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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練習生開始成為文娛大佬》第一十三章:賺錢的法子
  林蕭腦子裡靈光一閃,似乎抓住了什麽。

  “有了!我怎麽忘了這麽一茬呢!現在是數字唱片的時代,不是那個開會員曲庫免費聽的時代,下載歌曲需要收費啊!”

  這麽簡單的方法我居然都沒想到!

  林蕭臉上的表情,不斷在興奮和懊惱之間切換,還時不時往腦門上敲幾兩拳。

  另外三人看到林蕭這幅模樣都傻眼了,心裡直犯嘀咕這家夥是不是因為火了,受了刺激,精神失常了?

  “林……林蕭,你沒事吧?”

  周雲天怪怪地看了林蕭一眼。

  “沒事沒事,我好得很!感謝你哈……”

  “啊?哦……”

  周雲天不知道林蕭感謝他什麽,不過他還是應了一聲。

  林蕭則擺了擺手,再次沉浸到發現新大陸的興奮中!

  要知道,這個世界的娛樂產業還處在發展的狀態,就連那些情情愛愛的歌曲,都能衝上熱歌榜前列:而那些劇情普通,並無亮點的電影,也能成為商業大片。

  華夏這邊,絕大多數的公司學習的文娛產業模式大多是西方舶來品那種形式,或是香江那種轉型的模式,都是摸著石頭過河。

  華夏這邊的流行歌曲的形式雖然出現了,但是並不流行,還處在萌芽狀態,這顯然是個絕佳機會!

  林蕭呢,手裡捏著系統這個無窮無盡的資源庫,隨便翻幾首前世的經典金曲,還不吊打各大音樂榜?

  就算是不少口水歌,放出去也都是一個個炸彈!

  而他居然還在為怎麽掙錢發愁?!

  這世界的版權意識這麽強,在各方文娛產業的管理下正版花費不高,盜版基本絕跡,所以遠的不談,林蕭只要趁著眼下這波熱度發幾首單曲到音樂平台上,靠著下載量和版權不就能賺的盆滿缽滿?

  想到這裡,林蕭連忙進入系統,直奔商城!

  一番瀏覽後,林蕭發現,不管是前世的影視作品、音樂作品還是文學作品,商城裡都明碼標價、一應俱全。

  只要有聲望,就可以為所欲為!

  不過價格嘛……

  著實有點讓林蕭頭疼。

  一首普通的華語流行歌曲,價格在100到300聲望之間,而且還進行了年代細分。

  就比如【1990-2000的“四大天王”時代】

  稍微經典(有名)一些的,就要500聲望以上,至於那些傳世佳作,都得上千聲望了。

  再比如【2000-2010的千禧年代】,林蕭一眼就掃到了那個男人,一首《青花瓷》也不貴,只要五萬聲望!

  林蕭看了看商城右上角刺眼的【余額:1500】,感覺有點無奈。

  既然要上傳歌曲,那肯定不能挑普通的啊,怎麽也要稍微出名點吧,畢竟他現在發行單曲,肯定是奔著出名和賺錢去的。

  但以每首五百聲望的價格,就算花光所有聲望,也只能買三首而已,即便是【2010-互聯網時代】的歌曲,質量摻雜十分嚴重的,也只能兌換四首。

  繼續兌換聲望?

  算了吧,之前兌換1000聲望,就已經把林蕭這個月的零花錢都掏空了,他沒錢了。

  難不成問他老爹要錢?

  林蕭開不了這個口,畢竟前身這個所謂的“便宜老爹”他連面都沒見過,真說不上親情,而且他自認還是沒有前身那麽不要臉的。

  至於那塊手表,是前身母親給他的生日禮物,有重大意義,他於情於理都不能賣!

  這歌曲……買還是不買?

  林蕭糾結了幾秒鍾,最後一咬牙。

  搏一搏,萬一單車變摩托了呢!

