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給瑞秋的信後,艾頓先生像是重新經歷了年輕時代的種種趣事,整個人顯得年輕許多。
他把信箋折疊起來,放入一隻竹製圓筒,將圓筒密封好,放到一旁。
活動了一下手腕後,艾頓先生重新拿起墨水筆。
“真是個好東西。”他輕聲說道。
墨水筆是近些年出現在大陸上的新鮮物件,是擅長科技的基恩族製造出來的東西。
和以前的羽毛筆比起來,墨水筆省事又便捷,一經推出就大受好評,唯一的缺點是太貴。
購買一支要花費5個金幣。
這可是丹林小鎮的普通家庭一年下來的收入。
好在,艾頓先生不差錢。
看著手裡的墨水筆,艾頓突然想到另一位故人。
那位老朋友也是基恩族,個子小小的,脾氣卻大大的,是一個非常有趣的人。
艾頓再攤開一張信箋,落筆寫下一段話:
“親愛的碧翠絲小姐:
此刻我坐在寂靜無聲的夜裡,向你送上衷心的祝福。”
“想必你已經知道我有一個魔法學天才學生的事情,實在沒辦法,這種事情總是傳得很快。”
“是的,他叫艾斯.弗格,一個好小夥兒。”
“勇敢又善良,擁有一顆正義之心,關鍵長得還很帥。”
“當然,你還沒有見過他,但這沒什麽影響,想想年輕時候的我就行了。和我相比,弗格唯一的不足就是顏值差了點兒。”
“哈哈,上面只是一個小玩笑。”
“單論顏值,是我跟他相比差了億點點。”
寫著寫著,艾頓先生不由笑出了聲。
同時腦海裡出現了一位“個子小小,脾氣刁刁”的年輕姑娘。
那時候他們在大陸最南邊的燃燒荒漠遇到一群盜匪,在眾人還在商量作戰計劃的時候,基恩族的碧翠絲早已衝進匪窩,二話不說就和對方幹了起來。
通過這件事情,艾頓深刻認識到了一件事:一個人的脾氣和個頭完全無關。
想到這裡,艾頓摸了摸自己左側肩膀,那裡猶有印記。
是的,被碧翠絲打的。
這個暴脾氣的姑娘不光對敵人殘忍,脾氣上來了,她連隊友都乾。
“言歸正傳。”
艾頓先生收起思緒,回歸正題。
“這封信不只為了敘舊,我還有一個小小的要求:
如果以後遇到了我的好學生—艾斯.弗格,幫忙多照顧照顧,畢竟他也算是你的晚輩。
而且,他在魔法學上的天賦確實獨一無二。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可能和你那位老相好不相上下。”
“我可不希望這樣一個學生出現意外,請務必照顧好他,萬分感謝。”
最後,艾頓先生折疊信箋,剛打算放入竹筒的時候,突然想到了什麽,便將信箋重新打開,在最底下加上一行字。
“親愛的碧翠絲,這句話我很久以前就想對你說。”
“其實,小小的也很可愛。”
寫完第二封信,艾頓先生站起身來,走到窗前,高舉雙手左右扭腰,不停活動身體。
感覺恢復精力之後,他重新坐到桌前,拿出第三張信箋。
“嘿,該死的尤金。”
“我不給你寫信,你就不知道聯系我嗎?”
