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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人生:我隻想當個吃貨》第七十四章 這回算是出了名了
  “哈哈,小江,你小子這回算是在咱們生產隊出名了!”

  郝春曉在一旁興災樂禍,

  “這回傻眼了吧?

  一個小屁孩兒,個子比桌子沒高多少,這主意倒是比天還大了。

  今天要不是咱哥,你們那一群小子,估計得被揍得夠嗆!”

  回來後,郝春雷一五一十將今天發生的事情全都交代了,尤其是小春江他們跑了之後的事情。

  然後,家人就一邊倒的開始批判起小春江來,主要就是因為這小子主意太大了。

  對於郝春雷,他們又一致的寬容許多,這讓郝春雷頗為不好意思,畢竟在這件事情上,他事先就知道的,也算是幫凶了。

  不過,不好意思歸不好意思,該看小家夥熱鬧的時候,他是一點沒少看。

  至於馬元申的遭遇,郝家人聽完後也是唏噓不已,他們之前跟小春江的想法差不多,確實也挺恨這小子的,畢竟他是一切的源頭。

  但這事兒已經過去了四年,郝春雷現在人又好好的,他們早就沒那麽大恨意了。

  “唉,說起來,人家馬家兩口子人其實不壞的,壞就壞在養了這麽個兒子。

  他倆雖然是外鄉人,可也在咱們這裡待了這麽長時間了,早就跟我們本地人沒什麽兩樣了。”

  郝母吃完飯就去燒水了,她坐在灶膛口一邊感歎不已,因為她之前跟馬元申他媽經常在一起乾活兒,對馬母的觀感一直不錯,因為對方乾活很勤快,從來不偷奸耍滑,相處起來很是愉快。

  可自打郝春雷受傷後,兩人就沒再說過話了,回過頭來想想,其實也挺可惜的。

  郝父低著頭沒吭聲,他對郝春雷受傷一事,一直都耿耿於懷,畢竟他寄予厚望的大兒子前途被毀了,他心情能好才怪。

  不過他也不是拎不清的人,所以從沒有去找人家麻煩。

  但是,要讓他主動表示原諒,那是不可能的,不遷怒就已經是他最大的讓步了。

  老爺子端坐在桌前,掃視了一下,然後敲敲桌子,

  “晚上不是還要開大會嗎?

  趕緊吃,吃完了去洗洗,尤其是你們兩個,都成什麽樣子了!”

  他說的自然是郝春雷兄弟倆。

  郝春江自不用說,渾身上下,髒得都沒法看了。

  郝春雷也沒比他好多少,他雖然沒有聽小春江的搞什麽偽裝,可這一下午,他也沒少忙活,又是鑽油菜地,又是套麻袋的,身上枯草碎屑也是落了不少。

  現在已經是四月中旬,雖然早晚的溫差仍有那麽一點點大,但再也不像之前似的,晚上有恨不得凍死人的感覺了。

  郝母燒了整整兩大鍋熱水,全家上下,都順便洗了個熱乎乎的澡,再換上厚夾衣,渾身都暖洋洋的,走夜路也一點都不覺得冷。

  一家六口,加上隔壁的三爺爺,一共七口人,浩浩湯湯的就往生產隊隊部進發。

  他們還自帶了凳子,兩張長凳,還有若乾個小馬扎小板凳。

  長凳自然是給兩位老人家還有郝父郝母坐的,幾個孩子坐小馬扎小板凳。

  一路上,他們碰到了不少鄰居,全都是趕去參加社員大會的,跟他們一樣,有拎凳子,也有拎馬扎的。

  這個時候,人們的夜生活相當的貧乏。

  這社員大會竟然也成了人們難得的消遣。

  一個個說笑個不停,快活得就跟原主的記憶中到大隊部看電影時的情景一樣。

  大會就在生產隊的曬谷場上召開,因為這邊地兒夠大,還有兩盞100瓦的燈泡,足夠照亮整個場地了。

  而那些勤快的婦人,還帶了上針線活兒,自然不是那種精細的活兒,因為光線不夠,不過納納鞋底、打打毛衣還是可以的。

  郝母也一樣,她帶的就是鞋底子,準備納鞋底,這個活兒她做得熟了,有的時候摸著就能做。

  家裡這麽多人口要穿鞋,全都得靠她一人做,不爭分奪秒也不行啊。

  不過好在郝春曉跟郝春雨也漸漸長大,能幫著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兒了。

  郝春曉雖然脾氣有些急躁,手卻很巧,她剪鞋樣子最厲害了。

  而郝春雨就更不用說了,她本就是個能沉得下性子的人,早早就學會了打毛衣,還跟同族的一位繡花很厲害的嬸子學了點繡花,要不是因為她要念書,那嬸子都想收她當徒弟了。

  “開會了,開會了,大家夥兒安靜一下。”

  就在這時,隊長拎著一隻喇叭站到了最前面的一隻廢舊磨盤上,這就是所謂的“主席台”了。

  “咱們生產隊不大,相信大家夥兒應都已經知道了,今天,在咱們第三生產小隊,發生了兩次打架事件,都跟咱們隊上的馬元申有關。

  第一次, 是他打別人。

  而第二次呢,是人家打他。

  對於參加打架的人,我下午的時候已經做了簡單的處罰了,被罰的人,應該都心裡有數吧?

  在這裡,我就不一一點名了,省得有些人臉上掛不住哈!”

  他這話一出,眾人全都哈哈哈笑了出來,一個個指指點點起來。

  大家夥兒都在猜,隊長口中的有些人指的是誰。

  郝春雷豎起耳朵聽了一下,發現郝春運這個名字被提及的次數是最多的。

  看來,三胖他爸絕對是榮獲榜首的。

  其次就是小春江了。

  這小家夥,這次確實是出了名了。

  一個還沒上學的小孩子,竟然組織了這麽一次規模不小的報復行動,竟然還真讓他給搞成了。

  雖然過程跟結局不算太理想,但總的來說,行動也算是成功的,也算達成了他的目標,了卻了他“多年”的心願。

  “哥,這回我真是丟死人了!”

  小春江是挨著郝春雷一起坐的,他此時緊緊抱著郝春雷的胳膊,脖子縮著,恨不得把腦袋鑽到郝春雷的懷裡,生怕別人看到他。

  看著這小子的慫樣,郝春雷心說,這才是一個七歲孩子應有的模樣嘛。

  不過,他倒也不希望這孩子因此而一蹶不振,那樣也不好。

  他想了想,還是準備開導他幾句。

  上面隊長還沒有進入正題,又把話題拐到了隊上接下來的生產安排了。

  這事兒反正也跟他無關,於是他就放心大膽的湊到小春江的耳邊,跟他咬起耳朵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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