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雖好,但也不能貪戀。
陸啟只是稍稍駐足片刻,便已收斂了情緒。
“該出發了。”
他今天要去賣靈米,順便購買一些防身的物品,以防萬一,畢竟現在有劫修出現,那他也有可能會被盯上。
順著熟悉的道路,陸啟向著坊市交易區走去。
而在另一邊,這條道路不遠處,有一個小山坡,樹林茂盛,雜草叢生。
平常的時候,這裡是不會有人的,但此時,這裡卻有兩個灰衣蒙面人,隱藏在山坡上的草叢中。
兩人此時正在低聲細語的說著話。
“大哥,你說這陸啟怎麽就不出來呢?這都過去好幾天了。”
“二牛,再等等吧,興許等會就來了。”
“這個陸啟,真是的,就不能出來一趟?真真氣死個人。”
“二牛,稍安勿躁。”
二牛聞言,不敢再多嘴,他還是很聽他大哥的話的。
片刻後,陸啟走在山坡後面的山道上,再有個幾分鍾時間,就會出現在這兩人埋伏的地方。
吼。
突然,山坡密林中,一道獸吼聲傳出,隨即,一隻大野豬向著兩個蒙面人衝來。
“呀,嚇死我了,原來是隻沒入價的野獸,我還以為是妖獸呢!”
二牛被嚇得一個機靈,跳了起來。
“這裡怎麽可能有妖獸?別瞎想,二牛,快解決掉它,正好可以弄個烤野豬,早飯還沒吃呢。”
“好的,大哥。”
只見,一把手指般大小的小劍,從儲物袋中飛出,小劍停在二牛掌中,二牛往小劍注入一道靈力。
嗖。
小劍一下子漲大到一米來長,隨後向野豬射去,速度飛快。
這把小劍是一把下品法器飛劍,修士可以遠距離操控飛劍,並攻擊敵人。
野豬此時正在狂奔,根本反應不過來,畢竟這不是妖獸,如果這是隻一階妖獸,此時還能閃避一下。
飛劍與野豬來了一個親密接觸,一米多長的飛劍,從野豬的頭頂刺入,又從野豬的肚子裡鑽出來,將野豬釘在了地上。
大腦被貫穿,野豬連聲慘叫都沒能發出,就已經斃命。
此時,飛劍嗖的一下,又飛回二牛身邊。
“不錯,二牛,你的禦劍之術又進步了。”
“嘿嘿,大哥,我跟你比起來,還是差了點。”
“行了,收拾一下,我們回去吧,今天不等了。”
“好的,大哥。”
兩人處理了一下野豬,便匆匆忙忙走了。
話說,另一邊,陸啟聽到獸吼聲,便在路邊草叢裡躲了起來。
而後,沒過多久,就有兩個灰衣蒙面人,從他前面的道路走過。
“這兩個人蒙著面,難道是劫修?”
陸啟趴在草叢中,心中有些緊張,生怕被這兩人發現了。
從這兩人身上散發出來的氣息判斷,一個是練氣期五層,一個是練氣期六層,修為比他高出許多。
若是這兩人真是劫修,發現他之後,肯定是不會放過他的。
陸啟屏住呼吸,不敢弄出一點兒聲響。
好在,這兩個蒙面人並沒有散出靈識,查看周圍,因此也就沒有發現,陸啟躲在一邊。
兩個蒙面人很快走了過去,在一個叉路口,選擇走進了另一條進山的道路,很快就看不到他們的身影了。
等這兩人走過去許久後,陸啟才敢起身。
“呼,好險。”
陸啟擦了擦頭上的冷汗,感覺一陣後怕。
還好他及時躲了起來,不然,他今天說不定就交代在這了。
“我必須要盡快趕到坊市,購買一些防身的東西。”
他不敢耽擱下去,加速向著坊市走去。
不過,來到坊市附近後,陸啟沒有急著進去,而是找了一個沒人的地方,從遊戲背包中,取出了一大袋子靈米,並將其扛在肩膀上。
這是他最近兩天發現的功能,他可以在修仙界中,從遊戲背包裡收取或是拿出東西。
扛著靈米,陸啟走進坊市。
片刻後,等到進入了坊市交易區,他終於是松了一口氣。
“先去賣掉靈米吧。”
陸啟又來到了李老板的靈藥鋪。
“李老板,你收不收靈米啊?”
這李老板正在算帳,一隻算盤被他打得辟啪作響。
“是陸啟啊,你要賣靈米?”
“不是,我是幫人家賣的。”
陸啟隨口一說。
“好吧,先看看靈米。”
李老板從櫃台後面走出,示意陸啟放下靈米。
“可以,我這可是上等靈米,你可要給一個好價格。”
陸啟放下大袋子,並將袋子打開,露出裡面飽滿油亮的靈米
“不錯,的確是上等靈米。”
李老板也是個識貨之人。
“普通靈米是每十斤一塊靈石,你這個靈米,我給你兩塊如何?”
“可以,不過要送我一斤靈稻種子。”
“那不行,一斤靈稻種子就三塊靈石了,這怎麽行。”
“不行就算了,我這靈米不怕沒人要。”
陸啟說完,伸手就要扛起袋子。
“哎哎,等等,行吧,成交。”
李老板連忙伸手按住袋子,適時露出了一臉肉痛的表情。
“好,過稱吧。”
最終,一大袋靈米是一百斤重,陸啟獲得了二十塊靈石,加上一斤靈稻種子。
這是他第一次拿到過這麽多靈石。
懷揣著這一筆巨款,陸啟轉過兩個街道,來到一家賣法器的商店。
“老板,你這有沒有儲物袋,我要一隻。”
“好嘞,請問你是要下品儲物袋,還是要中品儲物袋?”
這商店的老板是個風韻猶存的中年婦女,修為只有練氣期七層,看到有生意,連忙笑臉相迎。
“下品儲物袋要多少靈石?有多大空間?”
“下品儲物袋,空間有兩米大小,價格是十五塊靈石。”
“能不能便宜點?”
“這不行,小本生意,不能少了。”
“行吧,我買一個。”
“好嘞。”
交易完成,陸啟當場以靈識烙印,煉化了儲物袋,並將隨身物品都放進儲物袋中。
說來也是悲催,陸啟在坊市混了這麽久,財產只有一瓶辟谷丹,連個法袍都買不起,身上還穿著一件舊布衣。
好在他長得還算英俊瀟灑,即使是穿著布衣,也是非常吸引眼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