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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TA2:想死就這麽難嗎》第一十四章老師的朋友(2)
  寫完給瑞秋的信後,艾頓先生像是重新經歷了年輕時代的種種趣事,整個人顯得年輕許多。

  他把信箋折疊起來,放入一隻竹製圓筒,將圓筒密封好,放到一旁。

  活動了一下手腕後,艾頓先生重新拿起墨水筆。

  “真是個好東西。”他輕聲說道。

  墨水筆是近些年出現在大陸上的新鮮物件,是擅長科技的基恩族製造出來的東西。

  和以前的羽毛筆比起來,墨水筆省事又便捷,一經推出就大受好評,唯一的缺點是太貴。

  購買一支要花費5個金幣。

  這可是丹林小鎮的普通家庭一年下來的收入。

  好在,艾頓先生不差錢。

  看著手裡的墨水筆,艾頓突然想到另一位故人。

  那位老朋友也是基恩族,個子小小的,脾氣卻大大的,是一個非常有趣的人。

  艾頓再攤開一張信箋,落筆寫下一段話:

  “親愛的碧翠絲小姐:

  此刻我坐在寂靜無聲的夜裡,向你送上衷心的祝福。”

  “想必你已經知道我有一個魔法學天才學生的事情,實在沒辦法,這種事情總是傳得很快。”

  “是的,他叫艾斯.弗格,一個好小夥兒。”

  “勇敢又善良,擁有一顆正義之心,關鍵長得還很帥。”

  “當然,你還沒有見過他,但這沒什麽影響,想想年輕時候的我就行了。和我相比,弗格唯一的不足就是顏值差了點兒。”

  “哈哈,上面只是一個小玩笑。”

  “單論顏值,是我跟他相比差了億點點。”

  寫著寫著,艾頓先生不由笑出了聲。

  同時腦海裡出現了一位“個子小小,脾氣刁刁”的年輕姑娘。

  那時候他們在大陸最南邊的燃燒荒漠遇到一群盜匪,在眾人還在商量作戰計劃的時候,基恩族的碧翠絲早已衝進匪窩,二話不說就和對方幹了起來。

  通過這件事情,艾頓深刻認識到了一件事:一個人的脾氣和個頭完全無關。

  想到這裡,艾頓摸了摸自己左側肩膀,那裡猶有印記。

  是的,被碧翠絲打的。

  這個暴脾氣的姑娘不光對敵人殘忍,脾氣上來了,她連隊友都乾。

  “言歸正傳。”

  艾頓先生收起思緒,回歸正題。

  “這封信不只為了敘舊,我還有一個小小的要求:

  如果以後遇到了我的好學生—艾斯.弗格,幫忙多照顧照顧,畢竟他也算是你的晚輩。

  而且,他在魔法學上的天賦確實獨一無二。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可能和你那位老相好不相上下。”

  “我可不希望這樣一個學生出現意外,請務必照顧好他,萬分感謝。”

  最後,艾頓先生折疊信箋,剛打算放入竹筒的時候,突然想到了什麽,便將信箋重新打開,在最底下加上一行字。

  “親愛的碧翠絲,這句話我很久以前就想對你說。”

  “其實,小小的也很可愛。”

  寫完第二封信,艾頓先生站起身來,走到窗前,高舉雙手左右扭腰,不停活動身體。

  感覺恢復精力之後,他重新坐到桌前,拿出第三張信箋。

  “嘿,該死的尤金。”

  “我不給你寫信,你就不知道聯系我嗎?”