“哦,你不會還在為你那個又蠢又笨的學生傷腦筋吧?其實大可不必,魔法是一門需要天賦的學科。”
“如果沒有天賦,一個人哪怕再努力也不會有太大收獲。恕我直言,你那個學生就是個天賦平平的人。”
“要教導這樣一個人可不是件容易事,我完全可以體會到你的絞盡腦汁、竭盡全力、事倍功半,和無可奈何。說句實話,這真是一件惹人煩的事,我都為你心累。”
“好在,我完全沒有這種煩惱,哈哈。”
艾頓寫完這句話,已經開始想象對方看到信後的表情,那一定非常精彩。
如果不是雙方距離太遠,他一定親手把信送到,然後念給自己這位老朋友聽。
他和尤金有著數十年的友情,尤金一切都好,就是喜歡顯擺自己的學生有多麽多麽優秀,哪怕那些學生資質平平。
可艾頓那時候又沒有學生,想反駁都無法下手,總結一句話就是:
好氣,但只能好氣。
但現在不一樣了。
艾頓吹響了反擊的號角。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有一個學生,他叫艾斯.弗格。”
“他竟然隻用了不到一分鍾就完全領悟了光擊陣的奧義,並且能夠熟練進行魔法祈喚。”
“讓我想想,你最有天賦的學生學會光擊陣用了多長時間來著?好像是三年吧?”
“哦,天呐,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
“我現在很苦惱,真的。”艾頓一張老臉上滿是笑容,滿臉是皺紋都難以掩飾他嘚瑟的神情。
“你說,我該怎麽培養這麽優秀的學生呢?”
此時此刻,艾頓覺得自己終於一雪前恥,整個人都覺得舒坦許多。
大概這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吧。
而這一切,都是源於自己的好學生——弗格。這個小家夥簡直給了他太多驚喜,艾頓越想越高興。
在和老朋友尤金分享了自己的“煩惱”之後,艾頓終於回歸正題。
他在信箋上鄭重寫下一段話,字裡行間的語氣恢復嚴肅。
“兌現天賦需要時間,天才的成長需要保護。”
“我的老朋友啊,弗格注定不會停留在丹林小鎮,他甚至不屬於斯洛姆王國,他的天地應該在更加廣闊的世界。”
“我已經老了,不能隨時隨地保護他。當然,他也不需要我的保護,弗格總是有獨自面對危險的勇氣和堅定。”
“但是,我的朋友。”
“如果他遭遇不測,而你又有能力的話,請你伸出援手,保證這個魔法天才不會中途隕落。”
“這是我們這些老家夥應盡的責任,不是嗎?”
長夜漫漫。
時間化作墨水,變成信箋上的一行行文字。
艾頓先生停筆的時候,天色已亮。
此時,他的桌上堆滿信箋。
艾頓先生將信箋一個個梳理一遍,不多不少,總共25封。
“老了呀,才寫25封信竟然就覺得累了。 ”
艾頓一邊感歎體力大不如前,一邊將這些給老友的信封好,然後來到後院的一處房間。
一伸手,一隻大鳥便自房間內飛來,落到艾頓手臂上。
這鳥渾身披著白色羽毛,只有頭頂一小撮紅毛,喙彎而硬,眼神銳利。
鴿鷹,
遺跡大陸上存在的一種優質信使。
相比於傳統的信鴿,它更加強壯,飛行速度更快,而且更加具有智慧。
艾頓先生將裝有信箋的竹筒系在鴿鷹脖間,胳膊一抬,把鴿鷹送上天空。
鴿鷹在半空盤旋兩圈後,雙翅一振便鑽入雲間,消失不見。
艾頓先生再次招手,又一隻鴿鷹從房間飛出,落在艾頓小臂。
一連寄走25封信後,艾頓先生捋了捋稀疏的胡子,點點頭,感到心滿意足。
弗格想要獨自歷練成長,艾頓完全讚同,而且非常欣賞,畢竟他們年輕時就是這麽走過來的。
可作為老師,他覺得還是需要給自己這個優秀學生保駕護航。但又不能做得太明顯,於是他隻好求助於自己的這些老朋友。
有了這些老朋友的幫助,弗格的安全系數可以直接上升兩個層級。
“小弗格呀,老師能夠為你做的也只有這些了。”
“我真是個好老師。”艾頓先生一陣自我誇讚。
“弗格如果知道的話,一定會感動得淚流滿面吧?”
“沒什麽,都是我該做的。”
一想到弗格未來的成就和前景,艾頓立刻精神抖擻,覺得一切都值了。
......