散在兩地,光是路途便差上了十萬八千裡。

  而且在他面前,一向表現得傻傻的駱歌,卻在收到高考錄取通知書的那天,一眼便看透了陳舟的謊言。

  然後,從來沒和陳舟發過脾氣的駱歌,第一次和陳舟發了很大的脾氣。

  大到,從暑假到大一的上半學期,整整大半年都沒有和陳舟有過任何聯系。

  後來,大一的寒假裡,駱家的奶奶沒熬過那個冬季。

  再後來,駱歌就連放假也基本沒有回那個小村莊了。

  於是,在遙遠的距離,和差距越來越大的生存環境裡,這對青梅竹馬之間的聯系也隨之慢慢少了起來。

  重生前最後一次見面,應該還是在大四的寒假,駱歌約陳舟出來的。

  其實本來大四畢業後的暑假,也打算再見一次的,但是運氣太好了,路上撞“大運”了。

  然後就重生了。

  .....

  “哎!”

  陳舟歎了口氣,也不知道是在緬懷那沒來得及見的最後一次面,還是別的。

  他這人似乎總是這樣,人前能騷浪賤,可獨自一個人就非常容易網抑雲。

  騰騰騰!

  是窗子被人敲的聲音。

  陳舟看去,果然發現一個嬌俏的身影正站在窗子前,輕輕敲著窗。

  因為窗外已經黑了,視角又不太好,陳舟看不清對方完全的樣子。

  但會這樣敲窗子的除了駱歌也沒誰了!

  他一笑,頗有些懷念地走到窗前。

  上次聽見駱歌敲窗,已經是不知道多久之前了。

  走到窗前,打開窗,陳舟終於是看到了對方的模樣。

  果然是駱歌。

  她此刻手上正捧著一個小籃子,小籃子裡是紅彤彤的草莓。

  她把草莓遞到了陳舟跟前:“奶奶從市場裡買了點草莓。”

  陳舟眼睛一亮,他挺喜歡吃草莓的:“吃!”

  說著他就自然地把手往果籃裡伸去。

  結果伸到一半,果籃卻突然消失不見,逃到下面去了。

  他傻眼了,詫異地看向駱歌,接著便看到了一張狡黠的臉。

  駱歌得意地笑了笑:“我隻說奶奶從市場裡買了點草莓,可沒說這草莓是不是給你吃的?”

  “那你把草莓拿來幹什麽?”

  “我就不能是拿來炫耀?”

  好家夥,這下子陳舟總算是明白了。

  這小傻子變聰明了,知道一報還一報了!

  這是在報白天的仇呢!

  一時間,他是哭笑不得,被以牙還牙的滋味不太好。

  可他居然還有點莫名其妙的欣慰這是怎回事?

  陳舟把眼睛從果籃上移開,平淡道:“那你把草莓拿回去吧!我不吃了!”

  駱歌撇了撇嘴:“其實嘛, 我也不是不能把草莓給你吃,但是”

  她欲言又止。

  不過,後面是什麽意思,陳舟是再明白不過了。

  “女俠!”

  陳舟果斷開叫。

  叫就叫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叫了。

  他碼字的時候,還天天叫讀者姥爺們大爺大哥呢!

  臉皮和肚皮,他還是拎得清的。

  駱歌滿意地點了點頭,道:“不錯嘛,很上道嘛!小舟子!那草莓就給你了!”

  說著她就把手上的草莓遞了過來,陳舟順手接過。

  趁著陳舟把草莓放到書桌上的功夫,她的眼睛正好瞟見了那把正放在陳舟床上的吉他。

  她面色有點古怪:“小舟子,你不是不會彈吉他嗎?怎麽今天突然把吉他拿出來了!”

  陳舟正好放完草莓,回了窗前,他轉了轉眼珠,有了措辭:“我今天早上起床的時候,忽然夢見了神仙傳功,我現在會彈了?”

  駱歌翻了個白眼:“你當我是傻子嗎?我可不會信。”

  你不是傻子,誰是啊?

  陳舟古怪地掃了一眼駱歌,又道“那不然我給你看看我的水平?”

  駱歌來了興致,她的確挺想看陳舟彈吉他的,她一直覺得陳舟握著吉他的時候挺帥的,就算彈得難聽也帥。

  不過心中這樣想著,她嘴上卻是絲毫不落:“呵呵,那我就犧牲我的耳朵,聽聽!”

  “那你可聽好了!”

  說罷,陳舟熟稔地把吉他擺好,撥弄起了吉他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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