  “哦,你不會還在為你那個又蠢又笨的學生傷腦筋吧?其實大可不必,魔法是一門需要天賦的學科。”

  “如果沒有天賦,一個人哪怕再努力也不會有太大收獲。恕我直言,你那個學生就是個天賦平平的人。”

  “要教導這樣一個人可不是件容易事,我完全可以體會到你的絞盡腦汁、竭盡全力、事倍功半,和無可奈何。說句實話,這真是一件惹人煩的事,我都為你心累。”

  “好在,我完全沒有這種煩惱,哈哈。”

  艾頓寫完這句話,已經開始想象對方看到信後的表情,那一定非常精彩。

  如果不是雙方距離太遠,他一定親手把信送到,然後念給自己這位老朋友聽。

  他和尤金有著數十年的友情,尤金一切都好,就是喜歡顯擺自己的學生有多麽多麽優秀,哪怕那些學生資質平平。

  可艾頓那時候又沒有學生,想反駁都無法下手,總結一句話就是:

  好氣,但只能好氣。

  但現在不一樣了。

  艾頓吹響了反擊的號角。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有一個學生,他叫艾斯.弗格。”

  “他竟然隻用了不到一分鍾就完全領悟了光擊陣的奧義,並且能夠熟練進行魔法祈喚。”

  “讓我想想,你最有天賦的學生學會光擊陣用了多長時間來著?好像是三年吧?”

  “哦,天呐,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

  “我現在很苦惱,真的。”艾頓一張老臉上滿是笑容,滿臉是皺紋都難以掩飾他嘚瑟的神情。

  “你說,我該怎麽培養這麽優秀的學生呢?”

  此時此刻,艾頓覺得自己終於一雪前恥,整個人都覺得舒坦許多。

  大概這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吧。

  而這一切,都是源於自己的好學生——弗格。這個小家夥簡直給了他太多驚喜,艾頓越想越高興。

  在和老朋友尤金分享了自己的“煩惱”之後,艾頓終於回歸正題。

  他在信箋上鄭重寫下一段話,字裡行間的語氣恢復嚴肅。

  “兌現天賦需要時間,天才的成長需要保護。”

  “我的老朋友啊,弗格注定不會停留在丹林小鎮,他甚至不屬於斯洛姆王國,他的天地應該在更加廣闊的世界。”

  “我已經老了,不能隨時隨地保護他。當然,他也不需要我的保護,弗格總是有獨自面對危險的勇氣和堅定。”

  “但是,我的朋友。”

  “如果他遭遇不測,而你又有能力的話,請你伸出援手,保證這個魔法天才不會中途隕落。”

  “這是我們這些老家夥應盡的責任,不是嗎?”

  長夜漫漫。

  時間化作墨水,變成信箋上的一行行文字。

  艾頓先生停筆的時候,天色已亮。

  此時,他的桌上堆滿信箋。

  艾頓先生將信箋一個個梳理一遍,不多不少,總共25封。

  “老了呀,才寫25封信竟然就覺得累了。 ”

  艾頓一邊感歎體力大不如前,一邊將這些給老友的信封好,然後來到後院的一處房間。

  一伸手,一隻大鳥便自房間內飛來,落到艾頓手臂上。

  這鳥渾身披著白色羽毛,只有頭頂一小撮紅毛,喙彎而硬,眼神銳利。

  鴿鷹,

  遺跡大陸上存在的一種優質信使。

  相比於傳統的信鴿,它更加強壯,飛行速度更快,而且更加具有智慧。

  艾頓先生將裝有信箋的竹筒系在鴿鷹脖間,胳膊一抬,把鴿鷹送上天空。

  鴿鷹在半空盤旋兩圈後,雙翅一振便鑽入雲間,消失不見。

  艾頓先生再次招手,又一隻鴿鷹從房間飛出,落在艾頓小臂。

  一連寄走25封信後,艾頓先生捋了捋稀疏的胡子,點點頭,感到心滿意足。

  弗格想要獨自歷練成長,艾頓完全讚同,而且非常欣賞,畢竟他們年輕時就是這麽走過來的。

  可作為老師,他覺得還是需要給自己這個優秀學生保駕護航。但又不能做得太明顯,於是他隻好求助於自己的這些老朋友。

  有了這些老朋友的幫助,弗格的安全系數可以直接上升兩個層級。

  “小弗格呀,老師能夠為你做的也只有這些了。”

  “我真是個好老師。”艾頓先生一陣自我誇讚。

  “弗格如果知道的話,一定會感動得淚流滿面吧?”

  “沒什麽,都是我該做的。”

  一想到弗格未來的成就和前景,艾頓立刻精神抖擻,覺得一切都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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