  當然,林蕭也沒有盲目地亂來,而是先登錄全球最大的音樂平台——企鵝音樂,到其中的各大榜單去逛了逛,了解一下最近的流行風向標。

  最後他發現,當下內地的聽眾對於傷感的、抒情類型的歌曲還是比較熱衷的,於是他挑了三首前世比較喜歡,也挺經典的幾首歌曲。

  一首迅哥的《紅玫瑰》,售價600聲望;

  一首小剛的《黃昏》,售價550聲望;

  一首歡子的《愚愛》,是打折的歌曲,目前只要350聲望就能拿下。

  這三首歌曲加起來,也正好消耗完林蕭所有的聲望值。

  【宿主您已選定三件商品,共計1500聲望,請問是否購買?】

  “是!”

  雖然有些肉痛,但林蕭還是咬著牙答道。

  【購買成功,本次消費1500聲望,余額:0,商品已派發,請注意查收。】

  就在小愛聲音落下的同時,林蕭忽然感覺褲袋裡多了一個類似卡片的東西。

  他不動聲色地伸手一摸,發現是一張小小的卡片U盤。

  臥槽,這系統,有點科幻啊!

  林蕭捏著卡片U盤,心想這玩意兒可是他目前的全部家當,一定要成功才行啊!

  但是很快問題又來了。

  歌曲倒是兌換了,但只有伴奏文件,演唱部分還得他親自再錄製一遍才行。

  林蕭看了看時間,現在正好是晚上七點,接下來並沒有集訓的課程了,是練習生們的自由活動時間。

  飯點還沒結束,想來工作人員應該還沒離開,林蕭便厚著臉去找了錄音組的工作人員,想借錄音室用用。

  出乎意料的是,借錄音室的事情非常順利,負責的工作人員一見是他,幾乎沒猶豫就答應下來,只是囑咐他不要用到太晚,因為晚上九點有例行檢查的維修人員。

  林蕭連忙保證,在九點之前就能結束。

  開玩笑,林蕭現在的唱功好歹達到了中級,也就是二線以上的歌手水平,這三首歌除了《紅玫瑰》有些難度,其他兩首都是普通的流行歌曲水平,對現階段的林蕭來說綽綽有余。

  於是乎,在時鍾轉到八點四十的時候,林蕭就完成了錄製,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包華子遞給工作人員,一番道謝後他便朝宿舍走去。

  回到宿舍,林蕭便緊鑼密鼓的忙活起來,先是注冊一個新的企鵝帳號,又申請了企鵝音樂的扶持音樂創作人計劃,再到提交個人資料、綁定銀行卡之類的流程,最後才上傳了歌曲。

  至於版權之類的問題,林蕭直接選擇以作品底稿用特快郵遞給自己一份。

  這種方法比較原始,但很實用,既經濟又方便。

  華夏的法律明確規定特快郵遞和傳真件可以做為法律證據。 當有人剽竊或者盜竊作品時,作品本人就可以拿著這份郵寄到法院當做證明了。只要郵遞的東西不要開封,就不會失去時間效力。

  七七八八弄下來,已經是夜裡十點了。

  “搞定!”

  上傳完最後一首歌,林蕭終於松了口氣。

  不過他想了想,覺得應該趁著熱度再打一波廣告才行,於是他又登上了那個最初前身投身娛樂圈的時候注冊的微博帳號。

  剛一上線,林蕭就被嚇到了。

  因為界面右上角,赫然是瘋狂激增的小紅點,顯示他的帳號新增了七萬多粉絲。

  七萬多粉絲?這才幾個小時?要是自己繼續在熱搜上繼續呆個一兩天,那粉絲不得好幾十萬了?

  作為千禧年代過來的年輕人,他自然明白未來什麽最值錢。

  流量!

  只要引流得當,即便是睡覺都能賺錢!

  而微博粉絲就是流量,所以來多少都不嫌多!

  林蕭思索片刻後,趁熱發了條微博,寫道:

  【大家好,我是練習生林蕭,感謝大家的關注,我的企鵝音樂ID:林蕭即將於零點發行三首單曲,希望大家喜歡,感謝大家的支持。】

  末尾還附上了三首新歌的企鵝預熱鏈接,不過此時點開是灰色的,到了零點,歌曲便會解封,也算是正式上架銷售渠道。

  弄完後,林蕭滿意地關了手機,和寢室三人黨吹牛去了。

  然而他並不知道,他這一條微博,將會掀起多麽大的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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