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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人生:我隻想當個吃貨》第四十六章 他們都欺負我
  “怎麽,你有興趣?”

  郝春同眉毛一揚,雖然是疑問句,但硬是被他說成了肯定句,因為他是以一種篤定的語氣問出來的。

  “春同哥厲害啊,竟然猜到我在想什麽了。”

  兩人中間隔著一個小春江,郝春雷嫌小家夥麻煩,直接站起身,把其拎到了隔壁的座位上了,然後挨著郝春同坐下,衝他擠擠眼睛,問道,

  “你快說說,是不是在時刻關注我呢?”

  郝春同抖了一把,裝作一副被惡心著的樣子,

  “我關注你做什麽?我要關注,也是關注你嫂子,我們家小月啊!

  哎喲—”

  話沒說完,他就被闞秋月擰了一把胳膊。

  “嘻嘻,活該!”

  郝春雷興災樂禍,不過他還是好奇,

  “那你是怎麽知道我感興趣的?”

  郝春同揉了揉胳膊,舍不得責怪自己的新婚妻子,就橫了他一眼,才說道,

  “說你是個聰明人吧,卻又在這上面犯傻。

  咱倆這一年多來,合作了也不止一次兩次了,你的脾性,我都摸了七七八八了。

  說句不好聽的,你這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拉什麽屎了……”

  “噗!”

  “哎喲!”

  笑的是郝春雷,他一口桃子酒都噴了出來。

  叫的是郝春同,因為闞秋月的手還擰著他胳膊不放呢,她滿臉通紅,

  “你這人,在飯桌上說那個字,還讓不讓人吃飯啦?”

  “咳,咳,咳……”

  郝春雷不光把酒噴出來了,還嗆著了,咳了好一會兒才緩過勁兒來。

  剛要說話,旁邊又傳來小春江的尖叫聲,

  “楊—鐵—蛋!你別以為你是我爺爺的乾孫子,就跟我哥一樣,有些事情,他能乾,你就不能乾,快把衣服還我!要不然,我要咬你了啊!”

  郝春雷轉頭一看,就樂了。

  原來,楊鐵蛋有樣學樣,也想跟小鐵蛋換了個座位,只是他在拎小家夥時,抓的位置有點不好,直接抓的衣服後脖領子,結果小春江今天穿的是汗衫,而且還是個大圓領的汗衫,他一個不小心,把小家夥的衣服直接給薅了下來,而人還在原地坐著呢。

  小春江剛被郝春雷驅逐過來,才剛剛坐定,夾了一隻蜆子正要往嘴裡塞呢。

  可下一秒,衣服飛了,筷子連同筷子上的蜆子也跟著飛了,而他,直接就變成了光膀子。

  這下子,小家夥覺得丟面子了,直接就炸了毛了。

  郝春雷看到他的慘狀,剛剛才壓下的笑容,又起來了。

  平時小家夥洗澡總背著他,真是沒想到,才短短一年,這孩子身上的肉那是蹭蹭蹭在長啊。

  都快跟三胖兒看齊了。

  跟他有同樣想法的,還有小春江的親姐郝春曉,她直接就來了句,

  “哎喲小江,你什麽時候長這麽胖了啊?

  這是要跟三胖當親兄弟的節奏啊!”

  “你們……”

  小春江有些委屈了,直接衝著拐角的郝母求援,

  “媽,你看他們……全都欺負我!”

  郝母也在樂,不過,畢竟是當媽的,兒子向她求援,她自然不能置之不理,於是衝著女兒一擠眼睛,

  “曉曉,你是個當姐的,可不能這麽欺負弟弟,去跟你弟換個位子,讓他坐我身邊來。”

  郝春曉收到親媽的信號,自然不會駁了她的面子,於是趕緊哄起小家夥來,

  “小江,快過來,你坐到咱媽身邊來,這兒離河蚌跟蜆子更近,你吃起來更方便……”

  於是,母女齊心合力,把小家夥給安撫好了,最主要,還是借著美食的力量,吃貨是永遠沒辦法拒絕這個的。

  然後郝春曉就坐到了原先楊鐵蛋的位子上,而楊鐵蛋,則如願以償的跟郝春雷坐到了一起。

  他、郝春雷,還有郝春同三人開始嘀嘀咕咕起來,主要就是在說養河蚌的事情。

  “春同哥,你說真的啊?

  這麽早就有人開始養殖珍珠了嗎?”

  郝春雷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沒錯兒的,我那個朋友,其實是我的一個同學,他是咱們省興縣人,初中的時候家裡出了點事兒,就被送到了咱們這裡的他姑家,在這邊讀了一年半的書。

  興縣那邊有個大湖,還有很多小湖泊。

  他們那邊跟咱們這兒不同,那邊地少水多,主要就以養殖業為主。

  說起來,我的好些捉魚的方法,還都是跟他學的呢!

  他們那邊的人,養的東西可雜了,有養魚的,有養蝦蟹的,還有養王八的,最稀奇的,就是養河蚌開珍珠的了。

  說起來也巧,他家老頭子就是養珍珠的好手……”

  郝春同越是這麽說,郝春雷就越是覺得有些懸乎,

  “聽你這麽說,那可是人家吃飯的家夥,人家憑什麽告訴你啊?”

  不料,郝春同卻是很堅定,

  “我可以打保票,他一定會告訴我的。

  一來, 他家遠在興縣,跟咱們這裡隔了至少有兩百多裡地呢,我在這邊養,根本就影響不到他那邊。

  二來,就是他是個講義氣的人。我當年幫了他,他肯定不會忘記的。這麽多年了,我就一直沒有跟他提過什麽要求。”

  “你幫過他?難不成還是救命之恩,值得他拿自己吃飯的手藝來換?”

  不是郝春雷硬是要懷疑,而是這事兒越聽越懸乎。

  只是他沒料到,郝春同竟然還真的點了點頭,

  “離救命之恩也差不多了。

  當年他在這邊念書時,他姑對他還算好,可他姑父一家人,卻嫌他是個吃閑飯的。

  有一陣子,她姑有事沒在家,大概有半個月吧,他天天都吃不飽飯,餓得眼都快綠了,是我偷偷從家裡拿了饅頭乾,幫他撐過來的。

  你說,這算不算是救命之恩?”

  “呃……這還真算。”

  算算時間,郝春同讀初中的時候,還是七十年代,那個時候,各家各戶都不寬裕,有的時候,一飯之恩都會讓人記上許久,更何況他這已經不知道是多少飯的恩情了。

  “其實,在聽說他家是養河蚌開珍珠的以後,我就動心了。”

  郝春同越說越帶勁,

  “不過那時候還小,只是朦朦朧朧的有這麽個感覺,覺得這可是個好門路,如果我也能養就好了。

  那珍珠可是好東西。

  哪怕人工養的不如天然的值錢,聽說也是貴著呢。

  對了,小月,我送你的那個珍珠手鏈你帶著的吧?快給雷子他們也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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